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实与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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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实与价值观摘要:界定新闻概念,忽视新闻之认知性内容是不符合实际的;同时也不能无视或忽略其中的价值观内容。从新闻之内容出发,结合新闻具体而又及时地反映新近事实,以及及时快速传播的特点,应把新闻界定为:新闻是被传播的人对新近事实的反映。新闻的基本内容是新近事实的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新闻报道者的价值观。当然,此处价值观的呈现形态则可隐可显。关键词:新闻;事实;信息;价值观;反映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11)01-0131-04一、从宣传论的新闻定义到信息论的新闻定义新时期以来,我国学界对新闻的界定有这样一个变化的过程:从最初认定新闻属于宣传或舆论现象,新闻的主体内容为某种思想观念,到认定新闻的内容为“事实”或“事实的信息”。改革开放初期,著名新闻理论家甘惜分先生对新闻所作的界定在学界和业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甘先生在其《新闻理论基础》一书中对新闻下了一个定义:“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甘先生以为,“各新闻机构所发布的新闻,除了报道事实以外,还明白地显示出或隐讳地暗示着新闻机构对此事的评价或意见。”不仅如此,新闻报道的目的还在于影响人的思想或“目的是为了‘影响舆论’,这是现代新闻报道的根本作用”。“新闻报道是一种特殊的手段,是影响广大群众思想的手段。”由此看来,新闻的核心内容其实就是或隐或显的思想观念了,记者要么表现为直接“评述”,要么表现为“让事实说话,记者把自己的观点寓于客观报道之中”。也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有的学者对新闻的本质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当时在学界影响甚大并且对此后的中国新闻观念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当属新闻理论家王中先生。观王中先生的论述,我以为王先生从内容上认定新闻为“事实”。1981年5月,王中先生在《新闻大学》第一期上发表了《论新闻》一文,对新闻作了这样的界定:“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布。”可以看出,王中先生是把新闻从内容上认定为“事实”。事实上,了解一下国内外新闻学界之研究情况,可看到有不少学者持类似观点。例如:德国柏林大学新闻学教授比德特:“新闻就是把最新的现实的现象在最短的时间距离内,连续介绍给最广泛的公众。”美国威斯康辛新闻学院教授布莱尔:“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徐宝璜先生在他的《新闻学》中写道:“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杨保军先生指出:“其实,在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中国新闻学术研究蜂起和新闻教育勃兴之时,不少新闻学人,如邵飘萍、田玉振、李公凡、潘公辰、黄天鹏等,都提出了与徐宝璜先生大同小异的定义。”从1983年开始,信息概念引入新闻界,自此,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内容上认定新闻是“信息”或是“事实的信息”。这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著名新闻学家宁树藩先生。宁先生于1987年在他发表于《复旦学报》的论文《新闻定义新探》一文中给新闻下了一个定义:“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宁先生在文中解释说:“‘报道’是人的精神活动,人们可以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渗入其中。如果认定‘新闻’是一种‘报道’,就势必把‘新闻’引入人的主观世界。”“以‘信息’代替‘报道’,就堵塞了把‘新闻’引入人的主观世界的通道,坚持了彻底的唯物论。”杨保军先生认为:“这一定义从提出至今,影响深广,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成为我国新闻界普遍接受的一种定义。”宁先生的定义其根本性的特点即是“把新闻从认识论意义上认定为一种信息。”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我以为“事实论”的新闻观和“信息论”的新闻观是一脉相承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诚如杨保军先生言,“任何新闻传播都有一定的价值追求”。