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文件之四来源:兰州理工大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12-3-28|浏览次数:0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名单(送审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一、试点项目名单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论证推荐部门北方工业大学城市道路交通智能控制人才培养项目科学技术部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含保健食品)添加剂与安全人才培养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服装学院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文化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国家文物局首都体育学院青少年身体运动功能训练人才培养项目国家体育总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双师型职教师资人才培养项目教育部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对外翻译研究人才培养项目中央编译局内蒙古民族大学中药学(蒙药学)人才培养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联合推荐吉林师范大学满族语言文化人才培养项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师范学院东北民族与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常州大学光伏材料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国家能源局徐州师范大学服务国家甘薯产业技术体系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农业部南京财经大学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粮食局浙江农林大学竹资源与高效利用人才培养项目国家林业局漳州师范学院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人才培养项目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东华理工大学核资源与环境人才培养项目国防科工局江西理工大学离子型稀土资源开发利用人才培养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建筑大学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人才培养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潍坊医学院公共卫生危机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卫生部鲁东大学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司法部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安全(产后)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粮食局吉首大学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区)生态扶贫人才培养项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项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财经大学中国(新疆)-中亚经济与贸易合作人才培养项目商务部沈阳大学污染场地修复与风险管理人才培养项目环境保护部烟台大学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人才培养项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财经学院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人才培养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工商大学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二、在完善实施方案后试点的项目名单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论证推荐部门河北工程大学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人才培养项目水利部沈阳理工大学信息化弹药探测制导与网络赋能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解放军总装备部大连外国语学院东北亚外交外事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外交部杭州师范大学治未病与健康管理人才培养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南工业大学绿色包装与安全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说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决定部署开展的,即安排少数确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但尚无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5年)和限定的学科范围内招收培养博士生,并按项目主要支撑学科授予学位。首届博士毕业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特殊需求的满足情况和国家需求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人才培养项目。这是学位授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标志着从按单位授权改为按项目授权,从可以不断增列学科点的全面授权改为只按指定项目、指定学科授权,从长期授权改为有限时间内授权。一、试点项目的申报根据文件的有关规定,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学校初步规划项目、需求部门论证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报送”的程序进行。所有申报的人才培养项目,均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需求特殊性、不可替代性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提出推荐申报意见,引导学校学科建设由“内生驱动”向“需求拉动”转变。申报过程中,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满足人才培养需求作为重点,所有申报高校都按照需求部门提出的人才培养要求,制定了培养方案,阐述了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培养模式的具体创新,论证了培养方案的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在申报学校条件水平上,着重反映实施该人才培养项目所需要的教学指导力量情况、必要基础和有利条件上,改变“看总量、比指标、论资历”的评价理念,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本次共接受了59个部门和机构论证推荐的人才培养项目,申请项目总数188个,涉及高校141所。申报材料中的教学指导力量等基础性材料,由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公示。二、试点项目的评审评审工作分为部门管理专家评审和学科专家评审两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由部门推荐管理专家进行“需求特殊性”评审。对所有申报项目,按推荐部门分为两组。其中第一组主要为产业和经济相关部门推荐的项目,第二组主要为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相关部门推荐的项目。评审专家组由项目分组内的所有部门各推荐1位管理专家,以及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等没有论证推荐项目的部门单位推荐专家共同组成。所推荐专家均为本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熟悉国家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本阶段评审主要是根据部门对申报项目所作的需求特殊性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对项目是否特殊、重要、急需和不可替代进行评价。评审以召开会议方式进行。专家在审阅材料后进行限额投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同意票率大于等于41%的35个项目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占申报项目数的18.6%。(二)第二阶段,由学科专家进行“实施可行性”评审。对于第一阶段评审通过的人才培养项目,根据项目主要支撑学科进行分组,聘请学科专家进行评审,主要评价申报高校思路是否正确、论证是否充分,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方案是否能够培养出满足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学校是否具备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实施保障措施。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前,有关高等学校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将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才需求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投入、支持作为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项目实施方案作为第二阶段评审的重要依据。评审以召开会议方式进行,评审专家主要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专家在审阅材料、听取申报单位答辩后进行限额投票。三、关于试点工作安排的建议考虑到进入第二轮评审的35个项目都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其中有些项目对区域的发展还具有比较特殊的意义,因此建议安排实施条件和实施方案较好、专家评价同意票率大于50.0%的30个项目先行试点,其余的5个项目在完善实施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后再安排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