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甲方:地址:邮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手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预埋螺栓焊接、主次构件安装、墙面屋面围护安装、通风器安装等钢结构工程四、安装工程范围及工程造价:序号工程内容吨位(面积)单价(元∕T、元∕㎡)小计(元)备注1综合单价4920平方16.581180按蓝图和细化工程量清单要求:234合计(¥81180元)本合同总价备注1、工程协作范围为本工程蓝图和细化工程量清单中的钢结构产品,施工过程中不能以某项内容不含在合同内为由拒绝该分项的施工,在合同外增加的项目在决算中按合同单价给予追加。2、乙方负责人签字:3、工程部项目管理负责人签字: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协作工程期限从进场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共50天(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2011年1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3月5日。若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段派员进场安装,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在乙方安装款中扣除。2二、施工期间如遇到非乙方原因而影响正常施工的,乙方应当在情况发生后的2天内向甲方的代表以书面的方式提出报告,甲方的代表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之日起的第二天计,五天内应予以书面的答复。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的,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延长工程期限,并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误工损失。三、乙方应严格地按照施工计划所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进度迟于计划进度3天时,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第三条、安装工程人工投入一、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管理人员1人,安全员、电焊工4人,电工1人,起重工2人,安装工10人,力工5人;共计23人,进场做准备工作时需达到7人,围护安装时人员达到30人。第四条、材料的供应与管理1、材料供应由甲方负责,如乙方现场确有必要代购加工零配件、紧固连接件,数量及甲方代表确认后可购买,发票经甲方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后支付给乙方;2、甲方的产品和安装材料运抵现场后,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进行卸货、检查、保管和保护,并在送货单上确认签字。在进行安装使用前,必须对甲方的产品进行缺陷消除,所有的产品符合合格的标准后才能用于工程。3、因乙方的保管保护不力而导致甲方的产品出现污损缺少的,由乙方签字确认,同意在安装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按实际损失额的1.50倍计算。乙方由于污损缺少材料要求甲方增补材料,必须由乙方长亲自开具联系单,并签字确认,同意在安装工程款中赔偿扣除,经总经理批准才能发货。因此导致产品返工而影响工期的,除承担甲方的返工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耽误工期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4、施工现场用于材料堆放、构件拼装等工序所用的枕木由乙方自行解决。5、工程余料工程结束后应按甲方公司《关于工地余料退回的管理规定》执行。①属设计(图纸)变更、甲方联系单变更造成多余的,材料必须拉回公司。②属公司细化差错、制作差错、发货时错发、供应商直发料多发等公司方原因造成多余的,材料必须拉回公司。③属乙方安装遗漏造成多余的,罚乙方该批多余材料成本价的30%。乙方在提交出场报告时,必须注明现场有无多余材料,若有则需注明多余材料的种类、数量及初步的多余原因分析;若有多余材料,而在出场报告中未说明的,则要对乙方处以该批材料成本价的50%处罚。④在安装过程中,属甲方多发的工程材料,乙方有为甲方保管工程材料的义务,若乙方将多多余材料、构件产品进行变卖、私饱中襄,一经查实,对工地的乙方长和变买者处以构件(材料)成本价的3-5倍进行处罚,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3第五条、施工准备一、甲方的准备工作1、负责与建设单位及其它各方的协调,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2、组织甲乙双方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3、提供安装所必需的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4、委派甲方的代表对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二、乙方的准备工作1、组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人员、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其中必须配备有材料管理员、安全员、施工员各1名,在进场前提交给甲方相应的人员名单;并让每一个操作人员熟悉乙方的操作规程及作业标准;2、开工前3天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材料设备;3、会同甲方人员对建设单位土建资料进行交接工作及现场复核验收;4、准备好甲方材料进场后堆放所必需的场地和材料;5、其它甲方认为应该准备的工作;第六条、现场管理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甲方《关于工地余料退回的管理规定》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四、乙方的施工人员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积极的采纳并及时的改进,如有异议的,可在12小时之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报告,甲方管理人员认为应该执行的,乙方应当立即执行。五、乙方任何人员均不得向业方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借款,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安装工程款中按借款数的五倍予以扣款。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生命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4四、安全设施保证金为伍仟元,如果安全设施(生命线、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落实不到位,则安全设施保证金将给予没收。并由甲方直接购买或租用给乙方的,费用直接从乙方安装款中扣除。五、为有效防止高空坠落事件发生,所有高空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在人员走的通道处统一拉设生命线,操作工人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将安全带扣于生命线上,违者处以500元/次罚款,乙方处2000元/次。六、施工工地实行高空作业报告制度,在钢柱吊装、屋架梁吊装、拉梁吊装、电焊、檩条安装、吊顶安装、屋面板及墙面板安装等节点上,乙方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实行项目经理、安全员现场监督制,乙方未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律不得安装施工。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一、乙方在签订安装合同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将设计蓝图的质量要求细化到各个工序,并让其操作人员能充分地了解和掌握;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材料变更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通知书,经甲方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和业主及监理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地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当送甲方和工程监理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业主和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四、本工程的安装质量严格按GB50205—2001执行,必须达到本规范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第九条、生活管理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二、一切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等均由乙方自理。三、乙方人员住宿的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整齐,达到甲方的规范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从安装工程款中按每天100元扣取卫生费,由甲方聘请专人对其食宿场所进行管理。四、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衣着的整洁,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经甲方现场人员指正后仍不改正或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安装工程款中按每人每次:50元扣罚。第十条、安装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一、支付方式1、主次构件安装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合格支付%52、围护安装完成支付%3、工程施工完成、甲方同意撤场支付%4、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留取5%作为质保金,从工程竣工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给予结清。第十一条、设备的提供一、乙方应自备的设备:所有工具二、向甲方租用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照价赔偿。第十二条、工程验收一、乙方在完成协作任务后的3天内应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会审纪要、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甲方的安装手册和国家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在5天内将自检评定资料交甲方。单项工程安装完毕,应会同甲方、业主、监理公司按甲方与业主的约定对该项目进行验收;二、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的时间及内容根据甲方与业主的约定。第十三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氧气、乙炔、焊条、焊丝、切割片、磨光片等耗材费均有甲方方承担。三、工程完工后的剩余材料由乙方负责填好退货单并装车(不填退货单每次扣罚200元)。四、凡是非乙方原因造成需增加工程量的,由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在十五天内提出增加工程量的增补单,工程部经理签署意见并说明原因,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增加工程量,超十五天的,公司决算审核办不预认可。五、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说明和技术资料和规程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六、施工中发现设计不合格或构件成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安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与其它单位进行安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工程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处以合同总价5%罚金。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三、工程验收时乙方的工程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的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和整改至合格,并扣除工程合作款的2%,工程工期不能按合同的规定的工期交付验收的,每延误一天,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延期责任进行赔偿,该项赔偿不包括第十条第1款的违约金之内。6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一、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遇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未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和规程进行施工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劝阻不从的;2、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经一次查验不合格没有及时予以返工或修理的或经返工修理后仍不符合要求的;3、没有按照进度要求施工,导致进度延期5天的;4、没有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的劝阻不整改的;5、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可以终止的事项。第十五条附则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备案。第十六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乙方向甲方缴纳0万元(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且保修期满后终止。二、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1、在本工程完工撤场并取得业主签署的完工撤场报告后七天内将元(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符合退还条件的保证金也可以转入其它安装项目。甲方(章)河南九鼎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