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二)(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三)(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四)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三2、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1、公开原则:主要是指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平等原则:即承认公民在担任公职方面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3、竞争原则:主要是指公务员的录用按照考试成绩排列名次,并考核本人政治思想、思想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鉴别优劣,择优录用。4、德才兼备的原则:即录用公务员时,对报考者要从“德”和“才”两方面云衡量,二者得兼,不可偏废5、按职位要求选人的原则:是指在录用公务员时,应当职位空缺并按招考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及其任职资格条件来衡量报考者的德、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3一是设专章对公务员的奖励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从而突出了奖励制度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地位,显示了国家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重视。二是从总体上确认了对公务员进行奖励的两类行为:第一类是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第二类是在本职工作以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三4、试述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意义。(10分)(一)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遵循人的生理发展规律,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措施。(二)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既是对公务员实行老有所养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督促。(三)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是避免出现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新老交替正常化的重要措施。(四)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能更好地激发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行政效率。1.公务员的免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第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一)转换职位的;(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五)调出国家行政机关的;(六)退休的;(七)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24.试述我国公务员的权利。答:我国公务员的权利见《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条;即:我国公务员应享有以下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5.试述我国公务员的义务。答:我国公务员的义务见《公务员暂行条例》第8条;即:我国公务员应履行以下义务:规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终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纪守法,格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政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培训: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眼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公务员回避是指通过对公务员所任职务、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保证公务员公正廉洁地执行公务的法律制度。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