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本文摘自: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1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福建省直广厦幼儿园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与要求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3.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4.作风正派,遵纪守法;5.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相关要求福建省广厦幼儿园会计(专业技术岗位)1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有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二、招聘办法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参加我局组织的公开招聘统一笔试与用人单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22日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招聘方案。2.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506室(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3.要求①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公开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本文摘自: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上近照,诚信声明处考生需签字),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②报考人员已是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资格。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60。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笔试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2.笔试地点:详见待发的《准考证》。(二)面试1.面试人选确定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是相同分数,同分数人员一并作为面试人选)。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适时在其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2.放弃面试与递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本人应书面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如果本岗位只有1名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担任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4.面试时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适时通过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及要求在面试当天公布。5.考试成绩总分排列若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三)体检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本文摘自:在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考核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因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公示及聘用待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招聘条件与要求和程序,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为一年),并列入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五、咨询监督1.咨询电话:0591-87851969。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2014年5月8--23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监督招聘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省监察厅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39707。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六、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面试资格。2.请报考人员关注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3.本方案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5月8日附件下载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福建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本文摘自:表.doc附件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