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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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繁衍、维持健康的基本条件,人们每天必须摄取一定数量的食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保证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和从事各项活动。食品具有三项功能:一是营养功能,即用来提供人体所需的各种营养素;二是感官功能,以满足人们不同的嗜好和要求;三是生理调节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使用的食品也越来越丰富,可是,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毒豆芽”事件,“牛肉膏”事件,雀巢“砷含量”超标,“染色馒头”,“瘦肉精”事件,三聚氰胺超标奶粉事件,毒豇豆: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地沟油等事件,让人们谈“食”色变,我们还能吃什么?由此可见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全的食品才能保证全民的身体健康,满足人们对营养的需求。2003年,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上指出:“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关系到社会安定,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关系到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关系到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形象。”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四个关系,足以看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一、食品及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如下: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工业基本术语》对食品的定义: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从食品卫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广义的食品概念还涉及到: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种植,养殖过程接触的物质和环境,食品的添加物质,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设施以及影响食品原有品质的环境。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问题(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采取多项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广泛地开展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食品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猖獗势头得到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渐好转,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大幅度改善,国民患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霍乱、伤寒等食源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2010年,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8%、99.6%和96.7%,全国库存粮食质量达标率97.3%。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事件。可以说,当前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但是,在这种“总体趋好”的背景下,“毒奶粉”、“瘦肉精”、“毒豆芽”和其他滥用非法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破坏了“总体趋好”的和谐,接二连三的挑战着我国食品安全得监管,影响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刺激着我国消费者的脆弱心灵。甚至导致我国出现“食品安全恐惧症”的现象——在一份调查中显示有82%的受访者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由此可见,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局势仍然不容乐观。(二)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食源性病原体(微生物)污染问题。早些年,食品容易在添加剂、农残和兽残等方面出现问题,但随着我国对食品中农残、兽残和食品添加剂等使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食品中这类有害化学物的污染率不断下降。相反,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食品生产模式及饮食方式的改变、食品流通的日益广泛、新的病原体的不断出现、细菌耐药性的产生等,使食品,尤其是动物性食品,被病原体及其毒素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一方面传统的食品污染问题继续存在,如沙门菌污染、霉菌毒素污染、农药污染和寄生虫污染等;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系列新的食品污染问题在我国同样突出,如大肠埃希菌已在国内多个省发生了严重的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2、食品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像阜阳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为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4、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传统加工工艺的食品也不断被发现具有安全隐患,如油炸淀粉类食品的丙烯酰胺、油条中的铝残留等安全性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6、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我国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数量都超过千项;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7、检测水平低,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新的快速、灵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8、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的微不足道。正因如此,我国制假售假之风屡禁不止,低劣产品充斥市场。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由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多、范围广。我国目前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有的相掣肘,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另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执法、执政不作为等,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执法效果。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一、不完善。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国际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家标准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只有14.63%,覆盖面远远不够。三、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良好的运作离不开其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方面的基本法律、核心法律,但是缺乏配套的相关法律支撑。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技的发展也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此外,还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建立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我国应对养殖种植、生产加工、包装运输、仓储销售以及进出口等所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节进行监管。为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应做到:抓好生产源头管理,净化产地环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标识管理,实行可追溯制度。这样才能对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等环节进行监管,做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以确保食品安全。(三)强化舆论监督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全民素质应加强舆论监督,开展道德教育,合理引导消费,对恶意造假坑害百姓的不法企业和个人,要坚决揭露予以曝光,依法给予严惩;对守法经营企业给予保护和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防止极少数新闻媒体通过对个别问题的“炒作”误导消费者;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网,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建立有效的举报激励机制,通过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性,让消费者掌握正确的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纵观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绝大多数都是媒体所为。例如2011年的“315”央视曝光了可以和三鹿毒奶粉“相媲美”的食品安全丑闻——双汇瘦肉精事件。除此之外,众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媒体所发现,甚至是在媒体的大幅曝光下才得以有效解决的。在2011年4月份举行的“2011国际食品安全论坛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