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法律规制研究姓名:唐朝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指导教师:杨海坤20061001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法律规制研究作者:唐朝阳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相似文献(2条)1.期刊论文严沛坚.孟凡雷公用事业民营化中公民参与权的规制-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1)伴随着政府规制的改革,放松规制成为大势所趋,相应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渐成世界潮流,我国也呈现此种表现.但是我国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是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模式,公民参与权容易被忽略.因而需要在放松规制的同时以公民参与权的规制为契机,加强对公用事业民营化规制,以保障公民参与权的实现,最终确保公共利益的维护.2.学位论文刘直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的政府规制问题研究2010公用事业民营化过程中所引发的诸如民营化后产品或服务价格过高、质量下降、服务中断、人们得不到普遍服务等的问题已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众多学者已经开始从民营化本身以及政府规制的视角出发来进行探讨和解决。但是,公用事业民营化本身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系统过程,有民营化前、后之分。单纯依靠几种理论的阐释或是几种规制手段的简单运用还远远不能解决民营化所带来的问题。因此对民营化进行的规制也应该有一个科学的、系统的规制过程,必须构建一个系统的规制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民营化的良序发展。@@依此逻辑,本文首先对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政府规制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详细探讨,然后深入分析了我国当前公用事业民营化进程中政府规制的现状与问题,最后在借鉴国外规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具体的解决之道,即构建一个系统的、具有程序性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规制制度。@@本文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①民营化之初就应该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科学审慎的规划,在立法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立法先行、有法可依;②民营化之前做好对公用事业项目和进入企业的评估与审核,科学的制定准入程序和公正、可行的特许合同;③进入民营化以后,要加强对企业的价格、质量、普遍服务和市场退出的规制,既要做到科学合理,又要面面俱到,对每一项都要进行严格的管制;④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和独立规制机构的构建。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程序上的规制,一个成功的民营化才可能实现,也才能提高我国的政府规制水平,并最终推动我国的公用事业改革顺利进行。@@关键词:公用事业;民营化;规制;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02c91347-03f5-4a5e-9fa2-9de8008dd8dc下载时间:201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