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敬老院建设现状调研报告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改善农村五保群体的生活状况,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大局稳定、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经过多方努力,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有了快速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渐显现,我市农村敬老院的现状远不能够满足五保老人的需要-,成为制约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使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在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根据市纪委的要求和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现状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全市敬老院建设的现状目前,我市实际供养农村五保对象17693人,其中分散供养14430人,集中供养3263人,集中供养率为19%,离省政府提出的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50%的目标相差甚远。我市现有农村敬老院91所,可入住床位3758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3263人,入住率为87%。除去资源整合因素,乡乡基本建有敬老院。91所敬老院共有管理人员258人,其中60以上的180余人,占管理人员65%;高中以上文化69人,初中以下文化189人,除少数敬老院院长由社区、乡镇干部任职外,其余人员均是临时人员,月工资最低180元,最高600元,平均400元左右。2008年我市的集中供养标准为年人均2011元,2009年调高至年人均2245元,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年人均850元补助,其余由县(市)区、乡镇财政补齐,市财政每年拿出12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支持各县(市区)敬老院建设。从2009年3月份起,供养经费按月由县(市区)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2007年以来,全市共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所,新增建筑面积26575平方米,新增床位1953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认识不足的问题。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在认识上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改扩建进度缓慢,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敬老院管理滞后、基础薄弱,一些孤寡老人对敬老院缺乏了解,也一定程度造成部分敬老院孤寡老人“不进来”、入住率低的问题。主要原因:一些领导缺乏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责任意识不强,对农村敬老院宣传力度不够。敬老院规模小,基础设施简陋。我市现有农村敬老院,转载请保留此标记。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普遍存在占地面积小、房屋数量少,建筑结构不合理,设施陈旧老化不配套,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与每年增加五保集中供养住户之间的矛盾突出,虽然近几年我们加快了改扩建步伐,但历史欠帐较多。主要原因:基础薄弱,农村敬老院建设没有跟上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管理落后、管理人员素质较低。通过多年努力,全市每所敬老院均制定建立了民主管理、财务管理、院务公开、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制度,但制度不配套、内容肤浅、具体落实不够等问题明显存在。现住敬老院院长大多都是本乡镇的村民或是村干部,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缺乏敬老院管理的专业知识。主要原因: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低,选聘机制不畅,教育培训不够,管理制度执行力和操作性不强,院长素质不高也是敬老院管理不善的一个重要原因。(四)是供养标准偏低,经费投入不足。全市的敬老院资金来源主要是五保供养金和城乡低保金,慈善捐赠虽有但远远不够。虽然省、市文件均要求将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资、敬老院工作经费及老人的丧葬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但一些地方仍未能纳入。我市的集中供养每人年标准2245元,虽较以前有一定增长,但因物价上涨较快,标准仍然比较低。影响了五保老人生活水平提高。主要原因:地区经济发展不快,县(市、区)、乡镇投入不够、违规挤占供养经费现象存在。(五)是集中供养率不高,老有所乐尚待突破。截止2008年底,我市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9%,与周边一些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黄山市30%、芜湖市30%),离省政府50%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对敬老院建设缺乏责任感,有些甚至认为是种负担,领导过问少,群众关心少,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二是尽管各乡镇虽有敬老院,但由于财政困难,资金投入少,设施落后,五保老人入户院积极性不高,导致分散供养的多,集中供养的少;三是由于一些五保老人,脾气古怪,难以合群,加上观念陈旧,恋家恋土,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一点私产不忘,不愿入住敬老院。对策与建议以提高认识为主导,抓住破解难题的切入点。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把敬老院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去,作为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升迁使用挂起钩来,政、财政、卫生、人事、劳动、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敬老院的宣传,摒除陋习和偏见,让群众正确认识敬老院,营造敬老、爱老的舆论氛围。让五保老人“进得来”,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构建五保对象的和谐家园。敬老院建设要杜绝重建轻管,就必-须要有一个好制度、一个好院长、一支好队伍。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优化和创新,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要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让院民广泛参与院务管理,从而达到民主理财、干事清正、心齐气顺的效果。选择好院长是搞好敬老院工作的关键要素之一,要按照敬老院工作特殊性的要求选人用人,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最高利益,坚决避免用人上的优亲厚友。各县市区要认真执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民福字[2008]115号)文件的规定,选聘好管理人员,加大对院长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做好敬老院工作的自觉性、责任心和能力水平。各地要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将管理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管理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正常运转。各敬老院要努力营造卫生健康的优良环境和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的氛围,最终达到构建五保对象和谐家园的效果,让入院老人“留得住”、“养得好”。因地制宜,以副补院,增强五保供养的自身实力。院办经济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各乡镇敬老院可利用土地、水面等,开展一些种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力争蔬菜、副食自给,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有条件的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量做大做强,没有条件的要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积极努力创造条件,走出”以副补院“的新路子。同时,要处理好生产经营与院务管理的关系,让五保对象在自愿参与适合他们身体状况的生产劳动,获得成就感和幸福感。(四)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提升敬老院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各地要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办法》规定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2009年至2012年建设规划,确保2012年底前,五保集中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敬老院的扶持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敬老院各项资金的监管,全面实现“县级直达“的管理办法,有效保证和维护五保对象的生活权益。县市区和乡镇要摒弃等靠要思想,充分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采取财政补贴、社会募捐、乡镇自筹的办法来加大投入力度。要创新手段,广泛宣传,借助社会力量推动敬老院建设;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心与热情,鼓励他们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建设;市级政府逐年加大“以奖代补“建设敬老院的力度,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敬老院减免优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敬老院的良好氛围,为敬老院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和物质支持。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发展民生、保障民生的需要,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的愿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