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法律问题研究姓名:王黎瑶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魏纪林20071101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王黎瑶学位授予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宋春丽.张士军.SONGChun-li.ZHANGShi-jun国际贸易中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经济分析-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9(2)平行进口问题不仅仅涉及到知识产权,也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还与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专利产品平行进口不但可能使消费者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而且对一国的综合经济利益都将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中国应原则上允许专利产品平行进口,这是符合中国利益的.2.学位论文金凤霞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立法的价值取向及中国的立法选择问题研究2006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是在国际贸易中发生的一种现象,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被许可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输入该进口国销售的行为。之所以引起各国及法学家的极大关注,是由于专利产品不同于传统国际贸易中的一般货物,该产品上负载着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专利权。由于对专利权垄断程度的强弱理解不一,法学家们对平行进口合法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另外,专利产品平行进口关涉一国的贸易政策,由于发展程度的不同及文化背景等的差异,各国立足于本国利益,往往进行不同的制度安排,禁止、允许、不置可否,变化不拘。由于各国对于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分歧太大,到目前为止,国际公约对该问题采取回避态度。这一做法使得各国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更加难以把握。我国目前是低价位的发展中国家,专利产品平行进口还没有大规模发生。但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存在吸引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诱因,而且,专利产品也有从高价位国家流向低价位国家可能。我国学者对平行进口问题探索颇多,但并没有就平行进口问题达成共识。据此,研究平行进口问题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论文的写作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概念、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较的特点、发生机制、支持或否定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以及各国对平行进口的基本态度。第二部分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不同立法的价值取向进行分析。从法律的价值入手,讨论了不同国家不同的价值取向并指出这种差异深受他们发展程度的影响,进而利用哲学上“度”的原理来分析权利限制与反限制的必要性并结合知识产权、专利权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的“度”的具体背景,并用各自关于平行进口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加以说明,提出应该在大系统范围内多角度综合把握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第三部分是本文的写作重点,亦是结论部分。在这一部分,首先集中分析了中国学界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相对集中的三种观点,即允许、禁止、不作明确规定及各自的理由,也介绍了从其他角度对该问题进行的探讨,比如利用海关法来规制等。而后对这些理论进行评议并讨论了我国有关平行进口的“度”的确定,认为我国应该原则上允许平行进口,并明确例外规定。通过对既有立法进行梳理和简单评议,给出立法建议,即适应贸易自由化趋势,考虑发展目的,扩大专利法关于权利用尽的解释,原则上允许平行进口,并考虑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等的利益,尊重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双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由约定,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考虑国家利益在必要的领域实行贸易保护,最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利益,保证发展目的。本论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哲学“度”的视角来分析法学方面的前沿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关于专利产品平行进口较为详尽的立法建议。3.期刊论文刘筠筠.LiuJunjun国际贸易中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探索与比较研究——兼论《专利法》相关条款之完善-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2(2)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国际贸易中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平行进口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但各国并没有就平行进口达成一致看法,有关的国际公约也采取回避的态度.4.期刊论文三村量一.张玲对平行进口可否行使禁止请求权--日本最高法院1997年7月1日第三小法庭判决-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3)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如何进行法律调控是国际贸易和法学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贸易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专利产品平行进口.但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直接规范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条文,司法实践中也没有案例可供参考.车轮案是日本最高法院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首次表态的判例,它以专利权人在第一次销售专利产品时未附加限制销售地区为由,允许平行进口,由此否认了专利权人的禁止请求权.该判决一经作出,即在国际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现将三村量一法官就该案撰写的文章翻译成中文,以为我国学者研究和法官处理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5.学位论文宋春丽国际贸易中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研究2004知识产权的权利耗尽及产品平行进口问题,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领域研究的几大难点和重点问题之一,也是WTO多哈谈判的重点议题之一及南北各方分歧最大的问题之一.受经济状况及贸易政策的限制,平行进口在中国出现较晚.但是,根据平行进口的成因,随着中国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不断提高,入世后贸易壁垒的不断减少,中国将面临着伴随国际贸易而来的越来越多的平行进口问题,特别是中国企业作为出口商在国外受到平行进口侵权起诉的案例更多.因此,有必要及早入手做一些前瞻性的研究.在中国,对平行进口(特别是专利产品平行进口)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少数几位学者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仅从法律角度来寻求平行进口合法与否的根据,其基本观点都是反对专利权的国际耗尽.