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业务简介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依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一家专业化、团队化、学者型律师事务所。我们不仅具备良好的执业品质、深厚的理论功底,而且在公司法律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们还和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我们希望能协助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一、公司业务部的服务优势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业务优势设立了专业部门——公司业务部,并创建了“1+N”团队合作模式,确保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首席律师负责制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以中国著名公司法、证券法法学家周友苏为首席律师。周友苏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二级研究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同时,兼任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特约法律专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成都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商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成都市仲裁委员会2仲裁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顾问等社会职务。出版专著12本,发表论文150多篇,主持课题50多项。(二)金牌律师团队合作曾家煜1991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1994年开始律师执业。2000年四川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任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特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和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先后担任四川泰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等50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典型案例】1、案外人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申请执行吉林天河酒精厂担保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标的额超过3300万元。2、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诉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000万元。3、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泰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许前川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2001年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出版专著3本,发表论文20多篇,主持课题10多项。特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和政府法律事务,先后担任四川金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2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典型案例】1、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执行四川省供销企业(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超过2亿元。2、肖安宁诉四川省德阳市文化局、国资局、体改委、集经办行政侵权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南方周末》头版头条专题报道),标的额超过2亿元。3、刘世荣、孟国芬和杨情德诉大竹县孔家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和陈国富侵权和分割合伙股权纠纷案(中纪委督办、国内各大媒体专题报道),标的额超过1亿元。郑显芳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2000年开始律师执业。2001年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2001年6月通过“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和“证券发行与承销”三项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为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出版专著4本,发表论文20多篇,主持课题5项。特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和政府法律事务,先后担任成都徐记餐饮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典型案例】1、四川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新华文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案,标的额12.55亿元。42、代理成都市粮食局金牛分局与成都金禾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上市公司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一案,标的额2000余万元。3、四川好医生制药有限公司与上海景和健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标的额1200万元。李公科2001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于2002年开始律师执业。2003年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公司法学、证券法学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出版专著2本,发表论文10多篇,主持课题6项。特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和政府法律事务,先后担任四川巨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典型案例】1、四川巨能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和法人股份清理项目,标的额5000万元。2、西部牦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收购项目和资产处置项目,标的额1.5亿元。3、红原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牦牛肉、奶开发项目,投资额4.5亿元。(三)质量服务保障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创建了四环节质量流程管理模式、法律顾问服5务三项基本要求,确保法律服务质量一流。1、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坚持“质量至上”的基本方针,并向客户郑重承诺:服务不好不收费。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健全了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2、个案代理实行四环节质量流程管理:案情分析、代理预案、过程汇报和办案总结。3、法律顾问工作三项基本要求:每周访问一次,半年培训一次,一年总结一次。4、质量跟踪管理和投诉处理。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向客户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表》一份,客户可以随时向律师事务所投诉,并会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二、公司业务主要范围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收购及兼并法律业务1、协助委托方对交易对象进行选择;2、就收购或兼并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收购法律风险评估;3、为投资方设计、策划目标公司的股权构架及法人治理结构方案;4、接受委托进行法律尽职调查;5、起草相关协议并代表客户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磋商;6、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决议等提供律师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67、为公司并购、重组提供法律服务;8、为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或要约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9、为公司融资提供法律服务;10、为公司杠杆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11、推荐、协调投资银行参与公司杠杆收购业务等;12、为公司策划组建反收购体系、条款,反收购方案等;13、为公司管理层收购和职工持股计划等提供法律服务;14、为公司股权及资产置换提供法律服务;15、策划、实施不良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16、为公司债权股和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17、就目标公司完成并购后的公司治理、文化整合、人员整合等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18、接受委托处理股东权益纠纷;19、接受委托办理政府监管等法律事务;20、为公司清算、破产提供法律服务;21、为公司注销提供法律服务。(二)公司证券业务1、为公司改制、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2、公司首发上市或借壳上市方案的法律论证;3、完成公司上市前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不符合证监会上市要求之处提出律师整改意见;74、完成公司首发上市或借壳上市前有关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出席并见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各种决议,公司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等;5、协助主承销商及保荐人对拟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上市前辅导;6、配合评估师对拟上市公司资产的权属进行全面认证;配合审计师规范有关的财务资料,清理相关的债权、债务;7、对公司首发或借壳上市的整体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8、就法律事项与证监会沟通;9、为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10、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提供法律服务;11、为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并在境外上市事宜提供法律服务;12、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解散、终止提供法律服务;13、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提供法律服务;14、为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出具法律意见;15、就证券衍生品种的发行及上市出具法律意见;16、处理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等日常法律服务。(三)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纠纷业务1、为公司提供股权设计、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安排;82、提供一般及特殊情况下的股东会会议相关的法律服务;3、公司僵局处理;4、股权变动及争议处理,包括股权出资、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代持、撤资等。(四)公司法律顾问业务1、参与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2、参与公司日常合同管理;3、对公司拟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合同的谈判、签定;4、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参与谈判、协商等;5、当公司与他方发生诉讼或仲裁时,受公司委托参与诉讼或仲裁。(五)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业务1、参与公司劳动合同及劳动人事管理规章的制定;2、参与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具体操作规程的制定;3、参与公司具体劳动合同纠纷的调解和处理;4、代理公司参加劳动仲裁及诉讼。(六)公司清算业务1、公司决定解散的,为公司清算提供清算法律服务;2、代理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清算;3、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三、业务合作方式9(一)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重大业务谈判、法律培训。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二)案件代理。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可以单独承办委托人交办的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代理方式及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三)专项服务。对于破产、股权收购、资产重组等专项业务,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具体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四、特别说明本业务简介是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针对公司法律实务而制作的,只作了原则性阐述,未作详尽介绍,特在此予以说明。欢迎委托人到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考察、洽谈。四川社科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许前川手机:13980435835传真:028-87042853E-mail:lawyerxu@126.com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