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复旦大学林某投毒案【基本案情】2010年,被告人林某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见习。2010年8月起,林某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被害人黄某调入该寝室。之后,林某因琐事对黄某不满,逐渐怀恨在心。2013年3月29日,林某在大学宿舍听黄某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将到,想做节目整人。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某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某同寝室的黄某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某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某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医院去世。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林某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核准了林某的死刑判决,并下发了核准林某死刑的裁定书。2015年12月11日罪犯林某被依法执行死刑。【案情分析】——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某(1986年-2015年)广东汕头人。2010年,林某因成绩优异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因此他对于N-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比一般人有着更加清楚地认识,对于投毒肯定是蓄意而为而非疏忽过失。专业知识丰富的林某守不住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底线,让人警醒。——因琐事对黄某不满,逐渐怀恨在心从披露的信息看,林某与被害人并无很深的矛盾,彼此也无利益冲突,在被愚人节的玩笑刺激之后,蓄意毒害亲密室友黄某。因此他可能是在日常琐事上对黄某的不满逐步加深,同时又得不到合理的化解,日益严重,出现了多疑,以致于黄某关于愚人节的无心谈论,他却非常在意以为黄某要拿自己开刀,于是产生了一个冲动的念头,决定在愚人节那天教训一下黄某。——林某恋爱屡遭挫折,与异性打交道缺乏经验他高中一个女同学回忆,她多次向林某请教问题,他从不拒绝帮忙,但如果多问两句,他就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直到读研的第一年,林某谈了一个医学院的女朋友,但林的爱情观被他在学生会的同学形容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在一次聚会上,林某问一个女生的年级,猜不中就要喝酒,几杯酒下肚,女生反问林某的名字,他也要女生猜,不料女生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回答,我对你没有一点兴趣。更受打击的是过了一会儿有个帅哥过来了,这个女生主动跟对方报了自己的名字和年级。林某性格虽然不是特别内向,但也不是很外向,尤其是在与异性交往时不能够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对于人的身心发展来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恶劣的人际关系势必会给人带来许多烦恼和焦虑,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使人的心理畸形发展,最后就可能出现一些令常人不能理解的行为。瑞士知名心理学家维蕾娜·卡斯特在《人格阴影》一书中发现男性如果在小时候与母亲不能心理相通,日后他与异性交往就会出现心理障碍。因为母亲是男性生命中第一个打交道的异性,男性长大后与异性交往的经验取决于小时候与母亲的良性互动。因此为了让类似林某的性格悲剧不再出现。我们以后需要充分考虑到每位母亲在儿子的早期性格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一因素的忽视会导致性格缺陷。——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2015年12月11日中午12点半,林某的父亲、叔叔等三位家属进入上海二中院,与林某见面。林父出来后说,见面不到10分钟就被中止。林父问他换律师、是否投毒等问题,林某只重复说: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在法庭上林某脸上没有表情,内心淡定。也许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忏悔方式,不能简单地认为林某是一个冷酷的人,他铸成大错死不悔改。复旦大学的一些学生联名上书希望能给林某一次活着的机会,让他忏悔。但是我认为法律的尊严不能亵渎。一个人犯了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培养人才,有知识更要有德性;大学教育,重学术更要重人格。让学生懂得去爱,去尊重,去包容,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参考资料】(1)李玫瑾著:《犯罪心理研究—在犯罪防控中的作用(修订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2)刘琪著:《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3)网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