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方案第一部分概述第二部分方案编制依据第三部分招标代理工作计划1.招标代理工作的指导思想2.工作目标3.招标工期目标4.团结协作目标5.文明办公目标6.招标代理的职责范围7、招标进度计划8、招标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案9、招标工期保障措施10、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第四部分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招标顺序和时间安排1.招标主要内容2、招标顺序和时间安排3、招投标过程中重点注意问题第五部分专业人员配备第六部分招标工作的保密措施第七部分服务承诺第八部分防止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竞标的主要措施第九部分预防和处理投标人投诉的措施1、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员工培训2、预防措施3、如有投诉,处理投诉的应对措施第一部分概述对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能够全面、顺利地完成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为业主挑选报价合理、具有丰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中标单位,我公司针对本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拟选派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招标代理经验和较强服务意识的人员组成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将遵照“低投入、高产出”的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第二部分比选方案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5)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法规及规定;(6)清苑项目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7)项目实际情况。第三部分招标代理工作计划1.招标代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招标代理工作是围绕工作目标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招标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全面优质的履行招标代理合同,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招标行业的法律、法规,完全尊重招标人权益,杜绝出现侵犯招标人权益的情况,使招标工作达到招标代理合同的各项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优质服务。2.工作目标我公司质量方针:科学严谨、规范求实、竞争有序、与时俱进。具体内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先进的招标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的操作程序、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竞争环境,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持续改进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质量目标:一次招标合格率98%顾客满意度≥90%招投标有效质疑率≤2%鉴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和体现我公司对本项目的重视,我们特别制定本项目质量目标:一次招标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100%招投标有效质疑率≤1%3.招标工期目标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人的要求用最合理的时间完成招标代理工作。4.团结协作目标同招标人、设计单位、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各单位的工作。5.文明办公目标科学管理、工作有序、团结协作、多方配合、保护环境及原有设施、场地整洁。6.招标代理的职责范围6.1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6.2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6.3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6.4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6.5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代理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6.6在招标人提供有关前期基本资料、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6.7负责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发改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6.8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6.9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政府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6.10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6.11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6.12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6.13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6.1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6.15切实履行在《代理申请书》中承诺的各项义务。7、招标进度计划本项目现为招标准备阶段,具体的招标计划时间安排不能确定,以下时间计划表仅列出各阶段工作的开展顺序和各阶段工作所需时间供招标人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参考。招标工作启动后,我方会根据招标人的总体工作安排,妥善调整招标各阶段的时间表,使招标工作紧张、有序,与整个项目建设计划完美衔接,确保招标圆满成功。(详见招标顺序和时间安排)8、招标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案8.1.招标工作程序8.1.1.主要招标工作程序流程图8.1.1.1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作程序流程图招标准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在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及发放→投标人勘察现场→质疑→发出答疑纪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公示中标结果→提交书面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在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签发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8.1.1.2进行资格后审的招标工作程序流程图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在投标人报名阶段按照既定的报名条件严格把关,其招标程序一般为:招标准备→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及发放→投标人勘察现场→答疑→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定标→提交书面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在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签发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8.1.2.招标准备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招标子项目提出初步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具体内容包括招标依据、评标原则、招标进度安排等。共同拟定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时间表、明确工作分工及内容、确定工作人员。8.1.3.资格预审文件(根据需要)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编写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须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强制性履约标准。资格预审须知中须注明资格预审的办法。如果招标人需要,可组织行业专家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审。经招标人及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备案后方可发售。8.1.4.公告发布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资格预审公告将通过相关网站发布,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发布的网站有山西招投标网()、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次招标计划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报名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每天报名结束将情况向招标人代表汇报一次。8.1.5.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评审过程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招标代理负责接收申请文件。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评审报告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收到评审报告后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代理可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8.1.6.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及行业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朔州市相关规定,并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及相关招标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定备案后方可发售。招标代理单位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8.1.7.踏勘现场、补遗书为使各投标人进一步获得有关项目现场的有关资料,在发售招标文件后可统一组织或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图纸及现场情况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单位书面提出,招标代理单位汇总所有问题后与招标人共同研究答复,所有答疑应在开标前十五日内发给各投标人。8.1.8.编制最高限价按招标人和当地管理部门要求编制最高限价,经有关部门(财政评审、造价站)审核备案后向各投标人发放。8.1.9.开标、评标、定标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代理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应立即转入封闭评标现场。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和细则,按程序确定各合同段的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根据开、评、定标过程及评标委员会意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后应在山西招投标网()、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后方可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评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整套招标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8.1.10.组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署招标代理协助招标人组织合同谈判会议,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8.1.11.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按招标顺序时间进行汇总、整理成册,在评标结束后15日内连同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我公司同时留存副本一套,归档备案。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及时转交给招标人。9、招标工期保障措施9.1.招标工期目标在招标工作启动后,我公司会根据招标人的总体工作安排,妥善调整招标各阶段的时间表,合理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实施该项目的招标工作,通过招标各要素的优化配置,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保证在服务期内高质量完成整个招标工作。9.2.保证招标工期的措施如中选,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招标工作,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即按照比选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以及足够的交通通讯工具,全身心的投入该项目招标工作,以我们丰富的招标经验、良好的行业作风及和谐的人际关系,完全有能力按期圆满的完成任务。具体的工期保障措施如下:9.2.1做好培训,明确服务期目标。每次会议之前,召开标前会,对项目组人员就应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培训,增强项目全体人员对保证服务期重要意义的认识,保证按时完成任务。9.2.2周密计划,合理调度人员,严格按照招标工作计划工作,并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定期检查实际运作过程与计划的偏差,及时作出调整,招标工作启动后,健全工作进展的汇报制度,实行日报、周报、月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汇总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