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二代及其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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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及其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湖南分公司刘文波2014.122目录一、体系介绍二、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体系名称总体目标框架构成(3特征、3要素、1基础)3体系名称--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中文名称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英文名称ChinaRiskOrientedSolvencySystem简称C-ROSS4总体目标科学全面地计量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使资本要求与风险更相关。守住风险底线,确定合理的资本要求,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保险行业科学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为国际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中国经验。5整体框架构成6制度特征--统一监管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包括对全国所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统一监管不同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分散监管模式,充分体现了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的特点。偿二代应充分发挥统一监管效率高、执行力强、执行成本低的优势。同时,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在制定统一监管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差异,适应不同地域保险市场监管需要。在定量监管方面,主要是保监会机关对保险公司总公司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监管标准需要尽量统一;在定性监管和市场约束方面,对于与分支机构相关的风险,可以体现一定的地域差异。保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实施偿付能力监管。7制度特征--新兴市场我国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属于新兴保险市场在市场规模、发展速度、产品特征、风险管理能力、人才储备、国际活跃度等方面与成熟保险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基于新兴市场特征,与成熟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相比,偿二代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收益更加注重定性监管,充分发挥定性监管对定量监管的协同作用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市场适应性和动态性,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加注重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及时识别和化解各类风险更加注重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效果8制度特征--风险导向兼顾价值防范风险是偿付能力监管的永恒主题,是保险监管的基本职责。偿二代的资产负债评估,要能及时、恰当地反映保险公司面临的实际风险状况及变动;最低资本要求要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监管措施要更加具有风险针对性。对风险的防范,要具有底线思维。守住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科学计量潜在的风险损失,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所需要的监管资本底线,尽可能避免资本冗余,降低保险公司经营的资本占用,提高保险业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提升保险公司的个体价值和整个行业的整体价值。基于新兴市场的偿二代,需要在风险预警目标和价值评估目标之间,寻求平衡与和谐。在技术目标层面,既不能将偿二代简单化为只是为市场中的保险公司划出一条及格线或风险预警线,也不能将其复杂化为对保险公司进行完美而理想的经济价值评估。9监管基础--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在偿付能力监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前提、基础和落脚点。特定阶段外部偿付能力监管必须与当时的行业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相适应。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好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能够激励保险公司不断提升其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水平。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保险公司的“免疫系统”和“反应系统”。科学有效的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和机制,可以主动识别和防范各类风险,对各类风险变化做出及时反应。10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5内容第一支柱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标准资本分级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监管措施11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5内容实际资本评估标准即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标准和认可标准。资本分级即对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进行分级,明确各类资本的标准和特点。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即保险公司在基本情景和各种不利情景下,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偿付能力状况进行预测和评价。监管措施即监管机构对不满足定量资本要求的保险公司,区分不同情形,可采取的监管干预措施。第一支柱量化资本要求12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保险风险资本要求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信用风险资本要求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即对顺周期风险、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等提出的资本要求;调控性资本要求即根据行业发展、市场调控和特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对部分业务、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资本调整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反映公司量化风险的资本充足状况。13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4内容风险综合评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监管检查和分析监管措施14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4内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即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如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和流程等,并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第二支柱风险管理要求,是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监管检查和分析即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分析。风险综合评级即监管部门综合第一支柱对能够量化的风险的定量评价,和第二支柱对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定性评价,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监管措施即监管机构对不满足定性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区分不同情形,可采取的监管干预措施。15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分类监管,即风险综合评级是指保监会根据相关信息,以风险为导向,综合分析、评价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根据其综合风险的大小,评定为不同的监管类别,并采取相应监管政策或监管措施的监管活动。风险综合评级即监管部门综合第一支柱对能够量化的风险的定量评价,和第二支柱对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定性评价,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风险综合评级,反映公司与偿付能力相关的全部风险的状况。16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综合反映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和其他偿付能力风险状况。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方面对A、B、C、D四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奖优罚劣”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风险综合评级,既包括对保险公司总公司的评级,也包括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评级。17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水平和变化特征,对保险公司的量化风险进行评分。保监会根据特定风险的外部环境、分布特征、预期损失、历史经验数据、日常监管信息等多种因素,对操作、战略、声誉和流动性风险等4类难以量化风险进行评分,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难以量化风险的综合得分。分类监管评价采用加权平均法。量化风险评分,权重50%;难以量化风险评分,权重50%。分类监管评价内容对难以量化的风险(操作、战略、声誉、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价;综合考虑偿付能力充足率及上款4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险。18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2内容对外信息披露手段监管部门多种手段19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2内容监管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力量更好地发挥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价值评估的约束作用。通过对外信息披露手段,充分利用除监管部门之外的市场力量,对保险公司进行约束;20三个支柱的关系三个支柱的作用各不相同,在防范风险方面各有侧重:第一支柱,通过定量监管手段,防范能够量化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第二支柱,通过定性监管手段,防范难以量化的偿付能力风险;第三支柱,通过信息披露等手段,发挥市场约束力量,可以强化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效果,并且更加全面地防范保险公司的各类偿付能力风险。与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不同,三个支柱都是保险公司外部的偿付能力监管。三个支柱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成为完整的风险识别、分类和防范的体系。21公司偿付能力管理制度特征监管要素监管基础--公司偿付能力管理22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的发展阶段、业务规模、风险特征等,将保险公司分为I类保险公司和II类保险公司,分别提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和风险特征,构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固有风险的管理,提高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是指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确定保险公司的控制风险水平的监管行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内容(一)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制度健全性,即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基础、环境、目标和工具等是否科学、全面、合规;(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遵循有效性,即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得到持续的、有效的实施。23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结果和量化风险最低资本计算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计算公式如下:为控制风险最低资本;为量化风险最低资本总和;Q为风险因子,Q=-0.005S+0.4,S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的得分。各项风险管理要求的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的评估结果分为四类“完全符合”“大部分符合”“部分符合”和“不符合”保监会根据四类评估结果给予监管评分。24目录二、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一、体系介绍量化资本要求偿付能力风险管理风险综合评级25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偿付能力风险通过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估固有风险难以量化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通过最低资本进行计量量化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根据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结果和量化风险最低资本,计算控制风险最低资本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是指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控制风险是指因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完善或无效,导致固有风险未被及时识别和控制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基础和环境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考核机制、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风险管理目标与工具偿付能力风险偏好体系(风险偏好管理政策、风险偏好管理机制)、风险管理工具、偿付能力风险应急管理机制26定量资本要求定量资本要求=第1支柱量化资本要求+控制风险资本要求=+27第一支柱量化资本要求第一支柱量化资本要求=(保险风险资本要求+市场风险资本要求+信用风险资本要求)+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调控性资本要求保险风险指由于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调控性资本要求即根据行业发展、市场调控和特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对部分业务、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资本调整要求。28保险风险资本要求---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总公司调整产品政策资本消耗小的产品资本消耗大的产品总公司对分公司业务提出资本消耗限额总公司考核分公司资本消耗总公司加大对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的考核力度29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一)控制风险最低资本Q为风险因子,Q=-0.005S+0.4,S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的得分。S=80,Q=0;S=0,Q=0.4。S最终影响定量资本要求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结果分为“完全符合”“大部分符合”“部分符合”和“不符合”四类。中国保监会根据四类评估结果给予监管评分。30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一)S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资本要求,同保险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得分S,分公司部分也须80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内容(一)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制度健全性,即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基础、环境、目标和工具等是否科学、全面、合规;(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遵循有效性,即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得到持续的、有效的实施。31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评估---对分公司经营的影响(二)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基础和环境,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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