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公务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素质、比技能、育作风、树形象”为主题,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人才选拔储备等各项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营造崇尚学习、钻研业务、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加快推进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和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二、活动内容(一)基本技能练兵。基本技能练兵内容为法律法规、文秘和计算机办公应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文秘主要包括机关公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内容;计算机办公应用主要包括办公软件使用、互联网应用和文档制作等内容。(二)专项业务练兵。专项业务练兵内容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系统特点确定。三、参加范围参加岗位练兵活动的范围为我委全体干部职工。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9月)。制定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对练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练兵活动。(二)培训练兵阶段(9月—10月)。按照全区岗位练兵活动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岗位,突出系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狠抓岗位培训与练兵,切实提高基本技能水平和专项业务水平。(三)初赛选拔阶段(11月上旬)。通过基本技能初赛,选拔出4名人员,参加全区基本技能竞赛比武;专项业务初赛选拔按系统为主进行,各系统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比赛方案,在系统内选拔3—4名人员,参加全市专项业务竞赛比武。(四)竞赛比武阶段(11月中下旬)。由通过基本技能初赛,选拔出的4名人员组成参赛队,参加全区基本技能竞赛比武活动。基本技能竞赛比武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大赛和计算机办公应用大赛组成。其中,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大赛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竞赛内容为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计算机办公应用大赛以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竞赛内容为办公软件使用、互联网应用和文档制作。根据两项比赛总成绩,选拔出基本技能标兵。同时,各参赛队团队成绩作评选练兵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专项业务竞赛比武采取公开比赛、评议展示的形式,在各系统推荐的基础上,选拔出全区专项业务标兵。(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上旬)。对岗位练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召开岗位练兵活动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业务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领导,成立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委主任***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主任***、副主任***、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站、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六、有关要求(一)立足岗位,全员参与。各站、办要结合单位实际和系统特点,立足岗位职责,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形式,做到人人参与练兵,人人接受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站、办要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岗位练兵热潮。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练兵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练兵比武氛围。附:岗位练兵活动学习时间安排附件:岗位练兵活动学习时间安排时间安排课程设置备注2010.9.1—2010.9.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阶段测试2010.9.11—2010.9.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阶段测试2010.9.21—2010.9.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阶段测试2010.10.1—2010.10.15公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阶段测试2010.10.16—2010.10.31计算机办公应用(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office办公软件)及各行业业务软件集中学习案例分析阶段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