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海洋与渔业局文件狮海渔〔2012〕8号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沿海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渔船安全检查站,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为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安全发展,根据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泉海渔传电〔2012〕3号)要求,结合我市渔业生产管理实际,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石狮市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抄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石狮市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张鸰翔副市长-3-石狮市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当前台湾海峡大风天气和大雾天气交替出现,海上风大浪高,能见度极差等天气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充分认识雾季、大风等恶劣天气对渔船安全生产的严重影响,加大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把安全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部署好渔船防范和应对雾季安全生产措施,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安全发展。二、时间要求从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三、方法步骤(一)加大宣传,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渔船船东、船长会议,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要利用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渔民和渔区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督促船东船长严格落实-4-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勤听气象信息,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大风天气和雾天航行、作业、锚泊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开启雷达和AIS设备,正确显示航行信号灯或号型,使用安全航速,保持正规值班瞭望和通讯联系畅通。尤其是在经过货轮习惯航线、礁石区、夜间和浓雾等情况下,船长必须亲自值班驾驶,加强值班瞭望,防止碰撞和触礁等安全事故发生。(二)多向联合执法,加强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要联合泉州市执法支队和各镇政府、村委会、边防部门和安全检查站,组织人员进渔村、到渔港、上渔船,突出检查渔船安全隐患薄弱点,重点检查渔船和船员持证情况,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安装和使用情况,航行信号灯是否按规范配齐、安装合格,出海渔船是否正常开启渔船救助终端,是否落实编队生产制度,高危作业渔船是否存在超航区、超风力生产,锚泊渔船是否留足值班人员,在港渔船是否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落实事后跟踪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航整改,并予以处罚;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督办整改。(三)严格检查标准,加强督促指导-5-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执法检查,开展现场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台帐。各地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防止督查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四)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各单位要在4月2日前对本地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局。附件: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6-附件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春季雾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许明艺市农办副主任副组长:黄鸿川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吴世纯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成员:李荣锋、黄志刚、肖惠扬、陈晓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联络员:李荣锋。