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简易使用指南操作步骤:一、如何登陆系统1、进入系统:登录互联网络,在地址栏中输入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入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第一次登陆后请点击“收藏栏”的“添加到收藏栏”,以后登记互联网络后直接在收藏栏中占击“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就免去了输入网址的麻烦。2、进行安全设置:为了让本系统能够正常工作,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浏览器的安全设置:(1)打开IE浏览器,点击菜单栏的“工具”选项,在其下拉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图1-1-1选择Internet选项(2)点击上图中的“Internet选项”将会弹出如下对话框,在此对话框中,请选择“安全”选项卡,页面如下图:2图1-1-2选择“安全”选项卡(3)点击上图安全设置中绿色打钩的“受信任的站点”图标,如下图所示的页面:图1-1-3选择“受信任的站点”图1-1-4在上图中点击“站点(S)…”按钮,将出现如下对话框:选择站点3图1-1-5选择“站点(S)…”图1-1-6在上图第一栏中输入办公系统服务器的IP地址或域名,然后点击“添加(A)”按钮完成添加,再点击“确定”按钮退出。图1-1-7注:在点击“确定”按钮退出前,请确认一下对话框的最下面一栏为未选中状态。页面如下图所示:不要选中此选项!4图1-1-8添加受信任站点图1-1-9(5)设置自定义安全级别,开放ActiveX的访问权限:图1-1-10依然在“Internet选项”对话框的“安全”选项卡中选择绿色打钩的“受信任的站点”图标,页面如下图所示:图1-1-11设置受信任站点再点击上图中的“自定义级别(C)…”按钮,将会出现如下图所示页面的“安全设置”对话框:把其中的“ActiveX控件和插件”的设置全部选为“启用”;将“其他”栏下的“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为“禁用”,最后点击页面下的“确定”按钮退出即可。点击前注意一定要先选中上面的“受信任的站点”。5图1-1-12ActiveX启用控件和插件图1-1-13禁用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63、用户名和密码管理:各站点使用系统的用户名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设定,初始密码与用户名相同。各站点登陆后可自行修改密码。二、如何进行录入1、咨询管理中的来访咨询的录入。在系统中点击“咨询管理”,再点击“来访咨询”,再点击“来访咨询登记”,在出现的录入数据的界面中录入咨询人的基本信息,凡是带红“*”号的栏目,是必填项,咨询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继续”,填写“咨询事项信息”。将所有必填的内容填好后就可以点击“提交”。如果必填项已正确填写完毕,系统会提示“来访信息已成功提交到信息库”,代表这一个咨询事项已录入完毕。如果录入的信息未达到系统的最基本要求,系统会自动提示缺少的项目,按要求录入才能完成。2、咨询转申请的信息录入:如果咨询人咨询后想要申请法律援助,录入步骤与咨询录入基本一样,只是要求录入人在录入“咨询事项信息”中的“处理方式”栏处选择“转为法律援助申请”,录入完“咨询事项信息”后点击“直接转法援申请”。系统会提示“来访咨询信息已被直接转为法律援助申请”。请注意,此类转法律援助申请的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和案件基本信息应填写完备,便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3、来电咨询的录入:点击“咨询管理”,再点击“来电咨询”,再点击“来电咨询登记”,按照界面的要求进行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请尽量记录下来电7的号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0816-2366193。联系人:林军。如果要详细了解整个系统使用,请点击“系统帮助”,会出现一个help文件的下载提示信息,将此文件保存到计算机上。这个“help”文件就是整个系统的详细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