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为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提供决策依据。本文就煤炭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问题及其预防措施,谈点个人意见。一、企业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一是合同管理风险。一些经营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中规范化程度不高,在合同标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少法律漏洞。由于合同内容、条款残缺不全,责任追究无法律依据,这样就给对方以可乘之机,往往授人以柄,难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反而增加了合同风险系数,一旦发生经济纠纷,被当事人恶意利用,形成诉讼,就会给国有资产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二是销售管理风险。在煤炭销售中,一些经营管理人员由于法律风险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市场考察,盲目销售,特别是煤炭滞销的时候,急功近利,致使大量的煤款无法回笼,形成大量的呆坏帐,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在煤款催收上,习惯于上门讨债,而债务人东躲西藏,隐匿财产,收效甚微,反而增加了讨债成本;甚至有的用户长期赖帐不还,使煤款拖欠长期得不到解决,企业的经济损失难以弥补,违约方的责任难以落实,给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三是企业担保风险。企业在市场经济往来中,必然要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合同担保关系。在为其它企业提供担保时,如果不够审慎,风险意识不强,有时会陷入被动,代人承担履约责任,却无法向被担保人追偿,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是对外投资风险。因企业法律风险形态选择不当,如合伙、独资需承担无限责任,而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企业设立文件、权益分配风险。如有的合资企业在经济运行困难的时候,抽逃资金,其债务由另一出资人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五是法律顾问制度尚未认真落实。有的企业虽然设立了法律顾问机构,但没有全过程介入合同审查、投资决策、项目论证、工程招投标等重大经营活动,造成企业重大决策缺少法律审查环节。有的单位缺少专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处理疑难纠纷和预防法律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没有起到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二、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化的法律控制体系,弥补企业业务流程的缺陷。科学的企业业务流程的要求,管理机构健全,设计合理,正确实施,管理人员合格。企业在业务流程的设计上,应当有制度化的法律控制环节,包括:企业经营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企业制度的合法性评估、企业合同的审核与控制、法律纠纷的非讼与诉讼处理、企业损失的减少或追回等等。因此,要对企业业务管理流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设计与调整,把法律控制系统作为内部业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从制度上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二要建立合同审查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的充分履行。市场经济就本质而言,就是法制经济和契约经济,合同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交易手段。因此,企业要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建立由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形成统一领导,分口负责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合理。要制订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审查机制,实行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和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促进依法审慎签约。合同权利义务要明晰,违约责任条款完整,最大可能的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合同成功率。合同负责单位、合同承办人要对合同的前期调查、谈判、签约、履行、验收、结算等全过程负责。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额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目前有的企业建立了合同审查委员会,设立了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成功地保障了合同安全,而且在维护合同权益,追究违约责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三要强化煤炭销售管理,开拓多元化法律救济途径,依法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法律顾问要破除固有的法律观念,敢于开拓多元化法律救济途径,学会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救济手段,追究对方的违约经济责任。对于法律救济途径的选择适用,企业要重视违约责任追究成本核算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力求以最合理的成本,通过最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实现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四要正确适用合同担保制度,预防担保风险。合同担保制度对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维护合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经济担保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设定担保的内容、程序要符合规范,真正用好合同担保制度,降低合同风险。具体而言,企业要求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应审查对方的担保资格以及用来担保的财产权利状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担保责任条款,一旦交易对方违约,可依法追究担保责任,实现担保合同权利。企业如果是做担保人或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要依法审慎承保,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以减小合同担保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另外,要用好自己的合同权利,如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追诉权、诉讼权等,维护己方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某企业与某私人企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在履约届至之前,该私人企业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明显无付款能力,此时私人企业却要求企业按时发货;在此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果对方拒绝的话,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五要强化企业投资行为的规范化运作。企业投资面临着许多法律风险,诸如决策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这些风险需要法律顾问去一一化解,对投资对象进行全方位法律评估,对投资事务的流程设计、谈判策略、提供合同文本,对投资事务的法律问题全过程控制,处理投资事务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目标企业的资产质量、财务指标、人力资源、行业地位、市场前景等都需要认真核实。任何对投资法律风险的忽视,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惨重的代价。在与外商合资时更应防范投资风险。我国加入WTO以后,企业在与外国企业发生经济关系时,更应注意遵循国际公约、外国法律、国际惯例和国际商务习惯。因此,企业的涉外经营行为(货物、服务、知识产权贸易,投资等),法律顾问要指导企业依据国际公约、约定适用的法律、国际惯例等,形成条款齐备、内容缜密的合同文件,通过民事权利、义务的明确来约束合同各方,以减少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顾问还应当注意,如果企业的涉外经营行为在履约中发生了变化,应当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企业法律顾问还要从人才储备、国际商务培训、涉外商务程序的制订、涉外法律的支持等方面,降低涉外经营的法律风险。六要健全招投标机制,减少项目成本。企业进行大型设备定货、重要工程施工等合同项目,标的额巨大,内容比较复杂,除了常规的合同审查程序外,要健全并实施招投标机制,强化招投标合同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法律顾问机构要全程参与招标合同项目的管理,对合同的签订、审批、履约质量把好法律审查关。对重大投资或招标合同项目,要邀请相关经济和法律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合同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安全性。在当前买方市场条件下,通过投标者的相互竞争,企业可以选择最优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又有利于降低成本,减小合同风险。七要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强化法律服务职能。要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建设,强化其工作职能,努力构筑企业法律顾问的立体化工作网络,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置于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之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应当担负起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做到依法经营,科学决策,积极维护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要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在认真研究法律风险发生规律的基础上,根据本行业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预警报告制度,加快企业风险防范的机制和体系建设,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经济纠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八要重视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鉴于一些企业经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是关键一环。当前亟须建立、健全普及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对企管、供销、财务、审计等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大合同法、公司法、税法、担保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强化防范法律风险和市场契约意识。要通过制度化专业培训,建设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专业化经营队伍,建立健全责权利一致的营销责任制度,从而保障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参与竞争,保障合同安全,减少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总之,为有效预防、减少各种法律和经营风险,企业迫切需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完善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程序,提高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陷阱,预防、减少企业法律和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