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垄断市场结构及政府管制垄断市场的特征与形成原因目录垄断企业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对完全垄断市场的评价韩国垄断市场近景垄断企业的定价方式政府管制的形式与政策什么是完全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是一种与完全竞争市场相对立的极端形式的市场类型。完全垄断市场也叫做纯粹垄断市场,一般简称垄断市场。垄断一词出自于希腊语,意思是“一个销售者”,也就是指某一个人控制了一个产品的全部市场供给。因而,完全垄断市场,就是指只有唯一一个供给者的市场类型。完全垄断市场的假设条件整个市场的物品或劳务、资源都由一个供给者提供,消费者众多没有任何接近的替代品,消费者不能购买到性能等方面相近的替代品进入限制使新的企业无法进入市场,从而完全排除了竞争完全垄断市场形成的原因垄断市场形成的原因很多,最根本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建立和维护一个合法的或经济的壁垒。从而阻止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以便巩固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垄断企业作为市场唯一的供给者,很容易控制市场某一种产品的数量及其市场价格,从而可连续获得垄断利润。具体原因专利保护的需求规模经济要求自然垄断性行业发展的要求生产发展趋势对进入的自然限制对进入的法律限制•在生产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自由竞争自然而然在引起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而当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就必然会产生垄断。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一方面,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产生了垄断的可能性。因为当生产和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生产和资本逐步集中到少数的大企业手中,他们之间就容易达到协议,形成垄断,使其操纵、控制市场供给成为可能,而其他企业则无法与之竞争;•另一方面,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生产和资本必然集中到了少数大企业手中,这些大企业要在竞争中打败对方单独取胜,则很不容易。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从而获取稳定的垄断利润,他们都有谋求妥协达成垄断的共同需要。•有些行业的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和资金,如果充分发挥这些固定资产和资金的作用,则这个行业只需要一个企业进行生产就能满足整个市场的产品供给,这样的企业适合于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具有这种规模的生产就具有经济性,低于这种规模的生产则是不经济的。这样来看,规模经济就成为垄断形成的重要原因。同时,大量的固定资产和资金作用的充分发挥,使企业具有了进行大规模生产的能力和优势,因而这个企业能够以低于其他企业的生产成本或低于几个企业共同生产的成本、价格,向市场提供全部供给。那么,在这个行业当中,只有这个企业才能够生存下来,其他企业都不具备这种生存能力。•钢铁、汽车和重型机械等重工业的生产,就要求通过集中大量的资产和资金,进行大规模的生产才具有较佳的经济性•有些行业具有向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发展的内在趋势,而在整个市场中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范围的扩展,单位成本递减,从而实现的效益增加,这些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通常情况下,这些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是由政府来经营的。•如电力、电话、自来水、天然气以及公共运输等行业就是如此。这些具有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必然要求实行垄断经营。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之所以要求垄断经营,是因为自然垄断性行业的发展与垄断经营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的技术经济因素。•专利是政府授予发明者的某些权利。