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台镇“法律进乡村星火工程”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落实《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律九进”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实施“法律进乡村星火工程”,为确保活动开展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法律进乡村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新时期发展的要求和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不断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新思路,创新宣传教育理念、方案和内容,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二、基本原则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确定以下几条基本原则:1、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2、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推广、有序开展的原则;3、坚持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4、坚持与其它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三、实施步骤(1)加强领导,分析谋划阶段(2008年4月—12月)。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确定试点村(居),在活动开展初期,根据“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等。同时成立此项活动的领导组,负责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全镇各村(居)的综合状况,选择一至两个试点村(居)着手开展试点工作。(2)初步实施,适度推进阶段(2009年1月—12月)。在初步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调整活动中的经验和不足,修正和充实“法律进乡村工程”的方案,并在全镇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法律进乡村星火工程”,开展“十个一”活动:一是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到村组。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妇联、团委工作人员组成的普法宣传小组深入村(居)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村(居)、街头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搭建法制宣传台,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深入田间地头,发放宣传材料,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抓住逢年过节等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时机,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建设一处法制宣传阵地到村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宣传园地和服务阵地建设,在镇法制辅导站的指导下,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和农民权益维权岗,并开通农民法律服务热线,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建立农村法律图书角,保证有一套法律图书,能基本满足村民学习法律的需要。建立健全村民学法制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到村组。镇司法所针对农村出现的焦点、热点问题,在各村(居)委会每十户当中选出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每个“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一名法律明白人,让他们成为乡村的普法宣传员和信息员,在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四是发放一份法制宣传材料到村组。针对农村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每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一本《农村法律知识常用读本》,各村(居)委会的法律明白人队伍进村入户发放《土地管理法》、《信记条例》、《人民调解条例》、《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各类让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材料。五是提供一次法律咨询服务到村组。村(居)委会要与镇综治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派出所、法庭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请他们到各村(居)以巡回的方式,针对农民当前比较突出或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一次法律咨询,设点咨询,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对于一时无法答复的问题进行登记,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六是设立一处法律援助工作点到村组。村(居)设立一处法律援助工作点,每村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并随时与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保持联系,及时为老、弱、病、残及经济困难群众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七是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到村组。村(居)委会与苏湾法律服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一名苏湾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担任村(居)的法律顾问,随时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让百姓不出村、户就能了解到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八是落实一名调解普法信息员到村组。村(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每村组落实一名调解普法信息员,把调解与普法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及时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九是建设一个平安村组。村(居)委会把法制宣传与创建“平安村(居)”工作结合起来,并把平安创建工作向村组延伸,邀请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专题法制讲座,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维护法律的能力和水平。十是创建一个民主法制示范村组。村(居)委会要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努力探索进一步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方式和途径,着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机制,切实保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决策作用,畅通村民管理和监督村级事务的途径,确定一个基础好、条件相对完备的村组将此项工作向下延伸,完善村民自治。(3)及时总结,全面推广阶段(2010年1月—12月)。在前面两个阶段试点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取得的经验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不足,及时总结并修正活动方案,在前两个阶段试点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全面推进我镇“法律进乡村工程”,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为“五五”普法验收打下基础。四、预期效果通过“法律进乡村星火工程”的有效实施,在“五五”普法期间农民家家都有一本普法手册,乡镇和村委会都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网络,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得到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达到明显提高,各类群众性上访事件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制法化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