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三违的危害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甚至断送生命;事故的后果是,“一害个人、二害家庭、三害集体、四害企业、五害国家”。另外,要明确反违章的工作方法。着眼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预控、可控、在控。还有,要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要认识到:制止违章是对违章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工作、对集体极其负责的表现。处理违章人员时,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人人警钟长鸣。生命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同时人也是脆弱的,我们应该把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但是,人们往往到生病时才知道健康的重要,发生事故才知道违章的可怕,受到伤害才知道安全的可贵。煤矿井下三违现象有哪些类型希望对你有帮助:煤矿“三违”界定标准(一)严重“三违”1.发生事故及发现险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及时向矿调度、向班组长、矿值班汇报,或隐患事故的。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改的(包括主管部门现埸检查和矿值班现埸发现)。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5.跟班管理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6.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7.跟班管理人员在停电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8.携带香烟、火种下井的。9.工作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10.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11.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识别卡的。12.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私拿电缆信号、盗窃安全设备仪器部件的。13.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二)一般“违章”14.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火源的。15.无证或证件过期上岗作业的。16.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或不现场交接班的。17.未经有资质单位培训并持证上岗的,本人违章作业,区队管理人员违章指挥。18.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的。19.不按规定使用瓦检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检便携仪的。20.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违反考场纪律的、考试作弊的。21.井下随意关闭矿灯休息的。22.无险情而随意打开或损坏自救器的。23.入井前不检身的。24.人行车行人的。25.井下机电峒室、刮板机头等有关地点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的责任人。26.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26.车辆运输人、货混装的。27.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28.绞车钩头挂好后,绳鼻子边站人,绞车超挂车的。29.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的(地面)。30.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31.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学习、考试,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32.穿化纤衣服下井的。33.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的。三.采掘专业(一)严重“三违”34.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用前探梁的。35.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35.空顶作业的人员。36.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37.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38.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39.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40.回采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41.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预透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42.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二)一般“三违”43.在同一采煤工作面回柱与放炮平行作业的,回柱与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时的安全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44.采煤工作面结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及封闭的。45.修复巷道或整棚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的,不设临时支护的,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46.炮掘架棚巷道迎头10米范围内的支架没有使用防倒设施或不全的。47.采煤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的。48.采面顶板来压,或老塘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加强支护的。49.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50.放炮打歪打倒支柱,没有进行处理而继续作业的责任人。51.工作面上下端头特殊支护没有按规程规定支设的。52.炮采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造成煤尘飞扬严重的。53.采掘工作面无班组长和区队管理人员上岗的。54.采煤工作面连续出现排材折断超过标准规定,又不采取措施的。55.液压支架端面距连续5架超过规程规定的。56.两巷超前维护支柱初撑力连续2根失效或少于规程要求的。57.掘进迎头前探梁的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58.井下施工中对电缆等没保护或保护不符合要求的。59.绞车运行时,手扶、脚蹬绞车绳者。60.岩巷迎头锚杆连续2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或锚杆盘连续3个不接岩面的。61.工作面铰接顶梁连续挂2个以上,未设柱支护的。62.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责任者。63.处理同一棚的两帮棚腿脚时,两帮同时施工的责任人64.在巷道整改支架时不采取防倒棚(架)措施的。65.用单体生根不拴安全绳的。66.小于煤岩体最小抵抗线打眼爆破的。67.采煤工作面爆破时,不对机电设备进行保护的。68.刮板运输机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机的。69.回采工作面回柱20米范围内平行作业的。70.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倾角大于30度的上山支护施工,没有脚架或没搭工作平台的。71.炮采工作面或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要求布置炮眼实行爆破的责任人。72.掘进巷道支护达不到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的。73.巷道维修一人单独作业的。74.用钻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下方有人员工作的。75.采掘工作地点未采取个体防尘措施的。76.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规定的。77.工作面或两巷超前维护连续1-2棵单体不拴安全绳的。78.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同时作业而未采取措施的。79.刮板运输机运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脚、手调整刮板链的人员。80.回采工作面中,随意丢失顶煤或底煤的责任者(规程规定的除外)81.采煤工作面铰接顶梁,连续3根均不铰接的。82.煤巷出现高冒区而不按规程规定接顶的。83.采掘工作面高压管接头出现单腿销、铁丝销的责任者。轻微“三违”84.话机距迎头或工作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85.掘进巷道轨道铺设不合格的“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多指领导,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多指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