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肇庆学院思政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八章内容提要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八章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第一节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第三节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一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四我国的国家机构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中国古代就有“宪”、“宪法”、“宪令”、“宪章”等,但与现代的涵义完全不同。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1787)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法国(1791)第一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苏联(1918)我国第一部宪法: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新中国的四部宪法1954年(106条)1975年(30条)1978年(60条)1949年共同纲领1982年(138条)现行的1982年宪法进行过四次修订:1988(2条)1993(9条)1999(6条)2004(14条)(一)宪法的特征内容: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包括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准则。效力: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法律往往在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程序: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保证了宪法的尊严和稳定。严格的制宪程序制定:要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1954年就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一般国家的政权性质不发生变化,就不存在制宪的问题。新中国制定了四部宪法比较特殊。修改:有权提出修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实际的修宪惯例是由中共中央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通过: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普通法律只需要过半数的多数。(二)宪法的原则党的领导:保证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人民主权: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公民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治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民主集中制:国家权力统一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六)基本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家性质,主要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通常称为国体。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的政治制度,通常称为政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宪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还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狭义是指身体不受侵犯,广义还包括人格、住宅、通信等权和自由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社会经济权(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教育权(受教育权、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特定主体权利(妇幼、老人、离退人员等)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它。如计生、赡养等全国第一起乙肝歧视案2003年6月,张先著在芜湖市人事局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考试成绩第一名,但体检乙肝呈阳性,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不被录用。10月18日,张先著申请行政复议,安徽省人事厅不予受理。11月10日,张提起诉讼。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芜湖市人事局证据不足,予以撤销。四、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三)国务院(四)中央军事委员会(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六)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七)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第二节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一、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三)民事行为制度(四)民事权利制度(五)民事责任制度(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七)合同法律制度(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九)商事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被奉为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基本原则: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依法享有民权利、承担民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按照《民法通则》,自然人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行为是指民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没有体现其真实意愿的行为。种类:①重大误解②显失公平处理:①返还财产②赔偿损失③追缴财产(四)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1、物权2、债权3、知识产权4、继承权5、人格权6、身份权民事权利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与其它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民事权利所包含的权益主要有:继承权继承权:依法享有或根据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儿媳、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五)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规定,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过错是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当民事责任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民法通则》从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将民事责任分为违约和侵权两种。(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为了监督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权利,但时效期间期满时,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以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之制度。诉讼时效的计算: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一般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七)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设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以及主要合同种类都作了明确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主要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财产权和人身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的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九)商事法律制度我国的商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等法律。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1、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2、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3、行政行为4、行政责任5、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讲,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的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机构。行政机关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职位分为领导职位与非领导职位。(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具体事项或特定个人具体适用行政规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某些部门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把财发不审就批属故意(四)行政责任行政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受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回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五)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三、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我国的刑法规定了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构成与形态、刑法的种类与适用以及各类具体的犯罪。大学生学习刑法,不仅要了解必要的刑法知识,而且要深刻认识运用刑法惩治犯罪与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合法辨证关系,敢于用法律武器通各种犯罪活动做斗争。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