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发〔2010〕6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市属各国有投资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现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实施,科学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使用的功能分区,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和产出效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显化土地的市场价值,增强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国有投资公司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就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2—知如下:一、完善机制,全面落实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一)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机制。市政府统筹管理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市县两级国有投资公司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二)按照“成本债务全覆盖”原则,将土地开发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该土地上应分摊的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本息全额计入土地收储成本。(三)允许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相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具体按照《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执行。(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分配,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城中村”改造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收入分配,按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城中村”改造的相关文件执行。(五)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参与主城四区及呈贡县以外的安宁、东川等9个县(市)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的财务能力和县区政府的意愿决定。(六)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3—(七)市、县两级联合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按照“覆盖成本、协议分成”的原则处理,即土地的供应起价要覆盖土地开发成本,项目收入分配由市、县两级政府及国有投资公司协商确定。二、明确任务,划分责任,全面推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一)本通知下发前已配置给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的土地,继续由原国有投资公司负责一级开发。即: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已与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的项目,继续由相关国有投资公司完成对应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已批准配置给市级各国有投资公司但尚未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的项目,由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尽快与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委托合同。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参与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必须按照市级土地储备机构的委托内容和标准实施。(二)对于涉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明确如下:1.“旧厂改造”即“退二进三”项目(涉及原已配置给国有投资公司开发范围的项目除外)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统一由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旧城改造”(“城中村”项目和原已配置给国有投资公司的项目除外)和“旧村改造”(涉及原已配置给国有投资公司开发范围以及已签订合同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除外)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统一由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市城建—4—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3.公交场站、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物流站点等沿线及周边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除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外,统一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4.草海片区、城市轨道交通等沿线周边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统一由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其中,轨道交通沿线的“城中村”改造、公交一体化、旧厂改造、旧城改造以及其他土地,优先配置给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已配置给其他国有投资公司土地上承载的债务本息全额计入该片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成本。5.呈贡县涉及大渔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由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马金铺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由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洛羊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涉及阳宗海七甸片区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组建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6.“旧城改造”和“旧村改造”项目涉及原有国有投资公司配置土地开发范围的,原则上继续由原有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如果由原有国有投资公司以外主体负责的,必须将抵、质押债务本息以及项目分摊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本息计入土地一级—5—开发整理成本。纳入市级债务保全土地范围的“城中村”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由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与区政府现有投资人协商落实债务债权后由现有投资人组织实施;未进行市级债务保全的“城中村”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可委托区级政府指定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也可由区国有投资公司与市级投资公司合作组织实施,或引入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等方式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对于纳入市级债务保全范围的“城中村”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由其他投资主体实施的,必须按“成本债务全覆盖”的原则将片区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本息、国有投资公司抵、质押债务本息以及市政府批准的项目分摊融资本息全额计入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成本。7.“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城中村”改造相关文件执行。8.主城四区及呈贡县以外的其他9个县(市)区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原则上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县级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于其中已由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合同的,继续由相关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有关工作。(三)除上述已配置给市级国有投资公司,以及涉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外,市级国有投资公司在相关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时,要积极与各县—6—(市)区政府进行协商、对接,共同解决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市级国有公司在相关行政区域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具体范围划分如下:1.五华区:由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2.盘龙区: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3.西山区:由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4.官渡区:由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5.呈贡县:由新都投资有限公司和昆明新农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6.晋宁县:由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7.2009年第五次规委会会议纪要配置给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九块土地,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开发权。8.轨道交通沿线站点、站口经规划认定的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按地铁出站口上盖物业规划统一交由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进行开发。—7—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全面领导我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市土地矿产储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确保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的顺利开展。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由我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工作。(二)国土、财政、土储、规划、审计等各个委办局必须按照各自职责、齐心合力,积极配合,推动全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工作。(三)昆明发展投资集团要会同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制定国有投资公司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的标准、流程等管理细则,规范管理、强化考核、防控风险。(四)强化监督机制,将工作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范围,对于工作不力,影响“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全覆盖”推进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问责。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8—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开发全覆盖△通知━━━━━━━━━━━━━━━━━━━━━━━━━━━━━━━━━━━━━━━━━━━抄送: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7月日21印发━━━━━━━━━━━━━━━━━━━━━━━━━━━━━━━━━━━━━━━━━━━校对:俞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