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的利弊、流程、方式、具体要求及常见法律问题132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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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MBA班专题企业上市的利弊、流程、方式、具体要求及常见法律问题主讲:陈长洁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01.目录国内资本市场分析及展望企业上市的利弊2企业上市的流程3上市的具体要求: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比较415IPO还是借壳上市?67境内IPO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市场意识和企业家精神复苏技术进步政府管理能力的提升人口红利城市化工业化劳动力素质提高经济效率的持续提高丰富的劳动力供给+高储蓄宏观经济持续性增长经济持续健康增长为资本市场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一、国内资本市场分析及展望一、国内资本市场分析及展望中国“资本化改革”的空间很大“资本化改革”是过去十几年中国人“钱”越来越多的更重要原因。美国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差别不在别的方面,就在于它有着让任何资产、任何未来收入流提前变现的证券化、资本化体系。美国股市、债市以及住房按揭贷款分别是其GDP的1.56倍、2.1倍和0.9倍,中国相应的比值为0.8倍、0.01倍和0.11倍(2006年数据,目前中国股市总市值与GDP比约等于1),所以中国资本化的空间还很大。————陈志武《金融的逻辑》金融创新将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2004年中小板推出;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和权证发行;2006年以来众多非公开发行、资产注入和整体上市的案例;2009年创业板推出;2010年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推出。制度+人才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节奏加快。一、国内资本市场分析及展望未来几年中国IPO市场预期高速成长的企业具备上市条件后,进入证券市场目前,国内许多高速成长的优质企业,对上市一直处于观望状态,其中一部分是没有下定决心去做,还有的是财务指标暂时不够上市条件。随着证券市场持续火爆体现出的财富效应,以及由于企业利润不断增长,会有更多的企业具备IPO的条件。大量优质企业经过规范后将在未来几年进行IPO目前,国内有很多公司在财务指标上满足IPO的条件要求,仅由于曾经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或者与上市条件不符的情况,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随着券商和相关中介的介入,相关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外资企业A股上市的政策已经放开,红筹回归、外国公司国际板上市也将逐步推进。总结:预计未来几年将继续是A股IPO的高峰期。二、企业上市的利弊(一)上市的好处1、低成本融资企业上市成功,首先可以直接获得一大笔资金(无须付息、无须偿还),是企业摆脱资金困境最有效的手段;其次,上市后可以大大增加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任,使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更为重要的是,企业一旦迈入资本市场,就可以通过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发行可转债等一系列方式,持续融资,做大做强。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苏宁电器2004年7月在中小板上市时,首次募集资金实际上仅4.08亿;上市后,2006年再融资12亿元,2008年再融资24.3亿元,2009年再融资30.6亿元。据此计算,苏宁电器三次再融资金额达到67亿元,是首次融资的17倍。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时间融资额净利润总市值2003年0.99亿2004年4.081.81亿发行市值15亿年末市值43亿2005年3.5亿年末市值67亿2006年12亿7.2亿年末市值327亿2007年14.7亿年末市值1036亿2008年24.3亿21.7亿年末市值536亿2009年30.6亿28.9亿年末市值969亿截至2011年1月13日,苏宁电器总市值达910.91亿,为中小板市值冠军。苏宁电器历年融资情况表: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康美药业康美药业过去的三年创下中国A股一个再融资频率记录,就是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次再融资,2006年公开增发6000万股,净募4.85亿元现金;2007年公开增发7100万股,净募10.23亿元;2008年再次发行可转债9亿元,净募8.87亿元;2008年权证行权募集资金8.9亿元。康美药业四次净募33亿元,而且连续四年每年成功募集一次。康美药业总市值也从2001年上市时发行市值不足9亿元,跃升为目前的总市值359.27亿元。二、企业上市的利弊2、财富增值、未来收入证券化企业上市后,企业的价值依据股票挂牌价计算。我国中小板的市盈率最低时都有25倍左右,最高峰达到80多倍,成长性非常好的企业甚至可达上百倍。假设一家高成长企业以市盈率40倍估值,则净利润达到5000万企业价值可达到20亿。近年来很多企业的上市都造就了一批“亿万富豪”的企业家及一批“千万富豪”的高级管理人员。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九阳股份2006年净利润4000多万,2007年净利润暴增至3亿多,公司随即上市,2008年5月上市首日市值即达到120多亿元,除公司几位创业元老财富大幅增值外,16位公司高管及研究骨干人均身价达到9000多万。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海康威视海康威视2010年5月中小板上市,第一大股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二研究所,第二大股东龚虹嘉(天使投资人),2001年底投入245万元,目前市值100多亿,投资回报达3000多倍。核心高管胡扬忠持股的市值超过10亿元,其他10余名高管持股的市值超过亿元。二、企业上市的利弊3、树立品牌形象、拓展市场、提高企业家声望案例:苏宁电器苏宁电器和九阳股份在中小板上市,是实现其跨越式发展最关键的一步。苏宁电器上市时市值仅15亿(按首次发行价16.33元计算),经过6年多的发展,目前公司总市值910多亿。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玖龙纸业玖龙纸业(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689)未上市前是一家仅有四亿人民币规模的废纸再造商。四年前在香港上市之后,企业的规模持续扩大了三倍,业务覆盖珠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中西部及北部,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箱板原纸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已扩充至五百五十亿人民币,并于2008年5月通过资本市场完成收购越南造纸厂60%的控股权,加快占据越南、老挝、柬埔寨等东盟市场。