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办转发文[2012]0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2]45号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整顿规范监理市场秩序,继续全面推行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继续强化对监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通过监理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促进工程监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附件: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doc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二年二月八日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督查方案一、督查目的为贯彻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整顿规范监理市场秩序,继续全面推行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继续强化对监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通过监理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促进工程监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保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督查方案。二、督查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4、《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9号)5、《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川建质安发[2006]427号)6、《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暂行)》(川建发[2008]80号)三、督查方式采用总体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1、总体督查:由省厅组成督查组,分片区对各市、州执行考评办法的总体情况进行督查。2、重点督查:组织监理行业专家重点对部分执行考评工作问题较多的市、州监理市场进行督查。尤其要对省外入川监理企业、重点监控企业以及违反《四川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监理企业所监理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重点检查。四、总体督查时间安排具体督查地区及督查时间由省质安总站另行发文通知。五、重点督查企业重点督查企业:省外入川监理企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重点监控企业以及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企业。六、督查内容1、总体督查:1)听取各市州监理主管部门宣贯《四川省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考评办法》的相关情况,听取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执行考评办法随机抽检的相关情况。2)随机抽查2个监理企业的2个在监项目,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监理企业巡检及项目自检情况。2、重点督查:1)对执行考评办法滞后或存在较多问题的市州管理部门,重点督查工作整改情况。2)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的监理企业集中培训,具体帮助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以推动监理机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3)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理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