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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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八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基本结构框架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但波动较大。2001年、2002年的计算分析题均来自本章。本章根据2000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体现在第四节第二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特殊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通常是以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2002年教材的变化直接影响到计算分析题。历年考题评析2000年2001年2002年单项选择题1题1分2题2分2题2分多项选择题2题4分判断题1题1分计算题1题5分1题5分合计1题1分6题12分3题7分1、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确定收入总额的界定本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准予扣除的项目(重点)章(重点)不得扣除的项目(重点)主3、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要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内4、资产的税务处理容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摊销5、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计算本章重点与难点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例题】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有()。A、消费税B、营业税C、增值税D、土地增值税【答案】A、B、D(2001年)【解析】准予在税前扣除的税金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要求考生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有些题目直接给出企业的利润总额,考生只需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即可;有些题目则未直接给出利润总额,需要考生首先根据题目中的会计数据,计算其利润总额。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1、借款利息支出(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扣除。(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只准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予以扣除。【例题】某企业2000年从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1年期),发生借款利息6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而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40万元。因此,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增加额=60-40=20万元。(3)纳税人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借款:①在资产购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该资产的成本,不得扣除;②在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4)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最新规定)。【例题】某企业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2000年该企业从其关联企业借款1500万元(1年期),发生借款利息90万元。根据规定,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0%的借款部分(500万元),其借款利息支出3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增加额=30万元。【例题】某国有商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2000年该企业从其关联企业借款3000万元,发生借款利息210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为()万元。A、210B、175C、180D、105【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即纳税人借款金额中相当于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支出才允许在税前扣除。在本题中,准予扣除利息支出的借款为2500万元,其对应的利息支出=210×(2500/3000)=175万元。(5)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投资成本,不得作为纳税人的经营性费用在税前扣除(最新规定)。2、工资薪金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2002年教材中首先对“工资薪金支出”进行了界定(哪些项目可以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哪些项目不得计入)。在计算题中,一般采用“计税工资标准”对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调整。【例题】某企业2000年的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工资总额为120万元,其计税工资的月扣最高限额标准为800元,则该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12个月×100人=96万元。因此,工资总额120万元不得据实扣除,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增加额=120-96=24万元。【例题】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的有()。A、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B、独生子女补贴C、劳动保护支出D、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答案】ABCD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2)工会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扣除。(3)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5%计算扣除。考生应注意的,以上“三费”的扣除基准为纳税人的计税工资总额,而非其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例如,某企业2000年的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工资总额为120万元,其计税工资的月扣最高限额标准为800元,当年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为15万元。由于该企业的计税工资总额=800元×12个月×100人=96万元,其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96×14%=13.44万元,因此,该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15万元不得据实扣除,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增加额=15-13.44=1.56万元。4、公益、救济性捐赠在计算过程中,首先需要界定题目中出现的捐赠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例如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应当计入纳税调整增加额);其次,对于允许扣除的项目,考生应注意扣除的比例(例如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对公益性图书馆的捐赠可以扣除10%,而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则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最后,捐赠一定要放在“最后”处理,应当首先调整其他项目,具体程序参见本章同步强化练习题。【例题】某内资企业1998年度直接向水灾地区捐款10万元,在计算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上述捐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A、按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B、不得扣除任何数额的捐款额C、按实际捐款额全额扣除D、按收入总额的3%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答案】B【解析】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例题】2001年某国有商业企业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捐赠200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该部分捐赠支出可以()。A、在税前全额扣除B、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C、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D、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答案】A5、业务招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2002年教材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进行了调整。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的计算需要分段处理:(1)纳税人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扣除标准为其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5%。(2)在1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扣除标准为该部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3%。【例题】某企业2001年全年销售收入净额为2000万元,招待费支出12万元,其招待费的扣除标准=1500×0.5%+500×0.3%=9万元。因此,需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其调整增加额=3万元。6、固定资产租赁费(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2)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直接扣除,但可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例题】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直接从企业收入总额中一次扣除。()【答案】×(2001年)7、坏帐损失及坏帐准备(1)未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可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2)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减坏帐准备;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已提取得坏帐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以核销的坏帐收回时,应当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例题】某国有商业企业2001年末应收帐款余额2000万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该企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不得超过()万元。A、100B、200C、50D、10【答案】D【解析】经批准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下列应收帐款中,应作为坏帐处理的有()。A、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能清偿的应收帐款B、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燃灾害,其财产确实不能清偿的应收帐款C、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D、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答案】ABCD【例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的下列事项中,不得提取坏帐准备金的有()。A、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B、关联方之间的往来帐款C、购销业务的应收帐款D、非关联方之间的往来帐款【答案】AB【解析】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帐款,不得提取坏帐准备金。【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有关坏帐处理条件的有()。A、逾期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B、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帐款C、债务人依法被宣告失踪,其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帐款D、债务人遭受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帐款【答案】BCD8、保险费用(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最高标准分别按工资总额的20%、6%、2%计算扣除。(2)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险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9、广告费首先界定企业所属的行业,以此来确定广告费支出的扣除标准。一般纳税人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2%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10大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8%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2)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互联网站等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公告支出可以据实扣除。(3)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例题】某制药企业2001年的销售收入为5亿元,广告费支出为9000万元,则该企业2001年广告费支出的扣除标准为50000×8%=4000万元。因此,纳税调整增加额=5000万元。【例题】某保健品公司2001年全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通过某电视台的广告费支出为20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该公司2001年度在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万元。A、200B、40C、60D、160【答案】D【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10大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支出,在销售(营业)收入8%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10、利息收入(1)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题目中出现国债利息收入时,应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例题】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C.国债利息收入D.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答案】A、B、D(2001年)【解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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