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一、具体目的: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二、心理危机与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或刚刚经历重大突发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现实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幸福高州的现实要求。为此,特制定周村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三、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3、存在诸如人际冲突明显、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或突遭重挫者;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五、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成员等。六、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6.司机保证交通。7.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成员辅助开展工作。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八、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一)问题的发现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二)讯息报告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通知心理老师、校医、保安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三)即时监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四)通知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五)进行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政教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政教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咨询室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咨询室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