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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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81农业行政执法支队2014年12月3日2019/8/182提纲一、农业行政执法概述二、农业行政执法现状三、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四、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2019/8/183一、农业行政执法概述1、什么是农业行政执法2、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及职权2019/8/1841、什么是农业行政执法执法:法律法规的执行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力和义务的行为,或者是对其权力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农业行政执法: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特定行为而作出的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农业行政执法种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行政仲裁、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的种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植物检验、农田基本保护、农技推广等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物质、精神、职务行政监督:对种子质量、农产品质量、农药质量的监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行政仲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产生纠纷的仲裁行政强制:检疫、转基因、农产品、侵权品种行政处罚:100余种行政许可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资质资格的认定和进行该领域活动的许可。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肥料登记,农作物种子检验员、植物检验。行政确认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兼职植物检疫员、选定实施补贴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并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确认种子质量、农产品质量2019/8/1851、什么是农业行政执法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违法行为严重,触犯了刑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由司法部门给予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处罚实施机关不同。行政处罚在我国是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刑事处罚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权范畴,因此只能由法院实施。★处罚种类不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刑事处罚只能适用于公民行政执法主体-------职权2019/8/1862、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执法主体: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农业管理机构2019/8/1872、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责职权执法范围执法对象执法目的执法范围大部制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机业的投入品、产出品及其他方面。种植业农业: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植物检疫、转基因生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土地承包、基本农田保护、蚕种管理等农业行政执法重点:种植业的农业投入品、初级农产品执法对象一是生产、经营、使用种子农药肥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生产、经营初级农产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初级农产品销售者。目的保障农产品生产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9/8/188二、农业行政执法现状1、我国农业行政执法的发展历程2、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现状2019/8/189二、农业行政执法现状1、我国农业行政执法的发展历程起步阶段(1983年至1992年)历程探索阶段(1993年到1999年)发展阶段(实施综合执法)(1999年以来)第一阶段:1983年至1992年以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及198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第一部农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为标志,拉开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序幕。第二阶段:1993年到1999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93年通过02年修订)为标志,农业立法进程加快,出台了大量的农业法律法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随之发展,在执法人员、机构、行为规范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当时状况:政事企不分,既搞执法,又搞经营,影响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专业机构实施相关执法工作,“一法一机构”现象,多机构多头分散执法,力量薄弱,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效率。第三阶段:1999年以来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意见》(农政发[1999]1号)为标志。确定了以综合执法作为农业执法的发展方向,使农业行政执法逐步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综合执法的历程起步阶段:1999年-2001年1996年,农业部首先在浙江省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1999年1月,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推进阶段:2002年-2006年2002年,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2004年11月10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二十条指导性意见,其目标是: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农业执法队伍。到2006年底,全国30个省、175个市地、1662个县市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农业综合执法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完善发展阶段:2007年-2011年2007年农业部开始创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08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08]2号,经过3年努力,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截至2011年底,全国2209县实施农综合执法,全国覆盖面达94%的。规范提高阶段:2012年以来,在全国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17个地市有12个、140个区县有131个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2019/8/1810二、农业行政执法现状2、我市综合执法现状一是综合执法机构建成二是执法行为规范三是执法效果显著机构:全市已经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9个,其中,市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桓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经编制部门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博山区、淄川区、沂源县执法大队为经编办批准的内设机构;周村区、临淄区执法办公室为经政府行文设置的区农业局行政编制的内设机构;张店区、高青县均已成立了独立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据统计,全市现有在岗执法人员7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的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9名、事业编制的58名。70名农业执法人员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55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78.6%;法律专业的2人,仅占执法人员总数的2.9%。执法手段市区县两级执法机构采取多种途径与形式,添置执法取证工具以及必备的办公设备,提升了执法装备水平。执法制度市区县两级执法机构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市支队梳理完善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错案责任追究等9项执法制度和14项日常管理制度。执法行为市支队、沂源、博山、高青、桓台执法大队先后被列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促进了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多年来,全市农业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错案,没有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12年,我市农业执法获得全省三个第一,一是在全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中名列第一,二是在全省处罚案卷评查中名列第一,三是在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知识竞赛中名列第一。2013年,市支队被评为山东省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实施综合执法以来,全市各级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每年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2019/8/1811三、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一)主要法律法规(二)农资监管主要法律法规(三)初级农产品监管主要法律法规2019/8/1812三、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一)主要法律法规(29)法律(4)行政法规(6)地方法规(1)部门规章(12)地方规章(2)规范性文件(4)法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法规(6)《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地方性法规(1)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部门规章(12)《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地方规章(2)《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4)《山东省农药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山东省剧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办法》2019/8/1813三、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监管类别:农资的生产经营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转基因生物执法行为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药生产经营行为(8)《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山东省剧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办法》肥料生产经营行为:《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植物检验《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转基因生物(5)《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示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执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农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12+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地方规章《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资:种子6+农药8+肥料1农产品:122019/8/1814国家为什么如此重视?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动物产品畜禽产品:三鹿奶,瘦肉精、苏丹红渔业:多宝鱼◆植物:蔬菜、水果◆微生物:食用菌2019/8/1815海南豇豆2010年1月25日至2月5日,湖北武汉市农检中心对在武汉市场销售的豇豆进行多次抽检,均发现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经追查,超标样本来自海南陵水县英州镇和三亚市崖城镇。原因:菜农为省钱买高毒农药致豇豆含毒。甲胺磷和水胺硫磷后果:海南豇豆滞销,批发价从原来的4块钱一斤跌到了4毛钱一斤。不少菜农无法忍受这样的低价,豇豆便成为猪的盘中餐。海南“毒豇豆”事件中涉及的13名相关责任人。2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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