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兰州振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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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兰州振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张晋nzhangjin@lzu.edu.cntel:13139216483一、概论二、专利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三、中国专利法主要内容简介四、与专利有关的国际条约一、概论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的概念知识产权是由人类智慧所形成的财产权,它涉及一种无形的财产。狭义知识产权由:版权和工业产权两部分构成版权(著作权)—作者基于基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产生的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的表达形式2、工业产权(IndustrialProperty)的概念工业产权是指与相关广义的工业有关的权利,包括如下内容:1)专利2)商标(包括服务标记)3)实用新型4)外观设计5)厂商名称6)原产地名称7)货源标记8)反不正当竞争3、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一般无形财产的的基本特点。其对象的无形性是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与物权的根本区别。(2)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又可称为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专有性指其权利专属于权利人所有,只有权利人有权处分,他人不得侵犯(3)地域性—知识产权是国内法,仅在一个国家的疆域内有效(4)时间性—知识产权有一定的时间期限,期限届满则为公用的知识4、专利的概念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习惯上,专利一词有时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本身,有时是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专利属于一种知识产权中国专利法所述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PatentSystem)专利制度是专利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国家通过制订、实施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一种法律制度。5、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4)国际交流6、专利制度的原理(1)自然权论—人的创造性思想是一种精神财富,也是一种财产,因此应当拥有产权(2)产业政策论—国家经济发展依靠发明创造和其运用,因此国家要提供保护二、专利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1)专利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定一个国家的制度、任务、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被称为母法专利法为子法,体现宪法中有关的原则,调整因发明创造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2)专利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指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交换关系人身关系指不含有财产内容的与人的身份有关的关系,如:人格权,姓名权,发明权,等专利法涉及的技术创造所产生的权利与其它当事人间的社会关系(3)专利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用于打击犯罪。刑法规定那些行为属于犯罪,对于犯罪应于何种惩罚,在我国刑法中有侵犯知识产权罪,其中有侵犯专利权的相关罪行(4)专利法与诉讼程序法的关系诉讼程序法规定有关诉讼程序的问题,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涉及专利的诉讼适用相应的诉讼程序三、中国专利法主要内容简介中国专利法共八章69条。其中规定了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内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专利权的保护措施,以及专利代理和有关费用等方面的规定(一)专利权的主体与相关人专利权人是专利权利的所有人,它可以是专利申请人,也可以是专利权利的继受者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归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归属于单位或继受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法6第条)与专利权人有关的其它人有:发明人、设计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指专利权的使用人与专利的利益相关的人,如侵权人,提出专利无效或专利强制许可的人(二)专利权的客体客体指权利所指的对象中国专利权的客体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是指申请专利的文件应当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等方面要求授予专利的形式条件有1、书面方式申请2、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一项专利(单一性原则)3、先申请原则4、优先权原则5、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专利的实质性条件(也被称为专利性条件)1、新颖性新颖性是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但三种专利形式对新颖性的要求有所区别。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言,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专利法22条2款)对于外观设计而言,其新颖性是指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23条)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专利法24条规定的几种不丧失新颖性的特殊情况)专利申请前的6个月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展览公开)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会议公开)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非本意公开)2、创造性创造性—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之一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法第22条3款)3、实用性实用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可以用于工业生产、重复再现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法第22条4款)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1)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5条)2)科学发现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5)动物和植物品种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以上2、3、4、5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四)专利权的内容1、专利权人的权利1)实施权,包括如下内容对于产品专利,实施权包括:(1)制造权(2)使用权(3)销售权(4)许诺销售权(5)进口权对于方法专利,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1)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2)销售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3)许诺销售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4)进口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权利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包括:(1)制造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3)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禁止权—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行使实施权(专利法11条)3)处分专利权的权利—即转让专利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放弃专利权,质押权4)诉权5)标记权—在专利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11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法11条2款)2、专利权人的义务1)专利权人有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法43条)2)实施其专利的义务3)不滥用专利权的义务3、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权利1)署名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专利法17条)2)获得奖励的权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法16条)3)获得报酬的权利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专利法16条)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明确规定了最低奖励的数额和报酬比例,具体参见《细则》75条和76条(五)专利申请及审批程序(专利法第3章和第4章)发明创造只有通过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通过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审查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采用不同的审批制度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发明专利在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8个月进行公开,由专利申请人在自申请日起3年以内提出专利审查请示,再进行专利性的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提出专利申请后由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后即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的保护自申请日起的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10年(六)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保护范围专利保护范围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以后,依法对该项发明创造技术内容进行保护的标准和依据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26条4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专利法56条)(七)专利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专利侵权—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其专利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有三1)民事责任—主要有两种: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其赔偿的数额可按以下任一方式确定: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只有“被责令停止侵权”一种行政责任的产生是基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根据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管理专利的工作部门可以进行处理,一经查实,可责令侵权人停止梫权行为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其行政责任是:“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三种。3)刑事责任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指:(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七)专利代理代理专利代理—指根据委托人的委托,由代理人独立从事有关法律事务的法律行为。专利代理即为受委托人的委托,由专利代理人其它相关的事务。专利代理是专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专利代理机构)之一。专利代理的质量将直接决定专利申请能否被授予专利权,以及专利保护的有效性。四、与专利有关的国际条约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适应于工业产权,确定了三个原则1)国民待遇2)优先权3)共同规则(产权独立,宽限期,防止权利滥用,精神权利的保护,外观设计)2、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国内审查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1)国民待遇2)最惠国待遇3)保护广义的知识产权4)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5)建立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的新机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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