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酒店业法律法规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洪波2010年7月18日目录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重点)2酒店经营中涉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34酒店经营中涉及的合同法律制度3酒店法概述31酒店所涉劳动法律制度(重点)5酒店所涉管理法律制度6酒店所涉财税法律制度7一、酒店法概述——酒店和酒店业的概述酒店的概念酒店的分类酒店业的概念及特点商务型酒店、度假型酒店、长住型酒店、会议型酒店、观光型酒店劳动密集型(合肥酒店业现状)国际性(开发度较高,酒店产品的质量要符合国际水准)无形性(有形的设施设备和无形的劳务有机结合体)低污染性强文化性(有形文化、无形文化)综合性、高敏感性一、酒店法概述——酒店立法概况目前我国对各种纷繁的酒店业的法律关系的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著作权法》、《劳动法》等法律当中,还没有专门的酒店法。《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治安、卫生、级别评定方面相应法规,以“条例”、“暂行条例’、“通知”等形式出现。一、酒店法概述——酒店运行中需要处理的法律关系1、几类法律关系⑴、酒店与客户(消费者)的关系⑵、酒店与员工的关系⑶、酒店与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关系⑷、酒店与监管部门的关系2、酒店法律关系的内容⑴、酒店的权利酒店有向旅客收取住宿费和合法或约定服务费的权利制止旅客酒店内不良行为、举报及相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权利赔偿请求权⑵、酒店的义务按明示或约定标准提供客房和服务保护顾客的财产安全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酒店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注:《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企业分类个人独资酒店合伙酒店酒店公司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业主委托酒店经营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是当前星级酒店的主要经营管理模式。1、酒店品牌(品牌酒店管理公司)的甄选影响投资规模的重要因素拟投资酒店的区域市场。⑴、全球第五大“希尔顿”酒店管理公司、“香港喜来登”、“瑞雅”;国内的“香格里拉”、杭州的“开元”等⑵、安高选择“开元”;浙商瞄准“瑞雅”注:作为投资者(酒店业主),需要的是回报,是收益,投资酒店,是个比较周期长的投资项目,需要一个具有管理经验和品牌效益的酒店管理公司。作为酒店管理公司,其核心商业诉求在于,酒店产品的市场份额最大化所带来丰厚的管理酬金,从而实现连锁品牌的价值和集团利益的提升,因此,品牌和系统标准,是这些管理公司得以生存的核心价值。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业主”和“酒店管理企业”的利益权衡⑴、业主的控制是风险而不是管理权酒店管理合同时间跨度长,一般是在5到15年之间,个别高端奢侈品牌的管理期限会在30年左右。管理合同尽管法律关系复杂,但主合同以酒店经营管理权的全部委托为主要法律关系。所以,巨额的酒店资产长期交由管理公司,作为资产的所有权人,业主的顾虑和担忧是理所当然的。被问道“是否可以通过更加深入和广泛地去控制酒店管理(比如审核各项制度和开支等等),来实现对酒店的控制?”个人认为:这样的观点值得商榷,事实上,业主作为资产所有权人,而不是酒店管理者,在管理合同中去考虑这样的制度才是合适的。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权衡方法一:协助国际品牌酒店的本土化,协调酒店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业主应当根据自身的要求,考虑业主代表的派出方式业主代表的派驻制度有两个因素是需要考虑的:一是任职的专业资格,二是权利边界的划分;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权衡方法二:尽管有业主代表,还需建立管理公司与业主间的惯常联席沟通机制和临时联席的沟通机制;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权衡方法三:协商认可管理公司的业务计划,约定业务计划的内容和提交时间,并适时引入专家仲裁机制;(引资金支付的合理监管制度,这个制度在管理合同中的设计,是否涉及到控制管理权,业主的立意是重要的,对于酒店资金的支付,项目和种类相当繁杂,因此,需要的是一种合理的监管体制,而不是去束缚管理公司经营酒店,更不是为日常的经营管理去设置不必要的障碍。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2)、经营业绩评价体制利益的期待显然,任何一个业主均不希望酒店业绩长期亏损,这是业主谋求订立管理合同以获得国际管理集团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以及集团服务的本意和目的,然而,任何一个管理公司均不会也不可能向业主承诺酒店业绩的回报。怎样在酒店经营管理合同里面去充分解决业主的关切呢?问题的焦点不在“业绩不好,谁承担责任上”,而是,合同退出合理终止机制。有两个内容需要业主在酒店经营管理合同中去关注: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关注一: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费有两个部分,一是基本管理费,二是奖励管理费,那么,让奖励管理费更加体现出它的合同设置本意,它应当与酒店经营毛利的高低更加紧密地挂钩;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关注二:酒店的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市场,但是,除了市场的因素,就管理合同的权利义务而言,管理公司在获得酒店经营管理权之后,理应对酒店业绩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这个责任主要体现在业绩的测评上面,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测评机制,同时,又可以引入一个合同的退出机制,这对于业主是至关重要的。二、酒店企业法律制度——酒店经营管理的实现形式总之,管理合同更多的权利义务约定来源于酒店经营的商业惯例,怎样理解管理合同的精髓,从而准确地确立业主在管理合同中的合同利益,在这个通常长达10年以上的合同中,至关重要。安高开元酒店管理合同浙商瑞雅酒店管理合同“管理公司在约定的管理年限内把‘酒店星级评定’列入管理合同存续条件”企业净利润与酒店管理公司‘奖励管理费’挂钩三、酒店经营中涉及的合同法律制度注:主要参考“《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略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注:主要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略五、酒店业所涉劳动法律法规酒店业做为相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所涉劳动法律法规应得到重视,从“为浙商瑞雅酒店和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实习生合同’谈谈如何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规避相关风险。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服务期,(若特殊岗位,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另行订立服务期协议,若不满服务期辞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2、离职交接;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管理、经营的文件、档案原件和复印件;b,甲方的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c,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d,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3、告知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情况。同时,乙方也已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学历、履历、资格、婚育、是否怀孕、以及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情形,并保证其真实性。4、文书送达: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现住址或身份证居住地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被本人(包括但不限于住址地他人)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5、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做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六、酒店业所涉管理法律制度(一)、酒店的治安管理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11月、公安部注:“住宿登记”,公安部于2010年6月对全国酒店业规范管理进行统一行动,严查酒店业管理违规违法。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实施、国务院(二)、酒店的消防管理1、管理职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2、所涉法规: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6年《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条例》;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酒店的食品安全管理注:主要参考“《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略六、酒店业所涉管理法律制度——酒店星级评定制度星级的评定规则由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统筹负责,其责任是制定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检查细则,授权并督导省级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开展星级评定工作。“浙商瑞雅”酒店将“四星级”标准列入其酒店宣传资料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七、酒店业所涉财税法律制度主要参考“《价格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略从浙商“瑞雅酒店”与合肥“浙商国际假日酒店”企业名称纠纷谈谈酒店业所涉及的《反不当竞争法》、《商标法》的相关问题。谢谢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