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址:(全称):称):合同签订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2页共20页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与方式1.1工程名称:及其配套地下车库工程的主体结构(如承包人结构施工能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工程进度、质量标,等总包方建设的6#楼达到施工条件时,一并发包给承包人)。1.2工程概况:1.2.1建筑面积:方米,车库约平方米,结算以实际施工图纸面积为准。1.2.2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1.3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全部一次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位放线(红线除外),人工清槽底,打钎拍底,基础垫层及压光,底板防水保护墙砌筑,地下外墙防水保护墙砌筑,底板防水混凝土保护层,地下室外墙防水基层修补、抹灰、压光,防护架等。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全部钢筋成型、钢筋调直、钢筋连接、钢筋绑扎、二次结构钢筋预留预埋,模板支设,混凝土浇筑,全部脚手架工程用于装修的不拆,外檐各种挑檐、檐廊、雨罩、台阶、空调挑板、窗套、腰线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各种项目(各种采光井、层高2.2米以内的结构及设备层等),屋面结构工程,各种预留孔洞等施工图纸内的全部一次结构工程以及施工过程的所有洽商变更(费用在承包价款之内)。第二条作业人员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确保提供作业人员名(根据工程进度调整,保证工程进度)。木工名,钢筋工名,砼工名,架子工名,管理人员名,所有专业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施工中工作进度不能满足需要,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增加施工人员。第三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楼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达到正常施工的要求,今年冬季放假前楼要求完成地上层,竣工日期为;如承包接楼施工任务,其总的竣工时间和楼相同。图纸结构封顶交工日期日(竣工时间也是地下车库结构竣工)。第四条合同价款4.1履约保证金第3页共20页4.1.1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万元(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提交到给包人。4.1.2履约保证金返还:发包人在承包人如实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在本年度施工工地正式放假前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4.2合同暂估价款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此合同价为暂定价,工程款以结算时承包人完成实际设计图纸建筑面积为准)4.3合同单价的确定原则: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单价方米(含全部除甲方提供的砼泵、钢筋商品砼之外的所有主体结构施工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及补充协议。)本工程在承包人承包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零工,如在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为(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4.4对合同单价内容的明确:本单价包含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包括完成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所需费用及措施性费用。合同约定的小型机具及材料费、自备机具的维修费、技术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停窝工费、测量放线、夜间施工费、赶工费、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费、清理费、环境保护费、与其它专业单位的配合费、劳保费、医药费、管理费、利润、劳务发票、风险等一切费用。模板工程:本单价包含模板、支撑架子等周转材料,以及配制加工、现场运输、刷油、清理、码放标识;放线、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模板安装、钢管扣件碗扣装卸和清理码放、后浇带及施工缝处钢丝网的铺设、穿墙螺栓及地锚加工安装、切割、剔除及堵眼;止水钢板、止水带的安装及自身施工所用材料的清理和码放、顶模棍的制作安装。活完场地清及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完工后的材料清理、退钉、指定地点归类码放整齐等。气泵、电焊机、焊把线、手提箱、插头、无齿锯、扳手、卷尺、水平尺、碘钨灯、小白线、手提电箱、电缆、手提锯等与支模有关的辅材等。钢筋工程:本单价包括图纸内容及施工方案中所有的钢筋制作加工、绑扎第4页共20页的人工费、钢筋提料、翻样、绑扎丝、保护层垫块、场内运输、废旧钢筋清理码放、钢筋清点验收、钢筋卸车码放、二次结构的插筋及预留预埋、地下室及筏板施工缝处、墙体等止水钢板(止水条、包括钢丝网)安装、安全防护所需钢筋、绑扎时所用的临时脚手架搭设、马凳筋及措施筋的制作安装、合同约定的小型机具及材料费、自备机具的维修费、技术措施费、二次搬运费、测量放线、夜间施工费、赶工费、安全文明费、清理费、环境保护费、与其它专业单位的配合费、劳保费、医药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承包人负责套丝机、套筒购置和其他机具、辅材均由乙方自备(包括但不限于铁丝、火烧丝、砂轮片、小白线、电焊条、保护层垫块、柱保护层井箍、手提电箱、电缆、钢筋弯曲机8台、切断机6台、调直机2台、电焊机不少于4台及其他必备机械等)。砼浇筑工程:甲方只提供砼泵,其余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辅料均由承包人自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铁锹、手推车、水管、振动棒、电机、平板振动器、绝缘手套、雨靴、抹子、刮杠、水平尺、碘钨灯、小白线、养护用塑料薄膜、手提电箱、电缆、砼溜槽制作及其它小型手动工具等。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由发包人统一配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脚手架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方案内所有脚手架工程的材料和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外架搭拆、维护、安全网挂设及拆除码放、跳板铺设、翻层(含过程维修、维护)加固点预留预埋及制作。2、楼层内、临边、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内、井口防护搭拆、人行通道、噪音防护棚。