这些权利一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专利对象的制作、利用和处理的排他性独占权,从而使发明者获得应有的收益。某项产品、技术或劳务的发明者拥有专利权以后,在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内形成了对这种产品、技术和劳务的垄断。•专利创造了一种保护发明者的产权,在专利的有效保护期内其他任何生产者都不得进行这种产品、技术和劳务的生产与使用,或模仿这些发明进行生产。若不保护发明专利,社会和生产就难以进步与发展•当某个生产者拥有并且控制了生产所必需的某种或某几种生产要素的供给来源时,就形成了自然垄断。这种自然垄断形成以后,其他任何生产者都难以参与此类要素的市场供给,从而就自然地限制或阻止了其他生产者的进入,这样,就维护了这个生产者的垄断地位及其垄断利益.最常见的是通过对原料的垄断来限制竞争。•有一段时间,在非洲以及其他地区,大多数的钻石矿都被南非的德比尔斯公司控制。加拿大国际镍公司对世界已知的镍矿储藏量的控制已经近90%,等等。•政府通过特许经营,给予某些企业独家经营某种物品或劳务的权利。这种独家经营的权利是一种排他性的独有权利,是国家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赋予并进行保护的权利。政府的特许经营,使独家经营企业不受潜在新进入者的竞争威胁,从而形成合法的垄断。•政府对进入市场进行法律限制形成法律垄断,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基于某种公司福利需要的考虑,例如某些必须进行严格控制的药品的生产,必须由政府特许独家经营;二是基于保证国家安全的考虑,例如各种武器、弹药的生产必须垄断;三是基于国家财政和税收收入的考虑,例如国家对某些利润丰厚商品进行垄断经营等。垄断企业的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二完全垄断厂商短期均衡与长期均衡完全垄断厂商需求曲线1完全垄断厂商收益曲线2完全垄断厂商短期均衡3完全垄断厂商长期均衡41完全垄断厂商需求曲线•需求曲线在完全垄断条件下,一家厂商就是整个行业。完全垄断厂商是价格的制定者,他可以减少销量来提高价格,也可以增加销量来降低价格。即垄断厂商的销量与市场价格呈反方向变化。•需求曲线就是一条表明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的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Pd•Q平均收益AR曲线•在完全垄断市场上,每一单位产品的价格就是它的平均收益,因此,需求曲线与平均收益曲线重叠。AR=PQ/Q=P=d•边际收益MR曲线•假定反需求曲线函数:P=a-bQ•TR(Q)=PQ•MR=dTR(Q)/dQ=a-2bQ由此得出:AR与MR曲线的纵截距相同,但MR曲线的横截距为AR曲线(即需求曲线)横截距的两倍。2完全垄断厂商收益曲线MRP、R、CQ0BFGQ0TRA•从上图我们可看出:•(1)厂商的平均收益AR曲线与d重叠,是同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这表明在每一个销售量上厂商的平均收益都等于价格。•(2)边际收益MR曲线也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并位于平均收益AR曲线的左下方。•(3)每个销量上的边际收益MR就是相应的总收益TR曲线的斜率。•总收益TR曲线是先上升,达到最高,后下降3垄断厂商的短期均衡•盈利的短期均衡•亏损极小时的短期均衡•垄断厂商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必须遵循MR=MC的原则。在短期内,垄断厂商无法改变固定要素投入量,在既定的生产规模下只能对产量和价格进行调整,以实现MR=SMC。•图中,SMC和SAC代表既定规模,曲线D和MR代表需求和边际收益。•E点是短期均衡点,平均收益BQ1平均成本FQ1,厂商获得利润ABFG。•亏损极小时的短期均衡•图中,在短期均衡点上平均收益EQ1平均成本BQ1,总亏损ABEF。4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在长期内,垄断厂商可以调整全部生产要素的投入量即生产规模,从而实现最大利润。如果垄断厂商在短期内获得利润,不用担心其优势在长期因为新厂商的加入而消失,在长期也是可以保持利润的。•图中D和MR市场上面临的需求和边际收益曲线,LAC和LMC是厂商面临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和长期边际成本曲线。•MR=LMC=SMC•假定开始时厂商在SMC1和SAC1的规模上进行,按照MR=MC的原则,均衡点E。厂商获得利润是矩形区域P1B。•长期中,垄断厂商通过对生产规模的调整,按照MR=LAC的原则,得到均衡点G,相应的利润是矩形区域P2G。•既然实现了长期均衡,垄断者也实现了在某一工厂规模时的短期均衡。在长期均衡点G,MR,LAC和SMC相交,即垄断厂商长期均衡条件:MR=LAC=SMC垄断企业的定价方法限制定价搭售两步(部)收费限制性定价福利效应与公共规则内容含义3211、含义限制性定价是指在一个垄断性市场,哪怕是只由一个厂商进行垄断,仍然存在着其他竞争者随时加入近来的威胁,市场占有者在认识到这一点后应当心甘情愿地牺牲一些短期利润,适当地降低价格,使市场对潜在的进入者不具有那么大的吸引力。