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廉洁保密承诺书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廉洁及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相关制度,知道应当遵守的纪律和所承担的责任,现郑重作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践行员工行为守则和廉洁从业、保守商业秘密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二、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决策制度,不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不滥用职权。三、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损害企业利益。1、不以任何理由接受公司客户、供应商或公司员工给付财物或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现金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实物包括所有形式的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手段。2、不以任何理由接受公司客户、供应商参加宴请(人均消费在50元以内工作餐除外)娱乐或色情活动,不接受公司客户、供应商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与公司客户、供应商人员发生借贷关系。3、不得借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工作等安排要求公司客户、供应商提供正常交往之外的便利或好处。4、与公司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交往过程中,如有人员以明示或暗示方式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或有超出正常交往的要求时,保证向公司报告。5、不与公司客户、供应商或其股东的亲属或利益关系人以合股、合作、担任顾问等方式经营,如确有合股、合作、担任顾问的,应当事先向公司披露,并征得公司同意。6、不得与以明显高价向公司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出售动产或不动产或以明显低价向公司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购买动产或不动产的交易、赌博形式的贿赂。7、不得接受公司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承诺待本人离职或交易结束后再给予其利益或好处。8、本人的特定关系人(如亲属等)存在上述行为的,也按违反本条论处。9、不得挪用、侵占公司财物。三、遵守国家和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服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或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1、本人在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人因何种原因离职。离职之后的保密期限为三年。2、商业秘密的范围(1)、本承诺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2)、本承诺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3、本人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公司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4、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本人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公司不得在未经本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本人没有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公司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本人亦不得要求公司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本人申明后,公司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5、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本人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6、本人离职时,应当将保存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载体移交给公司,如该载体是本人自备的,本人应当采取予以删除并保证不可再行恢复,如无法彻底删除的,则该载体应当无偿移交给公司。四、本人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公司可以采取开除、调离岗位、降职降级等处罚措施,本人还必须向公司支付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违约金。以上承诺请公司及全体员工监督。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