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经营中需要强化的7个法律意识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樊鹏□经营者未必要知道所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但需要有法律意识□要善于把握新老法律之间的冲突,从而控制或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违法是有法律风险的,合法的情况下同样会有法律风险□今天决策,要准备在明天面对法律,承担责任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强化7个意识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伙——贷款8000万元——担保注意认真审查合同主体●81年——●93年——●99年——自然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年龄:10岁无限制18岁完全16岁视为智力:无精神病人限制间歇性完全正常◆法人不是人,法人是组织◆法人是组织,但并非所有的组织都是法人;◆企业可以成为法人,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企业个人企业(独资)共同企业非法人(合伙)法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伙——贷款8000万元——担保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注意代理行为的效力刘轶波(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与某商业储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达成口头协议,由原告委托被告代理将8吨菠萝自昆明运往重庆的铁路运输手续,费用为1700元。双方对发货时间和提货时间未约定。原告按约定于当天下午及次日上午交付1700元费用,同时将8吨菠萝交付被告。被告随后为其办理了货运手续。货运单上托运人为商业储运公司,收货人为原告,货物名称为菠萝汁。后原告在重庆东站提货,8吨菠萝全部霉烂变质,为此还花去垃圾清理费500元。后原告起诉,要求商业储运公司承担责任。另查明:原告购买菠萝费用为18400元,运至昆明运费为2600元,重庆提货费为620元,在重庆期间住宿费为1200元。1、本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什么性质?2、责任应由谁承担?▲没有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是否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持盖好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持介绍信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行使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你不履行,我可以不履行。2、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顺序◆——先不履行,后可以不履行▲3、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者须负担两项义务▲通知义务——必须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举证义务——必须有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定金400元违约金300元供方需方供方不履行合同造成需方损失800元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告违约还是告侵权举证偷录、偷拍的录音、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网页能否作为证据?短信、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大于劳动者●制定规章制度的举证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违约金的举证●保护商业秘密的举证看原告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对此,原告应负举证责任。摩托罗拉公司以前雇员盗窃其商业秘密并在费查罗德公司使用为由,起诉到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在听取摩托罗拉公司提供的证据后,其中包括70多位人证和1400多件物证,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摩托罗拉败诉原因在于:——尽管摩托罗拉与每一位雇员都签订了协议,但是摩托罗拉未能告诉雇员哪些信息在实际中是属于机密的。事实上,甚至连摩托罗拉公司本身也不知道哪些信息是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因为,在摩托罗拉的档案中没有任何一项关于哪些信息是商业秘密的清单和目录。——摩托罗拉主张的“商业秘密”,已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或已通过专利向公众披露,同行业已经普遍知道,并且可以在公开出版物中查到。——摩托罗拉允许参观全部生产线,其中包括使用其主张的“商业秘密”进行产品制造的车间。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时效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四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2005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7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若曹某于2007年4月2日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B.若曹某于2009年3月22日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C.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D.若曹某于2009年4月2日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管辖▲可否协商确定管辖法院?▲未选择的------侵权主体代理履行举证时效管辖赔偿定金400元违约金300元●赔偿供方需方供方不履行合同造成需方损失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