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建设方案(试行)为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相关工作落地,并充分整合全省中医医疗资源,提升全省中医药服务整体实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2号)、《关于加强医联体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卫体改字〔2017〕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省中医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方向,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结合我省中医事业发展实际,通过探索构建以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全省中医资源配置,实现全省中医事业一体化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全省中医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二、组建原则坚持公益性。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以市县中医医疗机构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满足群众健康需要。坚持“四个不变”。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由省内中医医疗机构自愿选择加入。坚持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不变、人员身份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以医教研为纽带。以医疗、教学、科研为纽带,通过专科联盟、人才培养、科研协作、院内制剂共享等多途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根据实际,逐步向紧密的合作模式推进。三、组建方式依托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集团总医院),以医教研为纽带,各市县中医医院以及有合作诉求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联合组建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集团作为一个工作平台,合作范围包括医疗、管理、科研、教学、学术交流、文化宣传、中药制剂生产流通、产业发展等。四、组织管理成立集团理事会。成立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理事会,作为集团领导机构,负责集团总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学科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事项的决策管理。制定《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理事会章程》,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xx名、秘书长1名,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理事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成立集团办公室。成立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办公室,受集团理事会的领导。集团办公室负责理事会日常事务;对集团成员单位合作项目、学术交流及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和管理;密切联系集团成员单位,上情下达、横向联系,及时收集卫生和中医药及相关领域信息、资料,为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定期编辑发行集团工作简报;完成集团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工作。工作经费。通过集团理事单位缴纳会费、投资收益、企业捐赠等多途径筹集资金,充实理事会工作经费。省中医药管理局安排项目予以适当支持。集团理事会工作经费主要对集团内理事单位科研课题、人才培养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以及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等进行资助。也可作为发展引导资金,对医疗机构开展兼并重组、托管或者投资中医药相关产业,扩大集团业务范围。五、工作目标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整合中医医疗集团内各单位医疗资源,支持中医优势专病、专科,中医药专家,通过集团平台深度重组和共建,组建一大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协作联盟。实现不同区域同一专科水平能力的同质化发展,辐射带动各区域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推动医疗重心、资源双下沉,助推预防为主、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推动集团医院全方位提升常见病、多发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打造中医复杂疑难专科病诊疗高地。通过深度对接,专科联盟逐步利用互联网技术,集团通过共建共享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名中医工作室等,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提升基层中医药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培育中医骨干人才队伍。依托集团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整合集团内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资源,根据中医临床人才成才的共性特点及不同专业的特点、条件,通过中医理论系统培训、中医临证技能实训、专业进修与拜师等多种方式,推动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在集团内开展中医临床硕士生导师遴选,丰富临床教学师资。鼓励以集团为平台,申报并积极主办(承办)省级、国家级中医药人才培养专项和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构建覆盖所有集团成员单位、辐射全省的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网络。根据集团单位实际需求,探索集团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通过集团内部的智力流动,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价值,实现人才与生产要素、工作岗位的最佳结合,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孵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建立集团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对集团内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进行共享、重组和建设,构建开放、共享、高效的科研创新体系,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开展中医药重大课题联合攻关。根据中医药学科专科发展趋势,在集团内遴选中医重大课题,集合各单位优势和研究力量,跨专科、跨单位、跨区域,联合开展课题攻关,力争把重大课题项目做大做强。加强院内中药制剂研发。充分利用集团医院中医重点专科资源,深入挖掘名老中医经验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激发中医药专家献方的积极性。整合省内外优质资源,通过加强对现代中药制剂生产技术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研究运用,借助现代科学技术,以国外先进剂型为目标,研制符合三小、三效、五方便的中药新剂型。搭建全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信息平台。整合中医医疗信息化资源,加强城市公立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基层中医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服务能力。依托国家中医药管局江西省中医馆健康信息系统,打造中医药数据集成平台、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平台和临床科研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集团单位临床数据同步、完整、全面、准确、规范、快捷采集,将临床数据转化成可分析的科研数据,实现临床中医理论和应用研究大数据分析,促进临床研究与相关产品、技术研发有效对接,促进中医理论与不同创新领域间的衔接与转化,构建中医药传承创新信息平台。打造国内一流的中药院内制剂基地。按照GMP要求,高标准筹建全省中药制剂中心,建立颗粒剂、胶囊剂、软膏剂、合剂、溶液剂等多剂型生产线,集中药制剂、煎药、临方加工、饮片质检为一体的制剂中心,成为国内一流的中药制剂研发平台和生产基地。通过中药制剂中心,集团成员单位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实现统一生产、统一配送,节约资源,提高运行效益。建立中药院内制剂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建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实现中药制剂生产的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中心中药制剂质量。建立中药院内制剂专家库,充分吸收现代药剂学的理论与方法,开展临床应用安全性评价,扩大中药制剂的临床应用范围,提高临床疗效。六、实施步骤(一)筹备启动阶段(2017年)。讨论和撰写集团章程(草案),接收各单位集团理事申请。2017年12月底前,召开集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集团章程,选举产生集团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召开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成立大会。(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2020年)。组建集团办公室,征集和确定集团徽标,制定《理事会会议制度》等集团基本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集团简报等对外宣传窗口,形成推进集团发展的常态化机制。组建30个左右的中医专科专病协作联盟,以专科专病联盟为平台,积极开展医疗协作、人员培养、、学术交流、科研攻关等活动。创建江西省中药制剂中心,打通政策壁垒,在集团成员内部遴选100种左右的中药院内制剂,经药监部门批准后在集团内部调剂使用。通过3年的发展,集团在优化江西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江西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贡献度、保障和增进江西人民群众健康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做出积极贡献。七、保障措施完善顶层设计。根据党和国家卫生方针及中医药政策,结合江西省中医药事业管理和发展需要,制定完善《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章程》《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章程实施细则》及其他规章制度。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组织制定集团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在区域卫生规划原则的指导下,对集团成员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加强与药监、医保、物价等政府部门沟通,争取相关政策对集团中医药服务,尤其是对集团中药院内制剂品种定价、流通、医保报销等方面的支持,促进中医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使用,使更多价格低廉、疗效明显的中医服务和中药制剂惠及更多群众。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好组建全省中医医疗集团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方案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省各级中医医院、相关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参与集团组建的积极性,努力赢得广大医院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对中医医疗集团组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