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精品课程建设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检察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第三章检察文书第三章检察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第一节检察法律文书的概述第二节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文书第三节起诉书第四节刑事抗诉书第五节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第一节检察法律文书的概述•一、检察法律文书的概念–检察法律文书,又称检察诉讼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履行各项检察职权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5二、制作依据•2001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包括159种检察法律文书,比以前规定新增加了63种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6三、检察文书的种类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7四、文书纸张要求•多联文书中:第一联长297mm,宽132mm,其余各联长297mm,宽210mm;各联上空37mm,下空35mm,左空37mm,右空26mm。•其他文书:一律用国际标准A4(297mm×210mm)纸,上空37mm,下空35mm,左空(订口)28mm,右空(翻空)26mm。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8第二节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文书•一、批准逮捕决定书•(一)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9(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第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0(三)注意事项•1、认真阅卷,制作笔录,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批准。•2、已被拘留的,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15日内决定,最多不得超过20日。•3、已作出的逮捕决定有错误,应当撤销。•4、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的,应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1(四)文书内容•包括存根、正本、副本、回执四联•1.正本–(1)首部。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即“检批捕〔〕号”。–(2)正文。①送达单位②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文书的时间、文书编号及犯罪嫌疑人姓名③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④法律根据⑤决定事项。–(3)尾部。包括填发文书的日期、院印。•2.副本–除增加“副本”二字外,与正本相同。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23.回执联•(1)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送达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正文。–法律根据–公安机关的执行情况•(3)尾部。–填发文书的日期–公安局印•(五)文书格式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3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4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5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6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概念–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所制作的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7(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以上规定是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法律依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8(三)注意事项•1.具体写明不批准逮捕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不要笼统写为“不符合逮捕条件”。•2.认为不构成犯罪时,用《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需要逮捕时用《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3.需要补充侦查时,在附项上写明“附:补充侦查提纲”,同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如果不需要补充侦查,要划去文书中的“附:”字。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9(四)文书内容•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为四联填空类文书。•1.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包括:•(1)首部–除名称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外,其他与批准逮捕决定书相同。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正文–第一,送达机关;–第二,提请批准逮捕的机关、日期、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第三,审查意见。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写明不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第四,法律依据及决定;–第五,要求事项。•(3)尾部–包括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和院印。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12.回执•(1)首部–结构与批准逮捕决定书相同–(2)正文–①送达单位的名称–②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③执行情况•(3)尾部–包括填写回执的日期和填写机关的印章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2(五)文书格式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3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4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5•一、起诉书的概念–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决定将其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第三节起诉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6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35条、第136条和第141条的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对本院自侦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制作起诉书,并按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7三、注意事项•1.起诉书发出后,需作重要补充修改的,应收回起诉书,使用原文号后加“-2”以示区别。如:“第16-2号”,不宜采用“补充起诉书”的方式。•2.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另行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3.起诉书应在尾部年月日的左下角加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图章。多页的,要在各页的一侧边沿与其相邻页合盖“××人民检察院骑缝章”。起诉书中对文字作少量删改的,要在删改处加盖“核对章”。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8四、文书内容•起诉书是叙述式文书。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9(一)首部•1.制作机关名称•2.文书名称,即“起诉书”。•3.文书编号,即“检刑诉〔〕号”•4.被告人的基本情况。–①被告人姓名②性别,③出生年月④身份证号码⑤民族⑤文化程度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⑧住址⑨曾受到刑事处罚。⑩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0•5.辩护人的基本情况。–①辩护人姓名–②工作单位•6.案由和案件来源。–①案由。如“被告人孙××抢劫一案”–②案件移送过程。•移送情况•依法告知的情况•办理审查起诉的简要情况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1(二)正文•1.事实和证据–应写明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和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以及有关的人和事等要素。–叙述事实要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按照合理顺序进行。–写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2•叙事举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涉及国家秘密时,注意保密–(2)对有伤风化的污秽情节,不具体叙述–(3)犯罪后自首或立功表现的,应写明;–(4)对行为已经或正在另案处理的,应注明“另案处理”–(5)对共犯在逃的,应注明“另案处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32.起诉的根据和理由以及决定事项•以“本院认为”开头,引出下文。•(1)概括罪行事实•(2)引用法律条文。•(3)决定事项。–提起公诉的必要性。如“本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应写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的决定。写明‘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4(三)尾部•尾部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2.公诉人法律职务及姓名。–法律职务应写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代理检察员等职务,姓名写在法律职务之后。•3.签发日期及盖章。–日期应写检察长签发起诉书的日期。•4.附注。–附注应在文书尾部的顶格处写明“附:”字样,内容有两项以上内容的,应注明顺序号。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5•附注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被告人现在处所;–(2)证据目录;–(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4)被害人附带民事诉状的情况。•五、文书格式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6××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检刑诉〔〕号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7•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人民法院检察员:年月日(院印)附:1.被告人现在处所。2.证据目录。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4.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8起诉书•穗检公一诉〔2003〕147号被告人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21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2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3日被逮捕。被告人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26岁,汉族,湖南省双牌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200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9被告人钟辽国,又名钟条国,化名洪权才,男,31岁,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江洲村256号。1994年8月4日囚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5年8月6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23日因抢夺被广州市劳动

1 / 6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