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谷区夏各庄新城“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西二区—第二标段门窗加工、安装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平谷分公司乙方:河北星太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润佳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门窗加工、安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门窗加工、安装工程名称:1#及3#商业C段、2#及3#商业A段、3#、5#、6#楼2、工程地点:北京平谷区夏各庄原镇政府东侧3、详细部位: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洽商4、门窗加工、安装承包范围:内外墙铝合金门窗(含地下室塑钢窗)5、门窗加工、安装工作内容:门窗的深化设计及门窗材料、五金配件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喷漆、钢附框加工制作安装、门窗五项性能检测和材料复试(并提供报告)、售后服务等一切与门窗(含地下室塑钢窗)定制有关的工作6、铝合金窗面积为:4900平方米;铝合金门联窗面积为:3900平方米;塑钢窗面积为:400平方米;第二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包2门窗五项性能检测报告及材料复试。第三条:合同价款一、门窗各分项暂估面积、综合单价及金额:序号名称暂估面积(元/m2)综合单价(元/m2)金额(元)1铝合金窗490048523765002铝合金门联窗390053520865003塑钢平开窗4002801120004铝合金百叶窗5合计4575000以上门窗总价款为:4575000元(大写:肆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二、本承包合同总价款暂定为:肆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三、说明:1、本合同门窗各分项综合单价均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损耗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工具用具费、劳保费、材料采购保管费、场内外运输费、门窗深化设计费、价格上涨风险因素、风险费、保险费、门窗五项性能检测报告及材料复试费用、图纸复印费、招投标费、安装人工住宿费、水电费、贷款利息、钢附框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不包括现场土建施工配合费、脚手架(或外吊篮)费及垂直运输费。2、本合同门窗各分项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一次性包死,无论任何情况均3不作调整。3、以上门窗面积为估算值,计算时按钢附框外围实际安装面积计算。第四条:门窗选材及相关要求1、本工程所加工制作、安装门窗型材选用采用55系列(是指框料宽度为55mm)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本工程门窗型材选用参照》北京丰华铝业有限公司》产品图集。型材表面为粉末喷涂、国产尼龙66隔条,窗型材厚度为1.4mm,门窗材壁厚2.0mm,按设计图纸要求为深灰色。(1)型材厂家采用北京丰华铝业有限公司。(2)玻璃采用浮法玻璃,采用秦皇岛耀华厂家的玻璃。(3)五金件采用北京邓氏亚利五金件(4)胶条采用三元乙丙胶条,采用河北清河新宇密封件有限公司生产的胶条,纱窗采用隐形纱窗,厂家为廊坊宏佳生产的纱窗。(5)钢附框采用壁厚为1.5mm钢管,规格为20mm*40mm.2、塑钢型材:采用海螺60系列,钢衬采用热镀钢材,窗钢衬为1.5mm.3、乙方应严格按照:业主通知编号YZTZ—006关于平谷区夏各庄新城“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西二区大宗材料选材”和西二区大宗材料选材“业主通知”中增补铝材、五金配件及塑钢厂家的确认书内容要求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4、由乙方做深化设计,并根据设计单位认可的门窗施工图纸组织加工、制作、安装。5、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说明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国家(或北京市)现有关门窗规范组织加工、制作、安装4第五条:施工准备及双方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深化设计、加工制作及安装所必须的施工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并向乙方明确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2、做好乙方门窗安装的“三通”,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道路条件。3、负责接通乙方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同时应满足用电量的需要。负责提供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准备工作。4、甲方想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轴线、50线,各层窗口一条边垂直基准线并技术交底5、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结算手续,拨付工程款。6、为乙方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避免造成乙方停工、窝工.7、如工程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工程有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通知内容及时加工以调整。8、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方自施工之日起,指派周志华为现场施工代表协助乙方工作,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乙方与其他各方向的关系。二、乙方1、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做深化设计,有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并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经设计确认的门窗深化设计施工图10套(含电子版)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2、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及时安排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乙方进场机械数量必须满足工程和工期需要。遵守甲方的各项合理规章制度。53、按照设计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分包的生产任务,负责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4、乙方应按照门窗合同规定的型材,五金配件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5、乙方应按照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提供本工程竣工所需的相关文件、合格证书等书面验收材料。6、提供门窗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甲方所需的相关资料。7、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承揽本工程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其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如因无相应的资质、证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认为乙方所派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调换或增派。8、乙方必须安排满足施工需要的劳动力并为其办理在北京市从事本工程所需要的一切合法手续及证件,若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甲方受到政府执法部门的任何处罚,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时应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9、施工现场内外的一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10、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乙方指派为现场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管理和协调各方间的关系。