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法律法规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劳动法学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劳动与劳动法•1、劳动•2、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的具体表现:2.劳动关系:3.劳动关系的特点:(1)劳动是劳动关系的内容;(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3)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4)依法建立劳动关系;(5)具有人身、财产关系的性质;(6)具有平等、隶属关系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4•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3、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4、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5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的范围: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保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6•案例讨论•[案情]2000年11月7日,刘某雇佣两名外地人为他家收割稻谷。当天下午,刘与两雇工一起拉一辆装有稻谷和打谷机的板车回家,拉到一下坡处时,因在前面拉车的雇工没有控制好车头,刘与另一名雇工在后面也没有能拖住车尾,致使板车滑坡失控,快速冲向一路边房屋,致使房主林某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700余元,刘已付给570元。事故发生后,两名雇工即逃离,且身份和下落不明。•[问题]:刘与两名雇工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林某的损失应由谁赔偿?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7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原则2、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原则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原则4、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原则5、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原则6、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7、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原则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8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所属范围不同意志关系上层建筑范畴生产关系组成部分经济基础范畴形成依据不同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范围内以劳动为前提依据发生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内容不同法定权利义务双方必须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形成劳动力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9•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性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0二、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1、劳动者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始于16周岁;同时产生;只能由本人依法行使;某些工种对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有所限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兼职。2、用人单位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始于确定其招工的范围与规模时;它是通过其职能机构或代理人实现的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1(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2、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2三、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一)、含义:由于劳动法律事实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二)、劳动法律事实的含义: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种类:1、行为;•2、事件;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3第三章劳动就业促进制度•一、劳动就业的含义与特征含义: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特征:就业资格—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就业愿望—主观上有求职的愿望;合法的劳动—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一定收入—必须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二、劳动就业标准国际通用就业标准:正在工作中的;有职业但临时没有工作的;雇主和个体户。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4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劳动权概念不同公民享有的使自己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公民享有的使自己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内涵不同包含劳动权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表现形态不同职业劳动可以是职业劳动也可以是非职业劳动外延不同劳动权的一种表现方式比劳动就业权外延广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5四、劳动就业形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就业;•2、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3、劳动者自己组织起来就业;•4、自谋职业;•5、国家安置就业。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6五、劳动就业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六、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1、平等就业原则;2、双向选择原则;3、竞争就业原则;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5、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7第四章劳动就业服务制度•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体制:国家统一领导和分级、分行业管理体制。•二、劳动就业服务的主要内容:1、就业登记:包括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需求登记三项内容。2、职业指导:劳动部《职业指导办法》3、职业介绍:(1)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条件:有固定的交流场所和设施;有必要的资金;有相应的机构章程;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8(2)、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与非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的区别劳动部门职介机构非劳动部门职介机构性质不同公益性、事业性公益性,也可以是营利性开设程序不同一般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乡镇的,由县劳动部门审批申请--县级劳动部门审查—颁发许可证-工商注册服务对象不同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或求职者必须在核定的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或求职者收费标准不同较低按规定收费并交纳税费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19(3)职业介绍内容A、信息服务;B、咨询服务;C、指导服务;D、介绍服务;E、委托服务;F、管理服务。(4)职业介绍程序接待登记—推荐相关服务项目—职业指导—面谈—实现就业和用人;接待登记—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职业指导—面谈—实现就业和用人。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04、职业培训:遵循“先培后用,终生培训,按需、有偿培训”原则,有“就业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制度。5、失业保险:(见社会保险与福利一节)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1•三、下岗与再就业•1、下岗的含义:•2、下岗的条件:•3、程序:•4、再就业: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2•第五章劳动合同概述•一、概念与特征1、概念:2、特征:二、作用: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3三、劳动合同的种类1、按用工形式:合同制工、农民轮换工和临时工劳动合同;2、按产生劳动合同的方式:录用、聘用、借调合同;3、按劳动期限:有固定期限、无规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4四、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和口头五、劳动合同的内容1、必备条款: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与条件;报酬;劳动纪录;终止条件;法律责任。2、协定条款:双方依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的条款。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5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一、订立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合法原则;二、订立程序:1、要约:2、承诺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6三、劳动合同的效力1、成立:2、生效:3、无效: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7四、劳动合同的签证•1、概念•2、意义•3、范围•4、内容•5、手续和要求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8五、劳动合同的履行•亲自履行原则;•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29第七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一劳动合同的变更:1、含义:2、条件:A、订立合同时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B、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单位的工作任务;C、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D、双方协商同意;E、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3、变更程序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0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解除的条件和程序•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即时解除情[2]需预告解除的情形[3]经济性裁员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1二、劳动合同的解除•3、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1]预告解除:[2]即时解除:[3]自行解除: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2•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3二、劳动合同的解除(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补偿,除全额发给补偿外,还须按补偿额的50%支付额外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4讨论案例[案情]张某,男,任某外贸公司的货运经理。2001年8月,张某因生活琐事,影响工作情绪,货物装船时没有检查船只的冷冻措施,就将冷冻货物装船。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全部变质,买方拒绝接收,要求退货,致使公司损失了200万元。公司要求张某承担责任,并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的3年期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要求公司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5点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本案看,外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构成违约,因此,单位不须支付违约赔偿金。反之,张某给外贸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在其责任范围内给单位相应的赔偿。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6讨论案例[案情]刘某,女,某外企文秘。刘某平日工作一向兢兢业业,从未迟到早退。某日上午,刘某因母亲突发心脏病,不及与公司请假,将母亲送至医院后赶到单位上班,已迟到2个小时。经理大发雷霆,要解雇刘某。刘某认为,自己与单位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单位要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补偿金。单位认为,刘某违反了单位的劳动纪律,解除合同可以不予赔偿。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7点评:《劳动法》确实规定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须赔偿。但是,《劳动法》规定的是“严重”,刘某平日从未迟到早退,一次迟到不能认定为“严重”。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刘某违约赔偿金。新疆财经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引导培训38讨论案例[案情]沈某,男,1997年在研究生人才交流会上,被某房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所赏识,答应给他月薪1万的优厚待遇。沈某于是与公司签定了劳

1 / 9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