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公民•二、权利的概念•三、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区别:公民、自然人、人民国籍的取得•原则:属人主义、属地主义、属人和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取得方式:出生、婚姻、交换领土•我国是相结合的原则,但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甲国是属人主义国家,乙国是属地主义国家,AB分别是甲乙国人,二者结婚在丙国(属地)生下了孩子C,试问C的国籍是什么?•出•出生•生•民事权利能力自然死亡•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民事行为能力智力完全行为能力人•年龄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二、权利•1、概念•权利是指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的获得•西方有“利益说”,“自由说”,“意志说”•“法力说”等待•权利分为应然权利和实在权利、习惯权利和法定权利。•有三个含义:自为一定的行为、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受侵犯时可获得救济三、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叫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以及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第四次修宪中增加的权利•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一是过去宪法仅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次保护的范围扩大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二是对私有财产实行征用或征收时,要给予适当“补偿”;•三是用“财产权”取代原条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受益者不止是私营业主和个体户,还包括城市拆迁户和农村失地农民。加大私有财产保护力度,可以有效地防止资金外流。•全国到处搞开发区,近20年来征用的土地相当于三个台湾省的版图,而且征地范围宽、补偿标准低,难怪群体性上访增多,现在没有业主点头,房子不能说拆就拆。•自由迁徙权•哭丧权•生育权•乞讨权•环境权•贞操权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种类•法律面前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和自由;•妇女权益及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2.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台湾)•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