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得到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凡是我国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不得非法限制,不得受到任何歧视。相关链接为了保护我们青少年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你知道我国有关教育的法律有哪些?有哪些规定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什么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小A不好好学习,老师教育他时他说:“读不读书是我的权利,别人不能管。”受教育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对国家、对人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科技是关键,基础是教育,人才是根本。我是苏明娟,这张照片上的大眼睛女孩就是我,那时我8岁,在安徽省金赛县桃岭乡张湾村小学读书。金赛是闻名全国的“将军县”,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但经济发展较慢。我家在梅山水库库区,去县城要先走一个小时山路到乡上,再坐两个小时的汽车。小时侯我和伙伴们都很穷,记得六七岁时候,就得跟着大些的孩子刨药材、编竹器,好多同学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后来我受到希望工程的救助。2002年9月,我踏入安徽大学校门。当我在大学图书馆的书海中遨游、在计算机教室的“高速公路”上驰骋时,我无法忘却那一个个徘徊于高校门外的我的同龄人的身影,无法忘却一双双凝视教室而怅然失的我的弟弟妹妹们的泪眼,无法忘却山里孩子渴望书籍、渴望信息的眼神。我很幸运,因为我曾与希望同行,我感到一种责任,因为我要与希望同行。3月27日,在伊拉克巴士拉城外,一名伊拉克女孩惊恐地注视背枪的美军士兵。2003年10月24日,一名巴勒斯坦儿童躲在人缝里观看一名被杀巴勒斯坦男子的葬礼。2003年,在遥远的中东地区,冲突一直未曾停止,不断的爆炸、轰炸和自杀式袭击,带给平民,尤其是儿童无尽伤痛。我们的教室我想上学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刘老家村11岁的刘小环为了能上学,每天去给一家窑厂背砖坯,她每次背16块,重40公斤,走140米,只得3分3厘工钱。我们的孩子吃一次麦当劳花如果33元,刘小环要赚这些钱,就要背着80斤重的砖坯走1000趟,负重走140公里。这是个只有11岁的孩子啊......求知我们的教室我饿呀!!!看了这几幅图片你有什么感受?看到刚才我国贫困地区的孩子和伊拉克儿童因贫穷或战争不能继续学习的图片资料,你想到了什么?1、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年限规定的教育。2、努力使自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3、争取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遇到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时,我们应怎样去做?答:用法律来说服教育;向家长、老师求助;向有关部门反映;向法院提起诉讼。1、爸爸的做法侵犯了儿子的什么权利?2、爸爸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3、面对这种情况,儿子应该怎么办?⑴、受教育权⑵、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如答宪法和其中一部法律也给满分)⑶、①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向爸爸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爸爸的行为是违法的。③如爸爸不听劝告,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阅读课本马燕事例(P43),思考:(1)马燕是怎样珍惜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的?说说看了这个故事后你打算怎么样做?(2)与马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同学不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厌学、逃学甚至辍学,你身边有这样的现象吗?你会怎样劝说他们?(3)如果遇到侵犯我们受教育权的现象,该怎么办?试举例说明。((1)马燕在异常艰苦的的条件下,执著追求受教育的权利。当马燕的受教育权利难以实现时,她积极争取,决不放弃;当马燕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实现时,她下定决心,努力学习。给我们的启示(1)积极争取、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2)在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这一条要引导学生弄清为什么)(2)受教育是法律赋予的的权利,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履行的义务。逃学、辍学不仅对自己不利,而且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的。对于这些同学,要树立正确地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3)父母不尽供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学校随意开除学生;不法分子扰乱学校正常教秩序等都是侵犯青少年受教育权的现象。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例子学生课前搜集,教师引导学生总结现象和应对方法,方法要具体化,比如:可以依据法律说服教育;向家长、老师求助;向有关部门反映;向法院提出诉讼等等)与马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身边有很多同学不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厌学、逃学,甚至辍学,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同学,你会怎样劝说他们?1、受教育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2、逃学、辍学不仅对自己不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裁。3、对于这些同学,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兴趣,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说一说,看了马燕的故事后你打算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1、要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1)当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2)我们也要遵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2、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自己;3、在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学习。目前,在13亿多的人口中,仍有7000万农村人口尚未摆脱贫困,一些山区的农民一年的收入不过几百元。仅能维持日常开支,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子女上学所需的费用。即使孩子读完初中,也没有能力让孩子升入高一级学校继续读书,于是便放弃对孩子的培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消除“读书无用”的思想,加大科教兴国的宣传力度。2、开办学校,创造教育机会。3、发展地区经济,提高农民收入。4、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5、整治社会招用学龄少年儿童做工的现象。春蕾计划专助女童入学的爱心工程希望工程指援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新返校的爱心工程社会保障初一学生小明在交给老师的周记中流露:自己学习基础太差,不想再读书了.这件事引起大家的思考.作为小明的哥哥或姐姐,请你结合所学知识,写一封简短的信给小明,帮助他提高认识.1、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有利于个人的成长.(或:受教育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公民提高思想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公民享有\行使其他民主权利的重要条件)2、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当按规定入学并完成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或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普及性的教育、强制性的教育。)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对民族应尽的义务。课堂小结受教育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1、要坚持使自己受到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2、要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3、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争取接受更高程度的教育,积极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学习辨别正误题(正确的用A表示错误的用B表示)1、只要按时上学,不管学习不学习,都算履行了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2、从国家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3、我国实现现代化,科技是关键,基础在教育()BBA课堂反馈练习初中学生王某迷恋上网,有时甚至几天不回家,把学业荒废了。老师批评他,他说::“我又没干违法的事,也不犯罪,谁也管不着。”对这件事认识正确的是()A王某上网是个人私事,老师不应干涉B网络传播许多不健康的东西,学生不能上网C适龄少年儿童必须依法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老师的批评是正确的D受教育是王某的权利,王某可以放弃。C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