鉴于这种情况,该文另辟蹊径,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以专利产品为研究对象,对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及其经济影响进行了系统研究,并结合中国的现实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得出了中国近阶段应原则上允许专利产品平行进口,例外情况下禁止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在国外,特别是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平行进口的研究历史比较长,但大多数也仅从法律角度来寻求其合法与否的渊源.并且鉴于发达国家的高价位市场及专利大国的地位,普遍禁止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将其作为知识产权壁垒的手段.该文通过对其进行的经济分析得出,从长远利益来讲,允许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有利于自由贸易的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对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方面,通过介绍主要发达国家对于平行进口的处理原则及其主要的理论观点,可使中国企业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制定专利产品的出口营销策略,避免因出口的盲目性,造成违反进口国的相关的规定和政策,继而遭受巨大损失;另一方面,为中国在充分了解和参考各国规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现实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在不违背国际公约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有利于中国科技、经济、文化和工业发展的权利耗尽和平行进口规定及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示范准则.并在WTO的新一轮谈判中,知己知彼,争取主动.6.期刊论文武兰芬.余翔.WULanfen.YUXiang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政策的经济理论比较分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30(3)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现象日益凸现.有关专利权权利耗尽及其产品平行进1:2问题,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差异很大.理论界也就此问题探讨争议多年.简介了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三种基本政策,对支持或反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学者们所持的经济理论进行了对比剖析,以期为发展中国家制定更加务实有效的平行进口政策提供理论分析参考.7.学位论文于志强专利平行进口问题研究2007平行进口,是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问题。它是由国际商品自由流通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产生的矛盾。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国际贸易及知识产权领域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成本、市场、国家利益造成产品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高额价格差是专利平行进口发生的主要原因。专利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授权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并进口至该进口国进行销售的行为。根据专利产品的来源是否为同一个专利权人,专利平行进口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平行进口涉及三方主体,平行进口商(第三人),国内经销商(合法产品经销商),供货方(专利权人)。权利人是否分离即国内外专利权人是否同一决定了平行进口三方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了专利平行进口两大主要类型。耗尽原则、默认许可原则、地域性原则是专利平行进口适用的主要原则。从专利权国内耗尽原则、专利权地域性原则、专利权默认许可原则出发,专利平行进口应予禁止;而贸易自由化则要求商品能在各国之间自由流通,要求允许于专利平行进口。由于专利平行进口涉及多方面的经济利益,各国意见难以一致。因而,TRIPS协议对此未作统一规定,而由各成员国自行决定禁止与否。目前,美国、日本、欧盟对此采取了不同的法律调控模式。平行进口问题以前在中国很少发生,随着中国加入WTO,关税总水平大幅度降低,进出口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使平行进口从制度层面上和经济基础上具备了产生的条件。因此,专利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必将越来越突出,中国在处理平行进口问题上必然要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法律依据和具体措施。借鉴各国立法实践和考虑我国的实际国情,首次出售耗尽原则是研究和完善平行进口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对于我国专利平行进口立法采取在原则上肯定的基础上明确例外规定的基本立场,更有利于我国的实际情况。8.期刊论文姜军.武兰芬.JIANGJun.WULan-feng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经济分析及政策建议-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2(6)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现象日益凸现.有关专利权权利耗尽及其产品平行进口问题,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差异很大,理论界也就此问题探讨争议多年.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专利权耗尽原则,专家学者们基于不同的经济理论或支持或反对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政策.基于中国的国情和国家利益,中国适宜采取有条件的专利权国际耗尽原则.9.学位论文林晓玉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法律制度研究——以美国为中心2006专利商品平行进口问题是当今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领域研究的几大难点和重点问题之一。美国在专利平行进口问题方面的研究相当深入。本文通过对美国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相关立法和理论的研究,通过对美国法院司法判例的纵向比较和分析研究,总结出美国关于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立法、理论和司法准则。可使我国企业在熟知进口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制定专利商品的出口营销策略,避免因出口的盲目性,造成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使我国在了解并借鉴美国相关成熟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在不违背相关国际公约基本准则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有利于我国国家利益和相关权利人利益的专利商品平行进口规定和政策;并在TRIPS的下一轮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和平行进口的谈判中,知己知彼,争取主动,以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本文共有四章:第一章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基本理论本章首先从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涵义及分类入手。接着以美国为中心,阐述了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两个重要理论,即专利权用尽原则和进口权理论。美国一直坚持专利权国内用尽原则,同时为了协调专利保护与自由贸易的冲突,美国法院在个别案件中采取专利权国际用尽原则,但其适用条件却非常苛刻;美国于1994在《专利法》中加入“进口权”的规定,但是在侵权行为中并没有明确提到专利产品平行进口行为。第二章美国对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相关规定本章首先对美国关于专利商品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剖析,既对美国《专利法》纵向全面研究,又对《关税法》的337条款的实体架构和程序运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对特殊301条款也作了简单介绍;然后对美国和欧盟专利平行进口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找出美国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