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第一章建筑装饰施工的基本概念•第一节建筑装饰装修的基本知识•第二节建筑装饰工程的基本规定•第三节住宅装饰工程的基本规定•第四节装饰工程施工标准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第一章建筑装饰施工的基本概念第一节建筑装饰装修的基本知识一、建筑装饰装修的定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现代建筑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现代建筑工程的延伸、深化和完善。其定义为:“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二、建筑装饰工程的特点1.边缘性学科建筑装饰装修不仅涉及人文、地理、环境艺术和建筑知识,而且还与建筑装饰材料及其他各行各业有着密切的联系。2.技术与艺术结合建筑工程的本身就是建筑与艺术结合的产物,而深化和再创造的建筑装饰,就更需要技术与艺术的有机结合。建筑装饰是艺术与技术进一步完美结合的、复杂的过程。3.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建筑工程是百年大计,而建筑装饰却随着时代的变化具有时尚性,其使用年限远远小于建筑结构。4.工程造价差别大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空间非常大,从普通装饰到超豪华装饰,由于采用的材料档次不同,其造价相差甚远,所以装饰的级别受造价的控制。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一)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建筑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首要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建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这一条规定限制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随意凿墙开洞等野蛮施工行为,保证了建筑主体结构安全适用。就建筑装饰设计而言,首要目的是完善建筑及其空间环境的使用功能。对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则必须是以保护建筑结构主体及安全使用为基本原则。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规范性一切工艺操作和工艺处理,均应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所用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相关标准。对于一些重要工程和规模较大的装饰项目,应按国家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明确确认装饰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的资质水平与施工能力;在施工过程中应由建设监理部门对工程进行监理;工程竣工后应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及有关方面组织严格验收。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严肃性随着人们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要求的提高,对装饰工程质量要求也大大提高,迫切需要的是从事建筑装饰事业人员的事业心和生产活动中的严肃态度。由于建筑装饰工程大多数是以饰面为最终效果,所以许多处于隐蔽部位而对于工程质量起着关键作用的项目和操作工序很容易忽略,或是其质量弊病很容易被表面的美化修饰所掩盖,如果在操作时采取应付敷衍的态度,甚至偷工减料、偷工减序,就势必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四)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复杂性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工序繁多,每道工序都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担当技术骨干。此外,施工操作人员中的工种也十分复杂.对于较大规模的装饰工程,加上消防系统、音响系统、保安系统、通讯系统等,往往有几十道工序。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必须依靠具备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施工组织管理人员,以施工组织设计为指导,实行科学管理,熟悉各工种的施工操作规程及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时监督和指导施工操作人员的施工操作;同时还应具备有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随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五)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性建筑装饰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艺术性的体现与发挥,所反映的时代感和科学技术水准,特别是在工程造价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装饰材料以及现代声、光、电及其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制约。随着人们对建筑艺术要求的不断提高,装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不断涌现,建筑装饰工程的造价还将继续提高。因此,必须做好建筑装饰工程的预算和估价工作。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四、建筑装饰工程与相关工程的关系(一)建筑装饰工程与建筑的关系建筑装饰是再创造过程,只有对所要进行装饰的建筑有了正确的理解把握,才能搞好装饰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使建筑艺术与人们的审美观协调一致,从而在精神上给人们以艺术享受。(二)建筑装饰与建筑结构的关系建筑装饰与建筑结构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是建筑结构给建筑装饰再创造提供了充分发挥的舞台,装饰在充分发挥结构空间的同时又保护了建筑结构。二是建筑装饰与建筑结构矛盾时的处理,结构是传递荷载的构件,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其受力情况,要经过计算而确定。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三)建筑装饰与设备的关系建筑装饰不仅要处理好装饰与结构的关系,而且还必须认真解决好装饰与设备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合理必然影响建筑装饰空间的处理,同时也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四)建筑装饰与环境的关系装饰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控制因建筑装饰材料选择不当,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建筑装饰施工技术测定项目限量测定项目限量YVOC(g/L)≤200游离甲醛(g/kg)≤0.1表1.1室内用水性涂料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游离甲醛限量五、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范围(一)按建筑物的不同使用类型划分建筑物按不同的使用类型,可划分为民用建筑(包括居民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和军事建筑等。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二)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部位划分总体上可分为室内和室外两大类。建筑室外装饰部位有外墙面、门窗、屋顶、檐口、入口、台阶、建筑小品等;室内装饰部位有内墙面、顶棚、楼地面、隔墙、隔断、室内灯具、家具陈设等。(三)按建筑装饰施工满足建筑功能划分建筑装饰施工在完善建筑使用功能的同时,还重点追求建筑空间环境效果。(四)按建筑装饰施工的项目划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划分为抹灰工程、门窗工程、玻璃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工程、饰面工程、涂料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基本上包括了装饰施工所必须涉及的项目。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第二节建筑装饰工程的基本规定一、设计方面的基本规定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建筑装饰施工技术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的设计。(以上第1、5条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二、材料方面的基本规定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现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建筑装饰施工技术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肘,应进行见证检测。7.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照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以上第3、9条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施工技术三、施工方面的基本规定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建筑装饰施工技术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规范的要求。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装饰施工技术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12.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应大于或等于5℃。当必须在小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以上第4、5条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第三节住宅装饰工程的基本规定一、施工方面基本要求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建筑装饰施工技术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接出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当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使用插销连接。(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建筑装饰施工技术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3)暂停施工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