限制性定价是一种短期非合作策略性行为,它通过在位厂商的当前价格策略来影响潜在厂商对进入市场后利润水平的预期,从而影响潜在厂商的进入决策。限制性价格是一种使得进入者失望或阻止它们进入的价格。限制性定价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逐渐成为产业组织领域的一个重要主题。2、内容(1)静态限制性定价早期的静态限制性定价模型是基于索罗斯·拉比尼假定的,即认为潜在的进入者相信新厂商进入后在位厂商不会改变它的产量。因此,潜在厂商相信,它进入后行业的总产量是它的产量与在位厂商现行产量之和,超过需求的产量将导致价格下降。在基于贝恩一索罗斯假定的早期模型中,在位厂商为了达到遏制进入的目的,会调整它的产量水平及相应的价格水平,从而消除导致潜在厂商进入的诱因。静态限制性价格的决定:折现率根据马丁(Martin,1988)的研究,静态限制性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三个因素:①市场初始规模②进入者的平均成本③非价格进入壁垒限制性定价中的折现率文本文本文本文本(2)动态限制性定价如果在位厂商设定遏制进入价格,它能够维持它原来的市场地位,并且在先验概率表。长时期内获取相应的利润。当然,在位厂商也可以设置一个较高的垄断价格,并且获得短期的最高利润,较高的价格将会诱致潜在厂商的进入动态限制性定价的决定:风险率与静态限制性定价相比,决定动态限制性价格高低的因素更加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①折现率②风险偏好③非价格进入壁垒④时滞长短⑤市场需求增长⑥成本结构文本文本文本文本限制性定价中的风险率(3)不完全信息下的限制性定价进入80年代,随着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在策略性行为理论中的广泛应用,不完全信息假设引入了限制性定价理论中,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MilgromandRoberts,1982)与哈瑞顿(Harrington,1985)的研究可以证实这一点。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认为,在现实环境中,市场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对手的成本函数及其战略性决策以及整个市场的需求状况对于厂商来说并不是完全知识,很多信息为私人所有,因此,在在位厂商与潜在厂商之间进行的限制性定价行为可以视为不对称信息博弈行为。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进入者不知道在位者的类型(高成本或低成本)以及收益函数,只有一个先验概率对此进行估计,然后利用博弈过程中对在位厂商先前行动的观察按贝叶斯方式对先验概率进行修正,利用修正的概率估计在位者的类型和可能的收益函数。在此种情况下,在位厂商通过价格行为向竞争对手传递有关成本的信息,影响竞争者对在位者类型的估计信念。不完全信息下限制性定价的决定:增长率在不完全信息下,双方参与人的成本信息分布状况是影响限制性价格的决定性因素。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1982)的研究表明,在在位厂商独占自己的成本信息,而潜在厂商的成本信息是共同知识的信息分布下,高成本的在位厂商可能会采取低价策略,以显示自己是低成本的,从而达到遏制进入的目的。而哈尔瑞顿(1985)在假定潜在厂商完全处于信息弱势(连自己的成本结构都不知道)的条件下,证明了低成本在位厂商的最佳定价策略是将限制性价格设定在高于垄断价格的水平,以向潜在厂商传递该产业是高成本的信息,从而策略性地遏制其进入。3、福利效应与公共规则通常,人们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评价限制性定价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影响,并成为是否对其采取规制措施的依据。但是,要想从理论上准确判断限制性定价的福利影响,并在实践中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是十分困难的。从理论上分析,静态模型表明,限制性定价遏制了潜在厂商的进入,这对竞争厂商是不利的,但是,限制性定价也降低了产品的价格,消费者可以从中收益,这种限制性定价的净福利效应是不明确的。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信息的分布状况与限制性的福利影响是息息相关的。在米尔格罗姆和罗伯茨模型中,限制性定价不但没有遏制潜在厂商的进入,反而降低了产品价格,因而它的净福利效应是正的,而哈尔瑞顿模型表明,限制性定价既提高了价格也遏制了潜在进入,因而其净效应是负的。对于动态限制性定价,其净福利效应的判断更为复杂。由此可以看出,限制性定价的福利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