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保险概论•保险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风险•风险的定义与组成要素•风险的特点•风险的分类一、风险的定义与组成要素(一)定义: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二)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损失。1、风险因素定义: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或扩大损失幅度的条件;种类: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定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实质损失经济损失财产的毁损灭失资产损失收益减少生老病死残费用增加3、损失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关系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增加产生风险事故引起风险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财产人身自己的他人的他人的自己的实质损失经济损失财产的毁损灭失人身伤害资产损失收益减少费用增加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风险二、风险的特点1、客观性3、偶然性5、可变性2、普遍性4、必然性三、风险的分类1、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2、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3、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第二节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定义和基本程序•风险管理的方式•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一、风险管理的定义和基本程序1、定义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管理技术选择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二、风险管理的方式1、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避免预防分散抑制2、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保险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措施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第三节保险•保险的定义•保险的要素•保险的特征•保险的职能•保险与社会保险•保险的作用一、保险的定义1、定义2、定义的解释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财务安排,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关系;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二、保险的要素1、可保风险2、多数人的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3、费率的合理厘订4、保险基金的建立5、订立保险合同三、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2、互助性3、法律性4、科学性四、保险的职能1、基本职能:补偿或给付职能2、派生职能:投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五、保险与社会保险同以风险存在为前提同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同以建立基金作为物质基础同以人身要素为标的1、共同点--行为依据不同实施方式不同强调原则不同保费负担不同保险功能不同2、区别--六、保险的作用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1、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2、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第四节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保险产生的基础1、自然基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2、经济基础:剩余产品和商品经济二、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三、我国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小结风险风险管理保险保险简史第二章我国的保险市场和法律制度第一节我国的保险市场第二节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第三节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2-01目的:了解保险市场的含义、结构、分类以及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和前景,掌握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遵循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时间:60分钟2-02第一节我国的保险市场一、保险市场概述二、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前景2-03一、保险市场概述定义:是保险商品交换的总和。市场主体买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卖方:保险人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交易对象:特殊商品—风险保障,具体指的是一种经济利益2-04保险市场的分类按照承保方式分原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自保市场按照保险业务性质分寿险市场产险市场按照保险市场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分国际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2-05保险市场结构•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无竞争,由一家国营或私营公司控制。•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任何公司可自由进出市场,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垄断和竞争并存型保险市场: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公司在保险市场取得垄断地位。2-06二、我国保险市场现状与前景•我国保险市场现状2-071、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经济补偿作用2、保险经营机构逐步增加,保险市场初具规模3、保险市场蕴藏着巨大潜力4、保险业发展不平衡5、我国保险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放保险密度:按全国人口计算人均交纳保险费保险深度:保险费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8•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1、国民的保险意识将进一步增加2、保险业务收入仍将稳步持续增长3、保险业务结构日趋合理4、保险市场竞争将逐步走向健康、有序的发展方向2-095、保险法规建议和保险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6、保险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7、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扩大8、培养保险专业人才,为保险业注入活力第二节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一、保险法概述二、我国的保险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规章四、《保险法》的适用范围2-10一、保险法概述•保险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定义: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保险法:专门的保险立法。如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广义的保险法: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2-11保险法调整的保险法律关系•保险法调整政府与保险企业、中介人的关系.这一关系主要通过保险业法调整•保险法调整保险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主要通过保险合同法调整2-12•我国保险法的构成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既调整国家与保险企业、中介人的关系又调整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合二为一2-13二、我国的保险立法2-14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规章•实施时间1995年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1996年2月2日制定《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1月30日颁布《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2-1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内容共八章152条第一章总则共8条第二章保险合同法共60条第三、四、五、六章是保险业法的内容共62条第七章法律责任共16条第八章附则2-16四、《保险法》的适用范围1、对人效力适用对象:商业保险公司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属地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外资企业。2-172、空间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活动。3、时间效力本法的生效日和终止日,以及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追溯及力的问题。第三节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一、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境内投保原则四、专业经营原则五、公平竞争原则2-18第三章保险公司与经营管理第一节保险公司的设立与变更第二节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则第三节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第四节保险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3-01目的:了解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变更、保险业监管以及保险公司的解散、清算及破产等有关知识时间:60分钟3-02第一节保险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一、保险公司的概念和形式概念:依法设立从事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3-03二、保险公司的设立•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1、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最低二亿元)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3-04三、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申请•申请筹建•批准筹建•申请开业•批准开业3-05四、保险公司的变更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4、调整业务范围3-06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6、修改公司章程7、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服份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第二节保险公司经营规则一、业务范围•财产保险•人身保险3-07二、分业经营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3-08三、提取和结转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将还没有到期的保险责任以保险费的形式提取准备金,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以备赔付。3-09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未决赔款,从当期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保险公司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该项基金提取金额达到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0%时,停止提取该项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公积金又称储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从营业盈余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四、当年自留保险费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五、偿付能力最低偿付能力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实际资产或实际负债的差额。3-10六、资金运用•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分散性和流动性•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方式•可以运用的保险资金资本金、准备金和其他资金3-11七、再保险•再保险的概念3-12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行为。保险的保险。1、分散危险2、扩大承保能力3、保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4、扩大国际交流•再保险的作用•计算危险单位3-13是指保险公司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必须办理再保险。•法定分保除人寿保险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一笔保险业务的百分之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优先在国内分保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有权限制境外再保分出分入业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2、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3、阻碍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八、业务行为准则3-144、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5、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代理人为其展业,也不得接受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经纪人介绍的保险业务第三节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保险业监督管理概述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对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3-15二、保险业监管的内容1、条款和费率的监督管理2、资金运用监督管理3、业务竞争监督管理4、保险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5、监管报表的监督管理6、精算制度的监督管理3-16三、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方式•稽核•检查•整顿和接管3-17第四节保险公司的解散、清算和破产一、保险公司的解散任意解散强制解散《保险法》第84条第二款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3-18二、保险公司的清算三、保险公司的破产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3、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3-19第四章保险合同总论•概述•订立原则•主体和基本内容•合同订立与效力变更•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概念二、特性1、一般特性双方的法律行为必须合法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2、自身特性特殊的有偿合同附和合同射幸合同最大诚信合同三、保险合同的种类1、自愿保险合同强制保险合同2、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3、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③超额保险合同4、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5、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别保险价值确定的标准不同理论依据不同合同主体不同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一、一般原则(一)公平互利原则(二)协商一致原则(三)自愿订立原则二、特有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1、何谓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如何确立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应当是——合法的——确定的——经济的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具有特殊性3、保险利益的种类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因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而产生的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因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