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法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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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务派遣◆由被动认可到立法规范从严还是从宽◆广泛应用引来质疑废声四起◆经济危机留下生路越过艰难大有发展存与废某被派遣劳动者为到用人单位填写有关表格,向用工单位请了半天假,在去用人单位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条例:是否属于工伤?事例用工制度用工形式合同类型◆全日制◆固定期限◆非全日制◆无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完成一定工作条例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十一条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章五条内容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司法解释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资质问题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范围问题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监管问题(1/2)条例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监管问题(2/2)◆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测验题(1/1)◆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测验题(2/1)◆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答案:测验题(3/1)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法律规定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法律规定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法律规定◆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测验题(1/2)◆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答案:测验题(2/2)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法律规定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法律规定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测验题(1/3)◆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c.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答案:测验题(2/3)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法律规定法第六十五条二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法律规定法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谁审查入职条件◆劳动合同具备哪些内容◆是否只签固定期限◆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哪些事项必须告知招录与签约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法律规定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本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文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和裁减人员规定适用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解除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法律规定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法律规定◆如何实现同工同酬◆休假权由谁落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工伤与医疗期待遇◆参加哪个单位的工会劳动者权益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法律规定条例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法律规定法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法律规定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问题:“同工同酬”的含义是什么?同工同酬◆工资发放采取何种形式◆绩效评价的确定◆考勤记录方式的选择◆以谁的规章制度为准◆可否调岗调薪◆退工有无限制履约与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解除与终止条件◆是否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终止的后果◆有无限制的情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解除与终止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法律规定条例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期满,用工单位未退工,用人单位也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问题:有无风险?如何处理?续延问题法第四十六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是否适用劳务派遣?续订问题一:通过了解立法目的,掌握新法的重点二:通过查找重点词,理解具体法条的核心意思三:通过分析法律与理论和实践的差距,避免风险理解方法√主语:谁的权力√谓语:什么权力重点词语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谁的权力第四条第三款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谁的权力√程序共决:协商√意思自治:约定重点词语第五十条第二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工作交接一、依据正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二、程序合法:法定的时限和行政程序过程三、证据充分:证明事实的真实与行政行为准确的材料风险防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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