新闻是人所传播的主体对客观世界新近事实的反映,而主体的反映总要体现出主体的需要,体现出主体的价值追求;人对其反映结果的传播也包含着特定的价值取向,同时这种价值取向也会随之而被加以传播。从新闻实践来看,新闻不仅体现报道者的价值取向,而且常常直接地表现出新闻报道者的价值观念。这样看来,把新闻仅仅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作是一种认知性材料的看法显然就不符合实际了。笔者认为,回到反映论,从反映论的角度认识新闻的内容更为符合实际。进一步从学科的角度看,宣传论或舆论观视野下的新闻定义和信息论视野下的新闻定义均否定了新闻学科的独立性。把新闻现象从本质上视为宣传或舆论现象,则新闻学从本质上应为宣传学或舆论学的一部分;同样,把新闻现象从本质上视为信息现象,则新闻学从本质上应为信息论的一部分。新闻学的独立性就此也就消失了。二、价值观:新闻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新闻的内容包括哪些?据笔者的了解,学术界对此并未予特别的关注和讨论过。笔者曾在《反映论视野中新闻的多维内容与多维价值》一文中提出,从总体上看,新闻的内容是多维的,把新闻的内容这样来概括更符合实际:新闻就内容而言,是新闻传播者对新近事实的反映;它既必然地包含着新近事实的信息,又包含着传播者关于新近事实的观念和情感。进一步分析,我们常言之所谓“观念”或看法,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新闻报道者对于客体存在“是什么”的看法,属于知识范畴;一部分是新闻报道者从主体需求出发对客体存在所作出的评判,即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就体现出新闻报道的主体的价值观。而所谓情感,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本质上其实是人对主体需求与客体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反映:客体事物符合主体需要,则主体会产生肯定性情感;反之,主体会产生否定性情感。因此,情感的本质实际上是态度,直接体现了主体的价值观。所以,情感被视为价值观的构成部分之一。价值观是人关于世间万物“应是什么”以及“应该怎样”的观念。例如,有学者认为在中国古代哲学体系中有六大观念:“人贵于物观念”“义重于利观念”“德高于力观念”“群己和谐观念”“天人合一观念”“善统真美观念”。就价值观的一般结构而言,李德顺先生认为,“概括起来说,人们价值观中最基本、最普遍、最重要的信念,有以下五大方面,它们是价值观念结构中的基本要素和组成部分。”“第一个是关于人自我定位的信念”,“第二个是关于人类生活和社会结构方面的信念”,“第三个是关于社会的各种规范方面的信念”,“第四个是头脑中关于实行价值追求方面的思维特征”,第五个是“价值本位意识”。新闻作为人的意识现象,与人的价值观有着密切的关系――新闻无不源于并体现(且常常直接地表现)着新闻报道主体的价值观。任一新闻都有意无意地根源于并传播着一定的价值观。例如,一则看似客观地报道某种疾病肆虐的新闻,源于并体现着新闻报道者对人的生命的珍视;一则看似客观地报道自然界奇异现象的新闻,源于并包含着对人的探索精神的肯定,而对人的探索精神的肯定就体现着对人、对人类的价值以及人类社会实践的肯定。质言之,首先,主体的报道活动总是源于各种各样的价值追求,对事实的选择报道即体现了报道主体的价值观;其次,大量的新闻还从主体需求的角度出发对事实作出评价。所以,任何一则新闻,都无不或明或暗地体现着报道者的价值观。所以,新闻不仅传播知识(“新近事实的信息”属于知识范畴),同时也传播价值观。从本质上说,知识不是价值观,价值观具有“超知识性”的特征,“构成价值观的信念、信仰、理想等不同于知识、理论和科学,二者有交叉,但不重合。人类的知识系统表明人们‘知道什么,懂得什么’;而价值系统则表明人们‘相信什么,想要什么’。知识能够为价值观提供一定的基础和选择范围,价值观则指导人们在已有知识(不论多少深浅)的基础上按照人自己的尺度进行价值选择、定位、定向。一般说来,‘知道什么’还不等于‘就要什么’。特别是,越是在知识和经验达不到的地方和时候,信念、信仰和理想就越起作用。”“诚然,人类知识的发展是无限的,但任何时候人类现有的已知却总是有限的。既然如此,那么在全部已知的边缘和界限以外,当人们遇到问题而需要作出回答或选择的时候,就只能凭借信念、信仰和理想了。所以,知识和科学永远不能代替价值观,反过来亦是。”因之,从根本上说,新闻的内容包括了两个部分:一是包括新近事实的信息在内的属于知识系统的认知性的内容,一是价值观内容。所以,新闻不仅应传播新知,其中主要是通过新近事实的信息的传播,使得人们了解客观世界的新近状况,从而帮助人们作出合理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同时,新闻必然地、不可避免地要通过选择实事、塑造典型、示范启发、直接灌输、情感打动等多种方法向人们传播积极的、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的价值观。三、反映论视野下的新闻定义从反映论的角度认识新闻现象在新闻学研究中有相当的普遍性。有的学者还作了很深入的论述,如甘惜分先生、童兵先生。