二、企业上市的利弊4、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实施并购战略一家上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而不是支付现金)来进行合并及收购其它企业,以达到扩展企业规模的目的,甚至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蛇吞象”。2010年8月2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广州国光”收购“美加音响”2009年,广州国光(002045,SZ)以不超过1.08亿元的价格收购中山美加音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加音响)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美加音响原股东仇锡洪和中山市联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广州国光1080万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股10元。收购完成后,美加音响原股东承诺2009年度、2010年度和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达到500万元、1500万元和2500万元,若达不到则由美加音响原股东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等额的补偿款。美加音响旗下囊括“AVLIGHT(爱浪)、VALLE(威莱)、SANSUI(山水)、LINKMAN(丽尊)、VIFA(威发)、AKAI(雅佳)、VIMIC(微美)”等七大品牌。实际上是“换股收购”。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案例:“三安光电”借壳“天颐科技”2007年5月25日,天颐科技因连续三年亏损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2007年7月,债权人荆州银行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07年10月20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公开竞得天发集团所持有的天颐科技5429.7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5.43%。2007年11月,天颐科技将其主营资产出售给三安集团,所得款项连同股权拍卖款全部用于清偿债务。经过破产重整程序后,天颐科技通过豁免债务,成为“零资产、零负债、无主营业务”的公司。2008年4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员会第四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的方式向天颐科技注入全部LED芯片及外延片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债权债务;同时,天颐科技承接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全部相关业务的营销网络、专利技术、生产经营人员。2008年7月8日,ST天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总市值由借壳前的6.5亿跃升为35亿。目前三安光电的总市值已经达到约300亿。二、企业上市的利弊5、增加股东个人资产的流动性当企业上市满一定年限(控股股东锁定三年、其他股东锁定一年),股东持有的股票可自由流通,增加个人资产的流通性。6、吸引优先人才加盟,实施股权激励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在制度上可以更好地实施股权激励(股票可流通)。股票期权是一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方法,员工藉此可分享企业不断成长的成果。7、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倍增的股权价值完善的公司治理融资并购平台二、企业上市的利弊巨大的广告效应总结:上市的好处二、企业上市的利弊更多的社会责任初始及持续成本强制的信息披露决策运作程序化股东财富公开化(二)企业上市的弊端三、企业上市的流程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私募股权基金尽职调查与上市前重组2-3个月1个月1-2个月视具体情况而定也可在改制后进行文件申报与审核3-6个月1个月左右辅导与文件制作发行及上市股份公司设立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出具审计报告及税务规划律师:法律尽职调查、提出重组改制建议保荐机构:初步尽职调查,确定重组改制方案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报证监局辅导备案工商登记辅导培训、问题发现和处理辅导总结报告确定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引进投资者及拟上市主体股权结构调整进入申报阶段发行人:重组改制上市方案决策三、企业上市的流程重组改制阶段汇总材料会计师: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等律师: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文件等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文件及其他文件确定发行方案保荐机构内核上报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保荐机构组织承销团反馈意见回复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证监局出具辅导监管报告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协商初步拟定发行方案进入发行上市阶段三、企业上市的流程申报阶段向交易所上报上市申请挂牌交易上市宣传登记公司完成股份登记通过证监会发审会验资公布中签率发行总结上报中国证监会股东大会工商变更刊登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摇号确定价格宣传策划划款验资发行申购刊登上市公告书进入持续督导阶段三、企业上市的流程发行上市阶段四、企业上市的具体要求主板:是指我国的“一板市场”,包含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中小板:现行主板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一个代码、指数、运行独立的版块,作为主业突出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平台。创业板:也称为“二板”,是专门为高成长企业、高科技企业、新兴公司发展提供的一个融资平台。三板: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分为老三板和新三板。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四、企业上市的具体要求截至2011年1月13日,上交所、深交所各板块上市公司数据如下: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896485535163总市值(亿元)181,907.72431,26.0134,293.307,446.59平均市盈率21.9034.9454.7475.78各上市板块数据四、企业上市的具体要求证券发行《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结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上市《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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