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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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开头的话•Ⅰ、何为合同问题?•1.合同法律问题•合同在法律上的是与非,以及合同权利维护:重在补救•合同法起规范、示范、防范之效•2.合同管理问题•以内部管理为主,对外协同与合作:管理出效益•对于合同,无论法律还是管理角度,缺一不可•Ⅱ、合同法含义(准绳依据)•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协议,适用合同法•3.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总体看,合同法降低交易成本•(一)统一规则降低交易成本•(二)合同签订层面的交易成本最小化•1.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对合同的补充。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2.合同法中的任意性规范对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如国际贸易中的交易术语就能有效地节约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3.合同法对示范文本和格式条款的认可直接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4.合同形式与合同签订程序的多样化与规范化,以及缔约资格的制度安排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三)违约责任制度对交易成本最小化的贡献:固化交易者对利益的预期,增强对交易安全的保障,从而减少交易者在交易前后的各种防御性支出。•(四)道德法律化降低交易成本近期合同案合同•2012年12月各级政府花掉1.99万亿据财政部公开数据显示,在年底的最后一个月,各级政府2008年花掉了1.66万亿元,2009年花掉了1.96万亿元,2010年是1.79万亿元。•“供货商须保证京东商城20%的毛利,且毛利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商还须向京东缴纳20万品牌服务费。”---供货商抱怨京东四大霸王条款。2月8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获得一份京东商城与供货商的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澳国将同欧盟行动一致,对伊朗实施石油禁运。欧盟外长会议23日就对伊朗石油出口实施禁运达成一致。禁运要求欧盟各国立即禁止进口伊朗石油,并在今年7月1日前逐步终结与伊现有合同。欧盟在伊朗石油出口中占约20%的比重。•常州市发布通告,自2012年2月1日起,外省市转入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辆,排放标准参照新车执行,尾气必须达标排放,否则不予办理转入登记手续。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常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辆,排放标准须达到绿标车标准,尾气必须达标排放,否则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持卡持券消费成重灾区上个月,市“12315”受理了21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61.5%,多数是因持卡消费引发的纠纷。消费者李某办了张理发卡,按次收费,卡上并未注明节假日要涨价,可他过年去理发时商家却要按两次收费。消费者王某在武进雪堰镇理发店办了张七折会员卡,小年夜前去消费,商家称必须支付现金。车位只租不卖,业主愤而开车堵路•昨天上午,常发豪庭小区门口围了众多业主,大门边的一条马路,已被80多辆私家车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车道,造成交通拥堵。上午10点,交警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劝说业主开车离开,但没什么效果。据了解,业主们这么做是为了小区车位的事。•业主杨女士说,前两天她要进小区停车时,被保安拦下告知,从2月15号开始,没有在小区购买车位的车主就不能将车停进小区了。有部分车主一开始还是愿意购买车位的,但当拿到合同后才发现,车位只有20年的使用权。“我们花了10多万,却只能使用20年,这让谁心里都不愿意,所以今天车主将车停到门口,表达不满。”•记者来到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以正在和业主解释为由,拒绝了采访。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开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想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下午给记者答复,但是直到当天晚上,始终未得到任何答复。•车位之争,让人难以淡定。新小区停车位之争一直困扰着物业公司和许多业主,这几年尤甚。例如香江华廷,该小区当初规划建设的车位配建比例为0.8辆/户,但其中1100多个车位属开发商产权,公共车位寥寥无几。起初地下车位按每月200元的价格租给业主,可当一年租约期满后,物业却通知业主如要继续使用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约13万上下,昂贵的价格让不少业主直呼承受不起。中房物业管理的荣亨逸都、青山湾、香缇湾等小区都曾存在停车矛盾。•市物价局服务(房地产)价格处处长刘宏昌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对小区非营业性公共车位收费是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道路停车每月120元,室内停车每月100元,上浮最高不超过50%。而开发商产权车位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可售可租,全由开发商自行决定。根据市场调查,我市一个地下车位动辄就得8、9万,贵一点的要17-18万。•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是否对开发商产权车库出租或出售的行为实行政府指导价,我市相关部门一直积极研议,甚至几年前曾想把小区规划指标以内的车库都定性为归全体业主共有,但最后因种种原因未能付诸实现。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台政策规范开发商行为固然可以尝试,但治本的方式还是应该从根本上将车位的性质调整为‘公建配套’。”•还有6万只节能灯在供应昨天,来自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近4年我市共推广142万只节能灯。据悉,目前还有6万只节能灯供应市场。目前只有3个固定推广点,分别为五交化商场、美乐电器和武进人民商场。•亚泰致歉函:交付时间为2012年8月武进区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曹勇主任表示,开发办已于26日向区里汇报此事,拿出的处理意见是“一切按照合同来办”。他告诉记者,亚泰的老板既没有逃跑,亚泰财富中心也不会成为烂尾楼•恋人买房请注意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来说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如果是两个人合买尚未取得产权证,则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钱了,那么分手时,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应当返还女方钱财。•这里有个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没有证据,也很难得到保障。•节日家电消费正进入小众时代越来越多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以新潮、智能、高性价比和个性化被人们广泛接受,综合了以上特征的3C电器在春节期间更是火爆。