3、现场所有的防护、防砸棚搭拆(高压线、活动房防护、机械操作棚、配电箱防护棚等)。4、施工电梯接料台搭拆至楼层内,塔吊锚翅的预埋、安装及防护搭拆、卸料平台安装或搭拆、镝灯架搭拆。5、砼地泵管的加固架搭拆、布料管搭拆。6、工作内容中使用的材料卸车、按要求分类分规格堆码整理。7、所遇项目活动宣传标语的安装搭拆用工、安全文明所需脚手架搭设。(承第5页共20页包施工栋号现场)8、基坑围护搭拆、安全通道搭拆。9、钢管、卸料平台、挑架刷漆。10、物料提升机搭拆等。其他工程方面:合同范围内其他工作内容及机具辅材。如防水保护墙砌筑、抹灰、抹保护层所用砖刀、抹子、线坠、手推车等。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5.1结算、决算资料:5.1.1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进行调整:5.1.2本合同单价为每建筑平方米的价格,结算时按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2009定额规定执行。5.2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工程决算:5.2.1承包人应于当月日前将所完合格工程量报表提交给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于次月日前对承包人上月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5.2.2工程交工后2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曰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5.3合同价款的支付:5.3.1工程价款的支付:承包人完成本工程楼地上5层,甲方给承包人结算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以后每月发包人按进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量的5.3.2主楼、地下车库结构全部封顶以后,承包人将其自身所有的所有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全部清退出场,并通过发包人验收达标之后1个半月内结算本工程结构工程款的,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等装修工程完成无质量问题之后,在本工程竣工时一次性付清。如发生结构质量问题,承包人又不能积极处理,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人进行处理,费用由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5.3.3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并提供工人工资发放签字花名册。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理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第6页共20页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6.2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理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现场书面记录或拍照,具体的工作由承包人安排处理。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安全无事故,因承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和罚款。因发包人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发包人承担,并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和罚款。工地上不允许带小孩,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7.3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工程质量为合格。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因战争、动乱、天气、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第7页共20页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8.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因发包人原因,工程验收合格后个小时后不能进行砼浇筑时,工期相应顺延。如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一万元;第九条文明施工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并按照总包单位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坚持搞好文明施工,加大文明施工用品用具的投入,确保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达到地方政府及总包单位的要求。9.2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鄂尔多斯市安全文明工地、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汽车泵、地泵、泵管。承包人自备的工机具为:除发包人提供的机具之外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双方确认本工程一次结构施工所需的全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由承包人承担。10.2发包人只供提本工程结构施工所需的钢材、商品混凝土,其它结构施工所需的模板、木材、支撑系统、架子管、扣件等所有材料、耗材、辅材均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均在合同价款之内。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用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调拨手续,对借用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如发现有材料浪费现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给予双倍赔偿。能入库的材料承包人领取后由承包人保管,完工后归还,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第8页共20页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承担自身供应范围内的材料机具的使用及维护。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十二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12.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交底。12.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尘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