11、若乙方因证件不齐,使得甲方受到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全额扣除,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要求赔偿的权利。1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乙方应按要求无偿向甲方提交一式四6份竣工资料和竣工图。13、乙方应严格控制标高,因控制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因此给甲方增加的费用及工期罚款,由乙方承担。14、乙方应充分认识到本工程的施工难度,合同签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期和要求甲方增加费用。15、乙方必须根据建委要求办理合同备案及人员备案,因不办理相关手续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自有工人工资的发放及相关保险费用的上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带农民工至甲方公司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蓄意闹事,如发生相关事件,乙方必须立即派人解决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另每发生上述事件一次,乙方承诺交纳甲方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第六条:工期1、总工期80日历天天。开工日期2011年8月20日,竣工日期2011年11月8日2、2011年8月20日~2011年9月16日完成钢附框安装;2011年9月30日~2011年10月20日完成门窗外框安装;2011年10月21日~2011年11月8日完成门窗扇、玻璃、五金配件、胶条安装;纱窗于交工前10天全装完毕。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供钢附框安装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后开始安装。4、如遇下列情况,安装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及提供垂直运输设备。影响乙方进场施工。(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窗安装基础资料不准,致使设计7方案改变而影响工程进度。(3)在安装过程中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进度。(5)由于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地震、核辐射)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七条:工程质量1、门窗加工、安装工程质量经双方确认要求达到:满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且质量等级合格。严格执行施工图中建—002设计说明(一)门窗工程、门窗表、门窗详图及人防详图中有关门窗做法、质量要求的说明规定。2、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监督。3、本工程门窗安装完毕后,乙方保证用塑料包装将所有门窗外部包装好。4、因乙方负责设计、施工的门窗加工制作、安装产生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建筑物主体工程的一切质量问题,经权威检测机构鉴定认为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因认真阅读图纸、设计变更,如因疏忽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规范。2、乙方须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83、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消防保卫的有关规定,由于乙方未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与结算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估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分两次拨付第一次5%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内支付,第二次5%最迟在9月10支付),乙方应于预付款拨付前向甲方提供银行预付款担保或房地产抵押担保;钢附框全部安装完毕10日内甲方像乙方支付暂估合同价款的30%的进度款;门窗外框全部安装完毕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暂估合同价款30%进度款;工程最终结算经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审计完成业主付款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结算价款的2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分二次支付:保修期满一年后10日内不出现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二年后10日内不出现质量问题的无息返还结算价款2%的质量保修金.乙方收取工程款时提供收据及提供材料发票作为收款依据。第十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的深化设计,并经设计确认的门窗设计图纸、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作为制作门窗的有效依据,双方在最终设计图纸上签字后不得擅自更改2、施工中如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处理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进行生产安装。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停工、窝工、人员和设备调迁、窗成品报废)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本合同造价。第十一条:工程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9(1)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确认的门窗深化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2)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3)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五方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验收合格。2、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七天内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审核乙方的结算报告,双方在最终结算报告上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款项。第十二条:质量保修1、乙方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安装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即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贰年。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责任:因门窗加工制作安装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的逾期交付、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标准按每拖延一天罚款2000元人民币,延期超过10天以上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5000元人民币;因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的原因,导致的返工、停工、窝工、人员设备调迁及成品报废等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