•婚庆、节日礼品需求持续走高,整个春节期间,手机、电脑、数码相机三类产品销售同比增长近200%。”•节间手机需求量最大的智能手机,占比高达92%。2000元以下低价位段和4000元以上高价位段需求明显提高。其中,iPhone4S因品牌效应和新升级的功能特色引发一轮抢购热潮。而搭载Android系统的摩托罗拉三防手机也成为春节采购中的热门机型。•选购彩电的顾客,在3D频道开播的刺激下,近60%都聚集在3D彩电前。•据外媒报道,深圳唯冠已向美国加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在2009年12月从其母公司唯冠国际收购“iPad”商标权的交易中存在欺诈。唯冠称,苹果通过名为IPApplicationDevelopmentLtd.的子公司购买iPad商标。•自去年底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苹果iPad商标侵权败诉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的侵权纠纷又有新的进展。日前,上海、深圳、徐州等多地工商部门接到唯冠科技投诉,对辖区内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开展了侵权产品查处行动。•奇瑞路虎合资工厂拟落户常熟•┈┈┈┈┈┈┈•2月18日,常熟市地方政府表示,奇瑞路虎合资项目选址已定在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报批阶段。此次落户常熟的奇瑞路虎合资项目总投资达175亿元。除了新工厂,路虎还将在新厂附近投产一个全新的发动机厂。未来,奇瑞路虎将拓展现有的车型领域,开发新能源车型和合资自主车型。去年年底,奇瑞与以色列集团下属的美国量子公司合资组建的观致汽车已经在常熟奠基,项目总投资150亿元。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仅指民法上的合同,即民事合同。《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1)是一种民事合同;(2)是财产性的民事合同;(3)主要是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换句话讲,合同法中所界定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有关身份关系以外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与契约、协议两者在传统民法中原是不同的。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需求相同或并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如合伙协议等。契约则指当事人之间需求不同或对立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协议。现代民法上的合同是广义的,包括两者,核心意思是原来的契约。可以说合同即契约。(三)合同的特征1、双方行为;2、地位平等(民事法律关系);3、目的: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四)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前者如买卖、租赁合同,后者如赠与、保证合同。合同是否为双务,关系到是否可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风险的承担及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等。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前者一般为双务合同,后者如无偿的保管合同、不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这种划分,对订立合同的主体要求以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所不同。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按合同的成立是否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条件)前者如买卖合同,后者如保管合同。传统民法一般认为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但现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两者均为诺成合同。这种划分有助于确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在我国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除去具有救灾、道德义务性质的口头的赠与合同外一般可以称为实践合同。•赠与合同因侵害、不抚养、不尽约定义务可以撤销借款合同•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并可适当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但是,按照有关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4、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按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合同名称)前者可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后者只能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参照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加以适用。5、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6、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可以分为:(1)转移财产权的合同:买卖合同、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2)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3)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4)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无名合同•针对无名合同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合同法领域里通行的规则叫作合同自由,当事人可以约定千奇百怪的合同,《合同法》只是规定了这么15种合同类型(有名合同)。•对于无名合同,首先可以适用本法总则的一些规定,合同法的总则是作为所有合同的通则来出现的。其次,合同里的有些内容类似于买卖合同,有些内容类似于租赁合同,有的又可能类似于运输合同等等,这时就可以分别去适用跟它们最相类似的规定,这叫作类推适用。这是解决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所确立的原则之一。•特别法优先适用“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实际上确立了关于法律适用的原则(之二)。•比如说保险合同就应当优先适用《保险法》,这时《合同法》是一般法;如果是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这时《海商法》的规定是特别法,《保险法》又成了一般法,就应当优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五)合同法及其基本原则1999年10月1日生效。此前有三部专门关于合同的法律: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已废)。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一)合同的主体范围、条件1、自然人2、法人3、其他组织:(1)法人分支机构;(2)合伙组织;(3)个体工商户;(4)农村承包经营户关于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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