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重点复习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医学伦理学重点复习第一章一、医学伦理学的概念: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与伦理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它根植于医学,用哲学伦理学的立场和方法研究医学活动中的各种关系,探索以历史必然性为基础的道德必然性,并根据这种道德必然性总结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协调人的关系,维护医学活动的有序性,促进人民的健康。二、医患关系中的固有矛盾:利益矛盾,认知矛盾三、协调矛盾的必要性:(良好的医疗关系是医疗活动顺利展开的必要基础)1、医疗关系必须协调(1)首先,医务人员的角色认知和道德自律对医疗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其次,医疗关系的协调与否与医患各方的情绪状态密切相关,由于情绪与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良的医疗关系可以通过不良情绪而影响人的健康,甚至心理致病;良好的医疗关系则可充分发挥心理治病的作用(3)再次,和谐的医际关系有助于医际合作,是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整体效率的必要条件2、医德是协调医疗关系,保障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四、当前研究医学伦理学的主要意义:1、建立市场经济下的科学的医德体系,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1)首先,市场经济带来了又一次“义利之争”(2)其次,卫生事业的福利性要求其“去商品化”2、研究生命伦理学,促进医学发展,确保医学为人服务(1)首先,生物医学的进步使医者的行为能力迅速增强,以致人们可以利用医学去控制人的生殖、生命、行为和死亡(2)其次,在现代医学的刺激下,人们的需要不断扩大,有些甚至超出了医学的范围(3)再次,新技术的采用造成医疗费用的猛增,加剧了供需矛盾五、医学伦理学包含三个部分:1、经验描述部分,即医德学2、准则部分,即规范伦理学3、哲学理论部分,即元伦理学六、医学伦理学以医德现象和医德关系为研究对象。七、医患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医德关系,是人类对抗疾病、维护健康而结成的第一个利益联盟八、1976年美国学者萨斯和荷伦德提出医患服务的三种模式:1、主动-被动型2、指导-合作型3、共同参与型九、医际关系是在医患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二个利益联盟。医际关系有:PP型、PC型、AA型、AC型、和CC型,其中以AA型最为理想。(单选)十、社会背景对医德关系的影响:1、不同社会形态的社会关系对医德关系的影响。(1)第一类型,原始公社社会形态所固有的自然-氏族关系、血缘-部落关系。(2)第二类型,人对人的直接统治和服从,即人身依附关系。①简单残酷的奴隶制②复杂伪善的封建制(3)第三类型,物的依附关系(4)第四类型,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自由的社会关系2、社会背景对医德关系的影响,还表现在医德关系在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文化有着不同的形式3、人化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也对医德关系有重要的影响4、医学科学作为自然与社会两重背景与医德关系之间的一个中介,也对医德关系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十一、对于集体主义的理解:1)要以集体主义为基础,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2)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个人的、眼前的、局部的利益,应该服从集体的、长远的、全局的利益,甚至在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3)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第三章一、医德基本原则的概念:医德基本原则简称医德原则,是由医者职业决定的、医务人员应该自觉遵守的最基本的医德准则和根本要求,它是调整各种医疗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也是衡量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的最高标准。二、我国传统医德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为“志怀救济,普同一等”;当前我国医德原则: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三、医学人道主义与一般人道主义的区别和联系:联系:医学人道主义是一般人道主义在医学领域类的具体体现和重要发展,两者都强调尊重人的尊严、价值、权利和人格。区别:1、适用的领域不同:医学人道主义适用于医学范围的实践;一般人道主义适用于社会领域;2、产生的时代背景不同:医学人道主义是随着医学职业的产生而在医疗实践中诞生发展的;一般人道主义是在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资产阶级反对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政治斗争中提出的3、本质的区别在于追求的目标不同:医学人道主义追求的唯一目的是道德目标,具有共同性、普遍性、全人类性,是普世伦理的重要内容;一般人道主意追求的主要是政治目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特殊性、民族性,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第四章一、医德范畴的概念:医德范畴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医学道德现象的总结和概括,是医学领域中医德现象和关系的基本概念二、医学伦理学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医患之间、个体与医疗团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社会在健康道德范围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建立在医患双方共同的目标——保护人民身心健康基础上的,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一对范畴。三、病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1、人格和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2、享有必要的和相适应的医疗与护理的权利3、对疾病认知的权利即获得个人病情信息的权利(1)病人对自己所患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2)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的信息(3)如果由于医疗原因而不能告诉病人本人,则应告诉病人的代理人4、对诊疗及人体实验知情同意的权利:病人对医生的诊治手段(包括人体实验)有权知道其作用、成功率或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危险,任何诊疗手段,只有在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5、享有保守个人秘密的权利或诊疗秘密被保守的权利6、享有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7、诉讼权和赔偿权四、医者的权利:1、为了维护病人和社会利益,医务人员有权对某些病情和医情保密2、医生的特殊干涉权概念:在特定情形下,医生需要限制患者的自主权利,以达到完成医师对患者应尽的义务和对患者利益负责的目的,这种权利称为医师的特殊干预权特殊干预权适用范围:(1)自杀未遂,精神病患者拒绝治疗时,医生可以强迫治疗或采取控制措施控制其行为(2)人体试验性治疗时,虽然患者知情同意,但一些高风险高难度的试验,医生也可以运用干涉权,不予进行。(3)当患者了解诊治情况及预后有可能影响治疗过程或效果,形成不良影响时,医生隐瞒真相是道德的、正当的行为。第十六章一、人工授精:是指通过人工的方法将取出体外的精子经处理后注入女性子宫腔以帮助怀孕的技术。二、人工授精的伦理问题:1、谁是孩子的合法父亲2、单身妇女是否可使用人工授精3、精液商品化的伦理道德三、体外授精的伦理道德:1、体外授精的亲子关系问题2、代孕母亲的问题3、性别选择的伦理问题4、受精卵和胚胎的道德价值地位四、死亡的标准:1、传统的心肺死亡标准2、脑死亡标准五、脑死亡:是指原发于脑组织严重外伤或脑的原发性疾病,致使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和永久的丧失,是整个中枢神经系统的全部死亡。六、哈佛标准:1、无感受性和反射性2、无自主运动和自主呼吸3、反射消失4、脑电波平直或等电线例外情况:1、提问低于32摄氏度。2、服用大量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七、确立脑死亡的意义:1、有利于科学的界定人的死亡,更好的维护生命的尊严2、有利于器官移植技术的展开3、有利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八、赞成安乐死:1、死亡是每个人自身发展的必然归宿,每个人都有生和死的权利2、安乐死体现了对生命权(包括生存权和死亡权)的尊重3、安乐死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九、反对安乐死:1、生命是神圣的,生存是人最基本的权利2、安乐死会带来医道与人道的冲突3、就安乐死的对象来看,轻率的判定某些病人身患绝症是不科学的4、安乐死不符合我国的法律十、临终关怀:为临终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全面支持与照护,使临终病人的生命得到尊重,症状得到控制。心理得到安慰,生命质量得到提高,也使患者家属的身心健康得到照顾十一、临终关怀的道德原则:1、照护为主的原则2、适度治疗的原则3、注重心理需要的原则4、整体服务原则:a、对临终病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给与关心和照顾b、为冰人提供全天候服务c、既关心病人自身,又关心病人家属d、既为病人生前提供服务,又为病人死后提供居丧服务5、人道主义原则十二、临终关怀的伦理意义:(1)临终关怀符合生命价值论和公益论原则,体现了生命神圣、质量和价值的统一,强调义务论和公益论的统一(2)临终关怀是现实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3)临终关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