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四五”普法以来学法用法体会今年是国家实施普法工作的第十七个年头,也是“四五”普法的第二年。党的十五大以后,国家将“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列为基本国策,“四五”普法又将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力求通过政府先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本人作为区政府工作班子成员,自始自终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作为一条重要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学法用法,个人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显著提高,通过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学法情况坚持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集中学习方面:近年来,区委中心组、市区党校干部培训等,每年都安排多次法律培训和法制讲座,我充分利用机会,积极参加学习,特别是在WTO规则及其相关知识方面接受了较为系统的培训,深感收益很大,获益匪浅。此外,我还主动报名参加省、市举办的针对性很强的专业培训班,如“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培训班”,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在个人自学方面:实行“三线并举”,一是基本法律系统学。对《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基本大法,进行了系统学习,建立健全法制知识的基本框架;二是联系工作重点学。对涉及自己分管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如《土地法》、《破产法》、《劳动保护法》等;三是新的法律及时学。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许多新的法律,对与自己分管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及时地进行了自学,并就有关条款的理解,多次与法院、司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同志进行探讨和交换意见,以求理解得准确、全面、深刻。二、学法用法的主要体会学法的目的在于运用和执行,在学法过程中,我始终坚持将学与用相结合,用所学的法律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成果,查找不足,形成学与用的良性循环。在学会和用法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1、学法用法是提高个人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四五”普法与“三五”普法在目标上的一个很大区别在于,“三五”以前重在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而“四五”普法将目标提高到法律素养,法律素养与法律意识和观念不同点就在于依法办事、运用法律解决工作、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通过近年来坚持在工作中学,学用结合,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也标志着个人的法律素养有了较大提高。2、学会用法是提高工作驾驶能力的有效办法。我们国家正在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过渡阶段,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要确保在工作中少踩红线,减少工作失误,坚持学法用法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此外,我们党的本质在于执政为民,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园区建设的征地拆迁、企业的改革改制和破产等许多方面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坚持学法用法,严格依法行事,才能切实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各方的应有权益,实践好“三个代表”要求。3、学法用法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自己分管的环境保护工作和曾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国家出台了专门的法律法规,由于该项工作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牵涉到违法违规者的实际利益,只有动用法律手段,强制推行,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出现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现象,也才能避免因少数人得利而危害多数人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况出现。去年以来,依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对湖熟跃华抛光厂、科思化学等四家重污染企业实施的关闭或搬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新济洲船厂进行了安全搬迁,对沿江无证船只进行了集中销毁,对南京农药厂等安全隐患单位实行了强制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4、学法用法是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的有力保障。近年来,全区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不断深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由于一些老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复杂,改革改制能否取得实效,不留后患,经得住历史检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各项工作要合理合法,既要使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要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协调好债权债务关系。为此,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合理合法为原则,要求参与改制的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同志,严格按照《公司法》、《破产法》、《劳动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配套的《实施细则》、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改制的政策规定办理,在企业彻底改的同时,有效防止了改制工作的反复性和不稳定因素发生,取得了工作的预期成效,经自己手彻底改制的南京云台钢铁厂、南京天宝集团等企业,改制结束后未出现一起群众上访和债权单位投诉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大局和改制后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三、对普法工作的几点建议普法教育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国家实施普法十七年来,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极大提高,各级组织依法决策、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是一个需要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研究新问题、改进新方法、丰富新内容的过程,在此,提几点建议以供参考:1.抓好三项建设。一抓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特别是要重视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庞大的基层群众性普法教育队伍,并基层普法工作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二抓阵地建设。现有阵地要不断提高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要重视抓镇村、社区、企业的阵地建设,办好法制宣传报刊,举办法制橱窗,设立标语牌,使法制教育内容成为广大群众生活的一部份。三抓机制建设。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建立责任制,实行有效监督,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2.做到三个突破。一是在重点对象上要有突破。继续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这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要认真抓好各级执法人员的培训,强调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在重点法规上要有突破。要在继续学好宪法和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际经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要注意学习普法教育阶段性重点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学习。三是在解决重点问题上要有突破。针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普法,依法解决这些问题,使法制教育的实效看得见,摸得着。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法制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道德具有感召力和引导力。把法治和德治紧密结合起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普法工作既要加强法制教育,发挥法律对人们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德治建设,发挥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工作中要进一步地注意探索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新方式、新办法,使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4.注重工作的调查研究。社会在发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然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把握工作的内在规律,尤其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好普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规律,研究法制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对普法工作的理论指导。同时要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为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5.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同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得人心,顺民意,体现法制宣传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通过解决实际问题,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使大家看到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热点难点问题在不同地方、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问题所在,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注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能及时解决有尽早解决,增强群众学法和依法办事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