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二○一○年四月十二日编者按:近期,不少中央企业对全系统贯彻落实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有关情况开展了中期督导,并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加快推进本企业新三年目标的全面实现。本期简报将重点介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国家电网公司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探索在全系统推进落实新三年目标的特色做法,尤其是在解决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方面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同时刊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召开有关贯彻落实新三年目标工作会议的简讯,供大家参考。1立足企业实际强化督导检查中交集团积极探索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新模式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研讨会精神,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力争在2010年全面实现企业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一、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国务院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不久,中交集团就召开了全集团法制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周纪昌董事长、孟凤朝总裁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朱碧新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作了法制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确定了中交集团今后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在2010年中交集团年度工作会上,孟凤朝总裁在工作报告里又专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三年目标的实施检查,确保中交集团年底全面达标。今年3月18日,中交集团在天津召开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会议,召集全部30家子企业分管法律的公司领导和法律部门负责同志参会,由每家子企业领导逐一汇报新三年目标贯彻落实情况,一些子企业一把手亲自到会。朱碧新副总裁全天听取各企业汇报,副总法律顾问刘江南在会上通报了中交集团落实新三年目标中期督导结果。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针对公司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突出问题,中交集团采取2了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具体做法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下属二级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培养任命总法律顾问。具体做法是从去年开始要求每家子企业报送1-2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后由集团任命为该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这一做法既保证了任命后的总法律顾问一定是该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也确保了该总法律顾问一定持有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属于专职范畴。在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中,中交集团下属四航局、天航局两家企业的副总已全科通过考试并接受任命。另外,有2名子企业领导通过三门考试,7名子企业领导通过两门考试。今年中交集团将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培训,争取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全部通过考试。二是积极鼓励全系统法律工作人员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去年,中交集团对全系统下发了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指标,并对参考人员进行了集中考前培训。各子企业对本企业通过考试的人员也进行了一定的物质奖励。例如,中交集团下属第一航道局专门组织了2009年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有21人参加培训,其中11人为一航局下属单位的法制工作分管领导,7人通过考试,3人通过3门,5人通过2门,4人通过1门,一次性通过率为33.3%。通过组织人员培训并参加考试,既提升了全系统法律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率。三、出台有力新举措3针对中交集团系统内法制工作发展不平衡、对新三年目标理解和重视程度不一致的问题,集团公司从两个方面入手强力推进系统法制工作的全方位发展。一是对集团系统提出了高于国资委新三年目标标准的一系列要求。比如,中交集团对全系统要求: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要达到100%,企业法律顾问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的比率要达到100%,这两项要求均高于国资委提出的70%。又如,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中交集团要求,每一项法律审核都要有书面记录,或是审签单,或是会议纪要,或是法律部门会签记录,等等,否则视为未经法律审核。二是对集团系统落实新三年目标的情况进行了强有力的中期督导和对标检查。2009年底,中交集团为加快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在全集团开展了有计划、形式多样的中期督导工作。包括对各重要子企业的法制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督导;对部分子企业的法制工作进行局部、专题的专项督导;不定期地对各子企业法制工作进行了解、检查和指导等随访督导。此外,根据综合督导的情况,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朱碧新,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部部长刘江南对专门对部分重要子企业进行了专项督导。专项督导工作在短短两个月内,已初见成效,被督导企业全部设立了总法律顾问,一航局、三公局等子企业设置了独立的法律职能部门。今年三季度,中交集团还将开展对标检查,确保年底全面实现法制工作三年目标。4国家电网公司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系统单位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2009年7月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在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第一年取得的成果基础上,针对公司系统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实现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一、创造条件,加强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养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公司落实新三年目标工作中的难点,主要是重要子企业普遍缺乏符合总法律顾问综合素质要求的高层级人才。为缓解这一问题,公司积极创造条件,举办了系统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培训班,从系统单位遴选具有管理经验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40名,集中培训3个月的法律知识;另选拔从业时间较长的优秀法律顾问20名,赴基层地市公司挂职1年。经过培训与锻炼,学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得到加强,加快了向懂法律、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的转变。目前,培训班已有十余名学员通过所在单位和公司总部考核,被任命为总法律顾问或法律机构负责人。二、出台政策,推动重要子企业法律机构建设5截至2009年6月,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重要子企业设立独立法律机构的比例仅为41%,离新三年目标70%的要求相差较远。针对这一问题,公司出台了网省公司机构设置的意见,将独立的法律机构列为备选部门,为网省公司建立独立法律机构提供了政策依据。在这一有利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公司系统各单位纷纷设立了独立的法律机构,目前,公司重要子企业设立独立法律机构的数量已达25家,占全部重要子企业的76%,提前实现了新三年目标的有关要求。三、加强研究试点,探索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的常态化机制为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公司加强研究,积极探索,选择江苏和福建2家省电力公司先行开展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试点。目前,公司系统已有8家重要子企业制定了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化设计,确保总法律顾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由法律机构对重要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法律审核与论证,实现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常态化运转。2010年,公司将结合“三重一大”制度,总结现有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的经验做法,探索制定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在重要子企业推广落实,确保实现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的100%,进一步提升公司依法治企水平。四、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法律顾问整体素质为提升全系统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比例,公司2009年集中举办了2期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和3期法律实务处理能力培6训,培训法律顾问600余人次,通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明显增加,法律顾问整体资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公司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为法律顾问职业发展提供了技术职级上升通道,鼓舞了系统法律顾问队伍的干劲,进一步推动了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进程。简讯一3月24日――26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召开了新任总法律顾问培训会议,对下属13家子企业新任总法律顾问及其他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后备人才进行了集中培训。华电集团总经理云公民对培训会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以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为抓手,努力实现“最小风险、最少纠纷、最大价值”的企业法制工作目标。华电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辛保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截至目前,华电集团已在系统全部重要子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7简讯二4月7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召开集团公司2010年法律工作会议。中国移动副总裁李跃在会上强调,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是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的主要措施。今年是落实新三年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子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中国移动总法律顾问陈丽洁在会上作了法律管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目前中国移动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子企业有湖南、安徽、湖北、甘肃、贵州公司和铁通公司6家,目前全集团共有法律工作人员506人,其中专职人员240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的有127人,占专职人员的53%。下一步中国移动将按照集团公司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工作计划安排,继续在省公司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保证工作计划年度任务如期完成。8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副主任,党委委员发: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委内抄送:办公厅企干一局企干二局人事局2010年4月18日印发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