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承包合同(2008-08-1510:26:02)标签:乙方甲方承包合同id卡保证金船山区校园分类:应用文书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初级中学校小卖部承包合同甲方: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初级中学校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纠纷,更好地履行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经学校校务会多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投标方式:明标二、中标金额:三、付款期限:中标后三日内交清全部承包款和保证金,再签定合同,否则逾期作自动放弃承包权处理,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壹年,自2008年下期开学至2009年上期期末结束止。承包期内,不得转包他人,如果乙方自行停止经营,甲方不退还乙方承包款。五、经营范围:乙方可以在校园内经营文化用品、烟、酒、饮料、水果、糕点等成品副食,不能经营生煮熟食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不能经营租书或电子游戏,不能搞有奖销售等。六、履约保证金:乙方承包后交甲方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服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部门监管,期满后如数退还。若有违反,从履行保证金中按合同条款酌情扣除。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小卖部用房一间。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柜、货架各一个。3、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表一只、电灯2盏、电源插板2个、门锁2把。4、禁止其他任何人在校内摆摊设点。5、领导并管理乙方的营业工作,监督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6、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7、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食品流入校园。8、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勒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不退承包费)。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经营国家规定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不能经营“三无”食品及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自动辞职、终止合同)。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小卖部安全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学校、班级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5、校内经营价格应与校外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学校保证消费的学生人数。6、无条件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如学生早点、饮水、学生中餐、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减少、停电等原因)。8、乙方自负所用的全部水、电费。9、乙方负责小卖部室内及门前纵横2平方米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清洁检查按学校环卫细则执行。10、乙方销售摊点不得向小卖部门外延伸。11、严禁乙方向学生销售烟、酒等,违反一次罚款50元。12、严禁乙方销售瓜子等食品,违反一次罚款30元。13、严禁乙方向学生搞一周以上的赊帐,违反一次罚款20元。14、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九、其它相关事宜:1、小卖部不使用ID卡消费,不得接受学生用ID卡进行赊帐。2、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放假,学校不具有向乙方通知的义务,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了解、询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概不负责。3、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学生人数减少或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小卖部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监证单位: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初级中学校二OO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