甘惜分先生在其《新闻理论基础》中写道:“新闻怎样反映现实生活呢?新闻是在现实生活发生某一新变动的时候,新闻机构以最快的速度(技术条件所允许的速度)把这一变动的事实,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直接传达给它的读者、听众和观众。”而“现代新闻机构所发布的新闻已远远不是简单地告诉人们一件什么新消息了,……而是在报道消息的同时也传播一种思想观点,它们传播什么消息,选用什么实事,它们怎样传播,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倾向。”所谓阶级倾向,也就是特定的阶级的价值追求、价值取向。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以为新闻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传播合乎特定阶级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以为新闻仅仅属于阶级宣传,或以为新闻从“根本作用”上说是一种“舆论手段”,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新闻的一般认知性内容及其认知性的功用,忽略了价值观问题的丰富性、复杂性。2000年1月,著名新闻学家童兵先生出版了《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一书,童兵先生在该书后记中言:“这本书的写作花了整整三个月,却奉出了我专心研究与执教理论新闻传播学二十多年思考”。童兵先生在论述“新闻传播内容”之问题时写道:“新闻传播中的事实,称为‘新闻事实’,严格说来,新闻传播中的事实,既含有被传播事实的客观信息,又含有传播者的主观信息。这是因为,事实本身并不是新闻,把事实传播开去才是新闻。客观事实本身并没有价值特征,……但是对事实的报道常常带有对它的评价,新闻总是反映着不同报道者的价值评价的差别。”“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介在传递新闻信息的同时,也大量传递着各种价值观,传播者以各种公开或隐匿的方式散布着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对被报道事物的价值判断。”“新闻传递中价值传递的实现,是新闻信息收受者对新闻信息传播者价值观认同。在当代社会,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考察,认识的第一主体传播者和认识的第二主体收受者对认识客体一附着于新闻信息的价值观及其在采、编、排、印、播过程中的附加值的价值认同,是实现媒介的社会行为规范功能和使某些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重要途径。”我以为,童兵先生的论述是极为深刻的。那么为什么新闻报道的过程也是价值传递的过程?这是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总是能动的、有目的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总是体现着人的需求;同时,人类反映活动也不例外,人的反映活动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认知活动;相反,认知本身即根源于且最终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追求。传播活动作为人类社会实践的一部分同样不能例外,人类任何传播活动也都无不体现着主体的价值取向。新闻报道活动首先表现为人对客观实际的反映过程,其次还表现为把反映的结果加以传播一编码――传发的过程(实际上,传播环节也交织着反映),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自然也毫无例外地根源于且体现出报道主体的价值取向。因此,我们界定新闻,忽视其认知性内容是不合适的;同时也不能只强调新闻所包含的作为人对客观世界反映结果的认知性内容的“事实”或“新近事实的信息”,而忽略其中的同样作为人对客观世界反映结果的价值观内容。价值观既是新闻报道的基本出发点,又是新闻内容的一部分。因而,当我们报道新闻的时候,总是在传播着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就新闻的深层内容而言,显然,新闻报道一方面表现为沟通情况的活动,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传播价值观的活动。因此,我以为目前流行的表述为“新闻是……信息”这样的信息论的新闻定义并不能被看作是对新闻所下的完整的定义。考虑到任何新闻均必然包含着的价值观内容,考虑到新闻理论对新闻实践的指导性意义,从新闻之内容出发,结合新闻及时地反映新近事实并及时传播的特点,我以为应把新闻界定为:新闻是被传播的人对新近事实的反映。新闻的基本内容是新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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