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一、指导思想以《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分管部门、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工作。三、检查内容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包括教室、围墙、厕所等)。学校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在危房中上课和进行其他活动。2、加强校舍周围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防止校舍周围建筑物倒塌祸及校舍、师生。3、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学校内部老化的电线及开关电器等设备要及时更换,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带电部分裸露在外,确保安全。4、对水、消防设施专人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5、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力度,严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擅自进行食品生产、加工。6、定期对学校教学设施进行检查。7、未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准私自组织学生外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商业庆典和不适合年龄特点的其他活动。8、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组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小组,每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平时定期、不定期监督暗访,为学校创设良好的安全环境,全面保障学校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