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概述历史发展所得税诞生与战争经费的筹措密切相关。对所得的课税最早始于英国。所得税与流转税:课税对象不同;流转税是间接税,所得税是直接税;流转税的课征比较简单,所得课税比较复杂;征收范围的确定:应税所得,应具备的特征:1、合法性2、连续性;3、净收入;4、物质上的所得;5、能够提高纳税能力的所得(真实性)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征税方式的确定1、分类征税制;2、综合征税制;3、分类综合征税制扣除费用的确定1、分项扣除2、综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居民管辖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的征税权,也称为居住管辖权。居民管辖权的特征是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自国内外的所得同等课税。居民身份的确定:包括1、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意愿原则、住所标准、时间标准2、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管理中心标准、总机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收入来源地:即纳税人取得收入的地点,是一国政府对纳税人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依据和标准。一个国家在考虑对某个人取得的来自其境内的收入或所得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时,必须首先明确该项收入或所得是否确实来源于其境内。从某国境内取得收入是指该项收入来源于该国境内,而不论其支付地点是否在该国境内。收入来源地的确定:由于收入的项目不同,各国采用的收入来源地标准也有区别。1、关于经营所得来源地的确定2、关于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关于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定4、关于其他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电子商务——通常是指通过开放性的如INTERNET或封闭性如AOL网络上处理和传输各种数字化资料,而在有关组织之间、个人之间,或者组织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商业交易。1、是否征税2、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电子商务给税收征管带来的问题(1)无纸化操作对税收稽查(2)加密措施与税收征管(3)电子货币与传统征税方法4、电子商务给国际税收带来的问题(1)电子商务与常设机构概念(2)电子商务与税收管辖权(3)国际重复征税问题(4)国际避税问题5、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公司所得税概述(一)公司所得税的实质与基本特征公司corporation所得税也称公司利润税,也简称公司税,是对公司的各种盈利征收的一种利润税。对公司所得税性质的观点:(1)公司资本税(2)经济利润税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公司所得税的基本特征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的公司所得税具有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1、课税基础2、公司税制类型3、税率结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二)公司所得课税的理论基础赞成独立课征公司所得税的理由1、公司特别是大公司是明显的实体;2、公司享有社会赋予他的若干特权;3、公司税维护了个人所得税的完整性;4、从政府的收入需要和个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来考虑,课征公司所得税是必要的;5、传统观点认为,公司税是一种累进税,而且主要是落在有较高收入的股东或资本所有者身上,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6、从税务行政和财政收入意义上讲,公司所得税的存在确实有其必要性;7、公司所得税是实现税收政策目标的有力工具。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反对独立课征公司所得税的观点:1、持单一个人税观点的人认为,把所有公司所得包括在个人所得税税基中是公司税的唯一途径。其认为:全部税收归根到底必须由个人来承担。2、如果公司所得税是基于受益原则课征的,其理由是非常不充分的;3、公司所得税对经济、尤其是对公司行为造成扭曲效应。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般地讲,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税制结构。经济发达国家或者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国家基本上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但是,在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占大头,而公司所得税占小头,而且公司所得税还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二、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概念企业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征税对象是特定的所得额,即总收入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后的净所得额。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一般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二)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三、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也称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所谓独立经济核算,是指企业或者组织自主从事经济活动,并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注:新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规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但并非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否属于征税对象,应遵循以下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必须是合法来源的所得2、应纳税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以后的纯收益;3、应纳税所得必须是实物或货币所得;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注:不同国家之间的规定有差异(三)税率33%27%、18%新企业所得税税率25%20%、15%预提所得税率:10%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收入总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各项收入的总称,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新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下列九项:1、销售货物收入:从事货物生产、流通取得的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各类财产所有权转让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债券及其借款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非主营财产出租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知识产权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他人捐赠货币或其它非货币资产取得的收入;9、其它收入纳税人下列业务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新税法税收总额中不予征税的项目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三)准予扣除的项目1、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准予扣除项目,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1)成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费用: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税金:即纳税人依法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关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4)损失:即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2、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以下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1)借款利息支出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工资薪金支出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某公司有注册资本300万元。2003年1月1日向其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2年,每年支付利息12万元。如果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该公司计算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50%为150万元,向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只能按150万元计算支付的利息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关联企业又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费用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的利息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公司2002年向其关联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金额为7.5万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不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按照下列原则处理:A、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发放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B、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C、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要具备条件。D、事业单位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某企业2000年度雇佣职工平均人数为78人,其中,固定职工40人,合同工30人,临时工8人。当地政府规定人均月工资标准为960元。该企业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000元,工会组织开具了专用缴拨款收据,收取了企业实际计提的工会经费。该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为()A、141120B、157248C、17752D、33880答案:B只有在确认扣除工资费用的前提下,才能准确确定三项经费的扣除金额。允许税前扣除的三项费用合计=960ⅹ12ⅹ78ⅹ(2%+14%+1.5%)=157248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注:新规定:2%、14%和2.5%(4)公益、救济性捐赠基本扣除3%,新规定12%A、这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B、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C、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盈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D、自2001年7月1日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E、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F、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某企业200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40万元,注册税务师核查,当年营业外支出帐户中列支了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贫困山区的捐赠10万元。该企业200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山区的捐赠10万元,属于扣除范围,但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超过部分不能扣除。该题中企业实现会计利润总额40万元,是扣除两项捐赠额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因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先后将贫困山区捐赠的10万元加入利润总额中求得调整所得额50万元,计算出捐赠的限额1.5万元(50X3%)。然后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01万元(50-1.5)x33%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5)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千分之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