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及汇算清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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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及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二0一0年三月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关要求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实行查账征收的就地纳税企业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关要求我局2009年汇算清缴工作按照省局要求,继续实行软件申报(软件申报率及数据准确率要求达到100%)。凡我局2009年度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必须使用省局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使用该软件生成的电子数据。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关要求2009年汇算清缴时间安排除少数大中型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因年度审计或会计决算未完以外,要求其他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年度申报。5月31日以前发现需纳税调整的,可进行补充年度申报。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关要求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资料包括:(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会计报表电子数据;(二)纸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会计报表;(三)有关涉税审批事项的相关资料;(四)备案事项相关资料;(五)连续三年亏损企业需同时报送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的最新鉴证报告书。2009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相关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还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一、关于不征税收入(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三)企业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拨付资金部门的,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财税[2009]27号)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三、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国税函[2009])312号)企业每一计算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四、企业向自然人的借款利息支出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以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六、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3、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七、企业开(筹)办费开(筹)办费在新税法中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不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新法实施以前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八、公益性捐赠1、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2、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亏损企业不准许扣除?)3、特定事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上海世博会等,据实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九、税收优惠列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的各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除国务院明确的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综合利用资源、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表(税法规定类)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备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备案两种。事先备案:纳税人在取得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核登记备案后执行。对需要事先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事后备案: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期之前,报送备案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享受的税收优惠,追缴税款。主管税务机关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的形式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据此作为汇算清缴的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法规对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重于加强汇算清缴期后的后续管理,对于评估或稽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取消其享受的税收优惠,追缴税款。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一、不征税收入孳生的利息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所孳生的利息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也不属于免税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二、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能否税前扣除?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三、如何确定合理的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四、社会保障性缴款能否税前扣除?企业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以内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五、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如何税前扣除?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凭合法凭据税前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六、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标准是多少?外购礼品用于业务招待,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企业将外购礼品用于业务招待,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纳税申报时,首先将视同销售收入在年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视同销售成本在第21行作纳税调减;其次,按照发生额60%与销售收入5‰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附表三第26行第2列。第三,将实际发生的招待费减去准予税前列支金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八、企业哪些资产损失可以自行计算扣除,哪些需要审批扣除?各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可分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扣除的资产损失。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下列资产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1、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损失;2、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买卖债券、股票、基金等发生的损失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汇算清缴常见问题九、企业用人民币购外汇按照协议支付给外方的佣金,无法取得发票,只有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购汇凭证,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企业能够提供充分适当的凭据证明其业务真实发生,则其支付的佣金可以税前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十、企业投资者将自己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可否税前扣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诸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汇算清缴常见问题十一、企业发生哪些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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