[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主题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2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3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公司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主题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4号关于印发公司2014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保证我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计划有效实施,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公司2014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主题词:2014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5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法规、条例,保证安全投入经费的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公司安全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主题词:安全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6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切实使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从而实现公司安全工作目标,根据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实施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组织领导生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安全科成员具体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二、工作方法及内容(一)绩效工资考核评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收费任务考评占50分,规范化管理考评占5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综合行分,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工资=基本工资*25%*(综合得分/100)(二)收费任务考核:管理人员按本月收费任务完成平均值计算绩效工资;直接收费人员按本班实际完成收费额计算绩效工资。当月每少完成计划任务的1%,扣2分,扣完为止。超完任务,同比例加分。(三)规范化管理考核1、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规范化管理(100分)。(1)形象规范(10分)(2)行为规范(10分)①遵守法律法规②遵守规章制度③参加集体活动④工作业务熟练;(3)工作任务(30分)①完成精神文明建设任务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③完成上级交办任务④完成年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4)安全生产(50分)①加强安全防范②处理突发事件;三、考核结果(一)每月26日-27日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二)每月28日,由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进行考核、验收。(三)次月1日前,召开全所考核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验收,未通过者,1处不合格扣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或者部门负责人1分,依次类推,并责令部门负责人重新考核打分。通过后,进行公示,发放绩效工资。(四)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员工,取消年终优秀评选资格。低于60分的员工,年终定为不合格等次。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主题词:绩效工资考核制度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3月14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7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切实使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从而实现公司安全工作目标,根据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安全承包形式公司全员以领导、部门、个人三级进行安全抵押承包。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指标1、公司领导:按全公司控制指标考核。2、部门:按《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控制指标考核。3、个人承包指标:①无“三违”;②无轻伤;③全公司无死亡事故。三、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1、经理:6000元。2、安全生产副经理:5000元。3、部门负责人:3000元。4、专职安全员:2000元。5、班组长:1200元。6、特种作业人员:1000元。7、一般管理人员:600元。8、部门管理人员及地面其他工作人员:300元。四、安全风险抵押金执行范围凡在我公司领取工资的在册员工全部参加安全风险抵押并执行此通知。五、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比例法1、安全风险抵押实行半年统一考核兑现。2、每半年考核不超控制指标,兑现比例为1:1。3、每半年考核达到奋斗目标,兑现比例为1:1.2。4、本单位不超年初签订的控制指标,予以兑现。5、抵押金兑现是指除返还本金外,另外按规定比例奖励。六、安全风险抵押金抵扣条件1、全公司考核超出控制指标,全公司不予兑现。2、各单位考核超出本单位《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指标,轻伤超指标的扣除15%风险抵押金,重伤超指标的扣除30%风险抵押金。3、考核个人仅一次一般“三违”时,不予兑现;个人有一次严重“三违”时,或两次一般“三违”时,一次性扣除20%风险抵押金;造成轻伤事故和一般机电事故,对责任人扣除50%抵押金;造成重伤和重大机电事故,对现任人全部扣除抵押金。4、不交纳抵押金者除不受奖外,安全指标超标时,执行本单位同等处罚。5、扣除抵押金是指按规定比例扣除本金,不存在奖励。七、安全风险抵押的管理1、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部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属公司安全科。2、安全抵押时间:每年的三月十日前。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主题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14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9号关于设置安全科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科。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科长:唐桂忠成员:秦平附件:《安全科人员明细表》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主题词:设置安全科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0号关于任命唐桂忠为公司安全科科长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唐桂忠同志为公司安全科科长,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科工作,主管公司及各项目部工程的安全监察业务。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主题词:任命安全科科长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1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体系,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主题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2号关于印发公司2014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方针、目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特制定本公司2014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主题词: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3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让全体员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的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主题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0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6号关于印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通知公司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5日主题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5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7号关于印发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员工合法利益,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安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5日主题词:危险性工程施工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应急预案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9月24日印发[2008]渝安字12号祥一司安[2014]字18号关于印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各项工作能够安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并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5日主题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庆市江北区祥一市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